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

║壹刊║2009/05/16

║壹刊║2009/05/16

壹刊:http://2yb.blogspot.com 作品:http://wwwone.00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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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刊(One Magazine)本期目录

01.治安体系:从亲属被盗说开去………………………作品选0051
02.中国民工:一个训练行动力的维权重镇……………作品选0052
03.一份对中国法律现状的感性陈词……………………作品选0053
04.震前有预报会商卡………………………………………1510部落
05.山东免职复出官员悄然变身“副局长”…………………新京报
06.公众为何总是别有用心……………………………………新京报
07.疫情同样是对每一个公民的考验………………………潇湘晨报
08.杭州市公安局:飙车案肇事者被释放纯属谣言………广州日报
09.积怨的力量:杭州飚车撞人事件的爆发式传播………1510部落
10.再真的新闻,也不能是有偿新闻…………………………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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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为非赢利性公益杂志,当中所言谨供参考思索
◎创刊:杨银波[独立作家],2008年五四青年节创刊
◎宗旨:以公民之力,推动维权公益,追求民主自由
◎备注:转载须注明作者及原载媒体,关注堪比同行
◎公告:自2009年4月29日起,连载《杨银波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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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一]个人的刊,一个[人]的刊║
║刊║║一种热血的刊,一种奋进的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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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体系:从亲属被盗说开去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5月8日

在一些非常普通的小事情背后,却隐藏着非常不普通的问题与真相。——题记

(一)亲属被盗

正在紧张筹备代理民工参加法庭一审的诉讼代理词时,突然接到姑父温绪伦焦躁急促的电话:“银波,快点过来,我屋头被偷毬了!”
关闭电脑,提上公文包,赶赴现场。温绪伦与姑姑杨华芝住在极其简陋的八平米民工房里,邻居是一群贵州、湖南、四川民工。现场已是七嘴八舌,治安队队员站在门口外面一脸无助,面无表情,没有开腔。被盗的是:一台LG王牌MP3型DVCD,价值330元,2003年10月购买;一台凯歌拉幕式彩电,价值330元,2005年2月购买;温绪伦的身份证、流动人口证;以及床垫底下的50元人民币。
门锁已被撬开,且被撬断,门没有反锁装置,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中午你们是时候回来的?”我问。12点半。“下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刚才。我叫来几位熟识的民工:“你们这里什么时候一般没有人?”——下午3 点左右。这时一位四川老乡抱着娃儿说:“大概是下午3点10分,我走出去,在路上看到三个人,没怎么留意。”“你是说你从你的屋门口,延着这排民工房,然后拐弯,朝解放大街洪圣里巷那边走,然后在洪圣里巷那边碰到这三个人。”——对,是过路的嘛。
贵州老乡赶紧跑过来:“我是3点20 分左右回来的,在路上也碰到三个人,手里拿着一个大纸箱。”温绪伦斗然打起精神:“那就是我装电视的箱子!”贵州老乡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有个人穿的是月亮贺卡厂厂服,有个人上身穿的是红色衣服,下身穿的是牛仔裤,还有一个就没看清。高嘛,大约跟他一样高。”她指着温绪伦对面出租屋的另一个贵州老乡,眼看应在一米六五左右。“ 年龄呢?相貌呢?”——20岁左右,可能还不到20岁,长相没看清,完全记不起来了。
我让温绪伦把暂住证拿出来,交给治安队队员:“你记一下,有什么情况就跟他联系。”接着,我拨通派出所电话,让钟老兄过来一趟,三分钟之内,两名警察赶到。几番寒暄之后,拍照,记录,然后就对温绪伦说:“等一会儿,你和你老婆到派出所录个口供。我们破案后,会通知你们来认领。”警察离开,温绪伦回到屋里喝口闷酒,拨通女儿电话,不料女儿回话:“别去派出所了,没用的,算了。” 温绪伦也有这个打算:“我呆会儿还要去开工,把那个土石方平了。不去了。刚才治安队那个人说,这种锁,只要一根铁棍就撬开了,我看这些人搞不好就是一伙的。”
监守自盗?“可不管怎么说,派出所必须去。叙述经过,说明被盗钱物的具体情况,案子破不破得了,那是他们的事。你去找房东老板留个电话,让他重新跟你换把琐,装上反锁,其余的事情,以后再说。那个DVCD是我送给你的,被盗了无所谓,反正我家里还有DVD,不要难过。你把你那个彩电说明书拿出来,我去把DVCD 说明书拿来,马上跟你写个《案情大致描述》,和你们的身份资料和联系方式一起,交给派出所。”温绪伦同意。少顷,他又突然冲出一团火来:“房东那个狗日的,我早就喊他把反锁跟我装起,他就是拖。每个月只晓得来收房租费。上回我跟你的姑姑的衣服都被偷了两套,房东管都不管。老子这个月不交房租了!”
从民工房出来时,我碰到刚才那个治安队队员,向他递上一支烟。他终于开口:“这几个村偷盗凶得很,防不胜防,哎,没办法。”

(二)普通治安案件的问题

正是这样一件普通的治安案件,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被民工们传得沸沸扬扬。大家坐下来吃饭的时候,总免不了议论几番,以至于成为我不得不关注的事情。因为,这就是众人之事。于是翻开平时剪辑的报纸,发现——
《南国都市报》:2002年7月,海口市龙华二横路出租屋里,400多元现金、一副银质首饰、600元的银行卡及通讯录全被盗,失主投诉到华龙工商所。《深圳晚报》:2004年5月,深圳市福田区新狮村多家出租屋被盗,媒体究其原因,说的是“出租屋较为集中,暂住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大,给社会治安管理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八桂都市报》:2004年9月,南宁市南湖边的出租屋里,一台12,000元笔记本电脑被盗,两个月后,警方仍未破案。这些都是出租屋被盗案件的普通类型,但如果从一些巨大的数据进行显示,那么这个问题就大了。
仅广州市白云区,其登记在册的出租屋就达39,548间,外来人员达329,480 人,流动人口约50万。白云区租住出租屋外来人员犯罪,占被抓的犯罪嫌疑人的74%以上。深圳市大约有400多万人口长期住在出租屋,其刑事发案超过30%是在出租屋内,抓获的犯罪嫌疑人90%是以出租屋为落脚点。出租屋的安全管理,成为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另一个问题,就是失主被盗之后所采取的行动问题。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失主向房东索赔。
例如《羊城晚报》:2004年3月,广州一位姓张的小姐回家后,发现出租屋里的主机不翼而飞,放在桌上的钱包也没了踪影,当时张小姐首先是房东,房东马上拨打“110”,两名警察到来了解情况并立了案。张小姐向房东索赔,房东的态度是:“如果不能破案,我也没有义务对张小姐进行赔偿。”于是乎,这就成了法律问题。消费者协会对此的解释是:“房客失窃所蒙受的损失,一般都由失窃者自己承担。只有房东或物业公司和房客达成相关书面协议,并在协议中写明失窃的责任由房东或物业公司承担的,才由房东或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能够做到如此正规的地方极少,除非是部分物业管理部门的小区,才有可能由房客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这种协议,而一般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尤其是普通民工)是办不到的。而且,就算是物业管理小区,实际上如此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也极少。例如:2005年3月5日,深圳《宝安日报》刊出一则1999年就进入住宝安77 区嘉华花园东区的出租者来信,他们说——
“五年来,不知有多少家庭被盗。被盗案接连不断地发生,嘉华花园东区能平安吗?在外打工者能安心吗?我们花园屡次被盗,大家认为物业管理部门、保安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管理方面不得力,才让盗窃分子乘虚而入,导致盗窃案件一再发生。3月2 日,我们小区B3 单元8楼两家同时被盗,家里的钱、手机、金银手饰被一洗而空,损失惨重。被盗后,主人回来看见菜刀就放在床上。我们都不敢在花园里面住,但也没有办法。在外怕被抢,在家怕被盗,这种情景多么可怕呀!在此案发生之前,也有一桩入室盗窃案未了结。可旧案未了,新案又添。我们的花园不大,才三栋楼,而且是一个门进出,应该是很好管理的,可为什么没有管住呢?”一句“ 在外怕被抢,在家怕被盗” ,足以窥视今日的社会治安。

(三)治安体系与治安体系之外

深圳市建立的是治安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以及治安信息监测通报网络体系,是“ 以防为主” 的办法。福田区田面村的办法是“ 将暂住人口管理常住化” :管理中心与承租人现场签订《治安责任书》,核发田面村暂住人员居住卡,凭卡出入。同时建立一个40 平方米的监控指挥室,由监控指挥平台、电子显示屏和电子报警图版组成一个监控指挥系统,24 小时对田面村社区实行全方位、多功能的科技防控。每层楼安装电子防盗报警系统,各出口安装智能化道闸系统。
警务室、治安岗等,主要针对的是高危人群、高危物品、高危行业,包括:(一)高危人群—— 长期住在出租屋内,神出鬼没、行迹可疑、昼伏夜出、无正当职业、男女混居、以及吸毒人员、色情陪侍人员、拐卖人口的蛇头、组织卖淫的鸡头、操纵传销的穴头。(二)高危物品—— 枪支弹药、爆炸品,来历不明的金银首饰、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淫秽光碟、盗版书刊,各类赌具、假印章。(三)高危行业—— 没有工商注册,违法经营的黑网吧、黑旅店、黑桑拿、黑发廊和地下传销组织。
毋庸置疑,这些治安人力、设施等,是肯定要向外来人口收费的,亦即“ 经济挂钩” 。即便是有人力、设施,刑事犯罪率可以下降,但失主被盗仍然可能存在。如果失主非要向房东索赔,怎么办?我认为,消费者协会的那个解释其实是有问题的。按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主被盗,房屋出租人应负有治安责任,其中包括“ 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等。如果失窃事件是与房东的安全过错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其事实能得到相关部门如公安部门的认定,那么房东就应该承担失窃物品的部分损失。
这种事情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索赔损失,不过一般索赔比例不会太大,应在30% 左右。有的也是私下协调解决,例如可以免除一个月的房租等。但有的失主也会冲动,就算不对房东冲动,也会对有盗窃嫌疑的人冲动。2005 年3 月23 日,《烟台晚报》发出报道《被盗不报警自己来破案莱阳一失主敲诈未遂反被拘留》,讲的是山东省莱阳市柏林庄镇于苇发现摩托车被盗,他发现后没有去报案,而是自己展开“ 秘密侦查” 。五天后,于苇召集几个人将林某拦下,将其挟持到自己的出租屋内,拳打脚踢逼他“ 交待”了盗窃摩托车的过程及事实。尽管摩托车被追回,但于苇认为林某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 精神伤害” ,遂逼他拿出3000 元钱作为赔偿。
林某答应让父亲把钱送来,并用电话对父亲说明了真实情况。随后,于苇越想越怕,担心林父报警,于是,以受害人的身份将林某扭送到城南分局,称自己抓了一名盗车贼。警方查明事实后,以敲诈勒索未遂对于苇治安拘留10 天,林某也被拘留。我对这个案子的体会是:对于许多普通人而言,生活之中经常是“ 事情改变人,而人却改变不了事情” 。但有的人改变了一些事情,哪怕他们就是盗贼本身。从他们的身上,我们能发现一般人没有去认真发现的社会倾向,例如“ 厦门思明案” 。

(四)现实版《天下无贼》

2004年12月,厦门市思明区破获了一起连续作案达150多起的特大盗窃团伙,主要涉案的三个人是入室行窃如入无人之境的盗窃高手:曹国华(河南)、吉声波(重庆)、冷明生(江西)。这个案子不但是官方特定的“冬季百日会战”重点案件,而且从当中的情节来看,还颇有些艺术化、江湖化的色彩在内,非常黑色幽默。曹国华曾因犯盗窃罪被两次判刑,吉声波是个扒手,冷明生是个泥水工,他们三人从研究开锁功夫,到研究攀墙越壁,其刻苦、其专业、其心理,堪称“很有技术含量” 。
他们三人穿着整洁,语言文明,举止潇洒,简直就是《天下无贼》里的胡黎(葛优)之现实版!最开始,他们专门挑选城乡结合部外来打工者的出租房下手,最多时在一幢出租楼内连续开锁入室盗窃八家。10 个月时间里,三人先后在前埔、松柏、何厝、蔡塘、枋湖以及集美、杏林等近30个社区作案150多起,没有一次失手。曹国华更因此被众贼封为“锁王” (也就是“胡黎” 了)。其“ 技术含量” ,已到“什么高墙、安全锁?只不过是一堵烂篱笆墙而已”的地步。
有一次盗窃旧式电脑,因为对电脑构造和线路不熟悉,三人拆了很长时间也没拆下来,所以被迫放弃。而后,三人专门歇活“停业”两天,通过老乡找到一家电脑维修店登门学艺,专攻电脑拆装技术。从此,他们凡是遇到被盗者家有电脑时,总是拆下主机、CPU 和硬盘等值钱部件,顺利得手,扬长而去。在城乡结合部“扫荡”后,三人又把“战场”转移到老城区。就算屋里有主人正在洗澡,他们也仍然开锁进入,在客厅里盗走一部手机和200元现金后从容离开,无人察觉。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三人盗窃宝龙酒店旁的一处住宅。他们将住户的现金、高档物品一扫而光后正要离去,看到饭桌上摆放着烧熟的鱼肉,叹道:“好料,不吃白不吃!”取下摆放在酒柜上的一瓶“五粮液” ,三人猛喝大嚼一顿。当三人醉醺醺离开时,在过道上迎面与房东碰个正着,窃贼不仅毫不慌张,还彬彬有礼地和房东打招呼,房东以为是妻子的朋友,说:“喝完茶再走啊!” 曹国华应声:“该喝都喝了!”
三人最后准备把目标瞄向了高级住宅。直到被捕时,儿子才五个月的冷明生还在向民警坦言:“幸亏让警察抓进来,给了我们一个悬崖勒马的机会,否则等到把贼手伸向‘高档对象’ 时才被抓,肯定会判得更重。” 这种心理,以及与之配对的社会倾向,已与我们所熟知的一切,颇为相似。

▓中国民工:一个训练行动力的维权重镇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5月22日

两年半以来,我为多位受害民工代笔上书、发起签名,以近乎刑侦调查式的文本,直陈政府,公诸媒介,并代劳方屡次与资方严正交涉。在各复杂过程之中,碰到几个很值得回应的棘手问题,今摘其要点回应之。
 
问:如果政府不理我们(民工)的诉求怎么办?
答:必须具体到相关行政部门和受理人、调查人或主持调解人。属于其职能范围之内,则他们必须予以重视,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我们有权提出控告。我发起的维权行动,一般诉至各级劳动局、建设委员会,主要诉至劳动监察、工资保险福利,一般不找信访举报中心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必要时,直接与各级劳动局最高法人代表或部门领导人联系。不得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案件,应在诉求时尽量仿效法院立案庭的起诉文本,并使之获得广泛声援,因此,发起签名运动十分重要,这既是团结弱势群体的行动,也是交涉、谈判、协调的人力与道义的筹码。可惜组织者从来都仅仅是我与受害者,单枪匹马。
问:你的身份只是作家,做这些事是不是已经超出了你的本份?
答:恰恰相反,我所做有限。行胜于言,解决事情比解释事情要难100倍,这是行动力问题。法律、案例、思想、言论,仅仅是参照;而直面、交涉,才是解决的具体途径。再者,我的角色已经严重复杂化,已不是纯然的作家,而是包括记者、新闻评论员、律师、政策智囊、政府监督者、民意反馈者和运动发起人等事实上的角色在内。事件自发端到解决,整个过程我都是主要参与者。漫长的时间,广泛的组织,大量的接触,都已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的日常生活。这是颇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存在对抗和联合。
问:为什么旁观的民工对你仍然存在不信任?
答:年龄、阅历、接触程度,以及我自身的资源缺陷,及他们本身的权力附庸意识等,都是这种不信任的缘故。民工是社会各阶层里面流动性最大、安全感最低,同时又最为严厉要求实在与速决的群体,无论是治理他们还是帮助他们,皆是高难度的工作。信息不透明,而事件解决又拖得长,他们就会选择两条路:弃权,或报复。其它道路一般不作考虑,也不抱希望。正是这种无数次的失望,才使他们丧失了对社会最基本的信任:把对公司、政府的深度怀疑和强烈指责,扩散到全社会,乃至最亲密无间的人,反复恶性循环,高筑社会成本。要取得民工信任,我的看法是:第一,深度调查了解民工的悲惨与自身的劣根;第二,了解现阶段行政与司法程序;第三,建立自己的人缘基础;第四,事先不作出任何承诺。
问:以你的微弱势力,如果地方要整你,你如何应对?
答:无法顾及,但有力顾及。无法顾及,是因为这不是问题本身的重点,拿法律术语来讲,即间接伤害,是因为调查、揭露、维权才引发的伤害,来时无法逃避,只能解决。有力顾及,拿政治术语来说,即筹码,扎根越深,牵涉越大,迫害者必须作出全盘考虑。所以,最佳解决方式不是逃避,而是光明正大地创造道义和利益的最大共同体,求最大公约数。我的最大危险集中于取证,必要时我会申请行政取证。侵害方(公司)一般不配合甚至很憎恨取证,但它的前期不配合不是法律上的必要过程,所以有后期解决的可能性,但无法完全解决。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民工受工伤,还应获得25%的医疗费补偿,这在操作之中就极难实现。
问:你只是一个22岁的青年,所学有限,如何保证你的帮助有力?
答:我获得的最大法律受益是两点:一,勇敢与正直,这是法律人的基本职业道德;二,证据意识,包括证据来源、效力、运用等。与学识相比,我更注重信息。信息量基本决定未来任何人的能力与潜力,法律是其中之一。我对法律精神是很敬佩的,但具体的操作却经常遇到敏感问题和棘手问题,这就足可证明法律之于现实是滞后的。所以,一个致力于解决问题的人,更要训练交涉力与谈判力,更具体地说,是调解能力与协商能力。再者,未来变数很大,我仅是尽力而为。实在解决不了,对民工说声对不起,后会有期。
问:你从来都是免费从事民工维权行动,作为平常人的考虑,那么你的资金来自哪里?
答:唯一的,而且是不稳定的收入,是稿费。我相信我的文字物抵所值,拿的是应该拿的绝对合法、有社会价值的钱。繁琐杂乱之事,实际上使我的收入急剧递减,如今每月3,000元人民币的稿费已不能保。我帮助过的涉及侵害、追讨、索赔的民工,已在800人左右,成功率很高,涉及金钱数额接近100万元,但我从未拿过一分钱,反倒是借出甚至捐助过不少钱。刚才一个民工到我家,主动向我解释为什么4月1日过去都快两个月了却仍未还我那几百元钱,我的回答是:说明一下就可以了,两月之后再还也不迟。我是家中经济栋梁,但做的多是家外的事,唯有海外少数几个媒体是我的衣食父母,对此我已心存感激。其实,民工们已经很苦,等一段时间吧,将来有的是机会。

▓一份对中国法律现状的感性陈词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5月23日

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在即将与被告辩护律师最后一次调解协商之前,我决意留下本文,作为我对中国现阶段法律现状的感性陈词。这份陈词,旨在彻底表达眼睛所能看到、耳朵所能听到的信息背后的心灵之反馈,故今日发自内心地起笔如下。

(一)主动附庸与司法不公
法律的复杂与现实的复杂,我用四个字来表达:莫可名状!原告莫可名状的焦躁,被告莫可名状的担忧,原告代理人莫可名状的痛苦,被告辩护人莫可名状的无奈,公诉人莫可名状的威严,法院莫可名状的冷漠,公众莫可名状的揣测……,所有的“莫可名状” ,既有精神的、情感的,更有物质的、利益的。须知,法律一旦付诸现实,便是如此具体、细化、苛刻、漫长,而且稍不强力监督便被绝对排斥于司法操作之外。最一般的案件尚且要经历无数的风波、曲折和妥协,则相对重大的案件更是只有“让”少数人获得胜利的结果。这个胜利的“少数人”,肯定地说,就是已经被歪曲了的“国家”,实则是少数人的利益。
任何控辩双方,皆有各自不同的立场,继而提出证据与理由,各为其主,看上去这很正常,但最终的胜利者往往只有一个,那便是司法裁判。这个胜利的司法裁判,可以是法院或者是具体的法官,也可以是国家。尤其是单独的民事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比较起来,两种不同法律性质、不同立案条件、不同赔偿范围的诉讼过程,控辩双方所面对的司法积极性也截然不同,这在很大程度上,法院都是基于利益的驱使来进行考虑和布置的。但凡是国家权力机关,不管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它们永远是事实上的强势地位,这种强势地位,又诱导了一种极不健康的趋势,即控辩双方之于权力机关的“主动附庸”行为,易于导致司法不公,滋生腐败。
司法的不独立,我们以前讨论过许多次了,一般是从党权、行政权干涉司法权及其背后的根源来予以论述的。在这样一个既已成形而且非常牢固的机制、结构之外,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更大的结构在固化司法的不独立,那就是刚才所说的“主动附庸”行为。这种行为,对于权力机关完成判决任务是非常有力的,但同时也产生了两个结果:其一,执行困难;其二,司法资源浪费。后者,正是基于前者而产生。因此,在一个属于权力社会而非权利社会的国家,权力成为核心,恰恰导致人民成本的高度恶性膨胀,诉讼成本即是人民成本之一。权力永远一本万利,而人民却被这样的权力奴役着、玩弄着,直接损害的是人民利益。这跟市场是同一个道理,好比物价上涨,你看它对谁最有利,那么谁就是物价上涨的主要掌控者,而大多数人皆是叫苦连天的。

(二)绝大多数选择忍耐和沉默
我曾采访过一个福建饭店老板,他有句话刻骨铭心:“民国的时候,我们那里一个县,只有一个派出员,却仍然治理得很好。”这是一种自治能力:群治远远大于权治的能力。眼下则是颠倒的,权治——权力统治与权力治理——远远大于群治。权力的扩张与扩张的权力,反复交替循环,反而使地区乃至国家无法治理,这就是非常危险的成本膨胀。比如,打一场普通民事官司,但凡请律师代理或辩护的,起草诉讼书收费1,000元,出庭收费8,000元,加之律师调查、取证、交涉等,以每小时50元计费,几乎所有律师事务所都有接近于这种标准的收费规定,八个合伙人的律师事务所如果每月收入不足14万元就会饿肚子,那么请问:诉讼成本为什么会高到这种程度?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一件性质十分明确、情节十分清楚、证据十分确凿、犯罪嫌疑人十分配合的案件,却持续七个半月才开始一审判决,那么请问:司法审理为什么会慢到这种地步?
一边是高诉讼成本,另一边是慢司法审理,导致一般人不敢打官司。因为他们根本打不起官司,而且即使决意打官司,也并不抱太大希望。拖到最后,宁愿撤诉或拒绝开庭,也不愿被所谓的司法程序煎熬得心力交瘁。即便如此,如同犯罪率高的时候警察会非常痛苦地解释“警力不足”一样,法官也会非常痛苦地解释“法院人力有限”。就算是在最基本的立案庭或法官助理的桌上,睁开你的眼睛,你定能看到堆积如山的起诉材料,这时你的大脑之中必然会有一个假象:他们忙啊。可是在“他们忙啊”的背后呢?你若是普通人,而且是对法院并无多大直接利益的普通人,则法官们的选择必将比你所看到的假象更为痛苦。
例如:依照“不告不理”原则,刑事受害人或家属的附带民事诉讼权利可能被抛弃和漠视;证据不足,赔偿标的过大,不支持精神赔偿,必须到原籍区县级公正机关做多种公正,乃至起诉书格式不规范,字体、字号有问题,总而言之,百般刁难、千般挑剔,鸡蛋里挑骨头,让你立不了案;审理时,先刑事后民事,变为有刑事无民事,所谓 “主持调解”,多是一句空话;至于强制执行,或者在判决前实行财产保全措施等,更是 “我们一般不做”……。天下确实并不太平,但不太平的天下却有著暂时的稳定,这当中的缘故是很复杂的。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假如司法门槛突然放得很低,目前中国的所有法院都将瘫痪!当然,这也同时反证了这样一个事实:人民在高压之下,绝大多数选择了忍耐和沉默。但如果忍耐和沉默被一定程度地打破,整和社会就将如洪流狂奔,局面一发不可收拾!

(三)在变数之中炼就行动力
一边是牢固僵化的特权体制,一边是岩浆待喷的民众诉求,两者之间,既形成了冲突,也产生了智慧。以一个问题为例,请问:你是愿意付出昂贵的人力、物力、精力、时间去等待一张写着巨大赔偿额的民事判决书,还是愿意一次性得到控辩双方均予接受的实实在在的金钱?若是我,我肯定选择后者。原因何在?第一,100%的判决容易,90%的执行困难,这是个现实问题,我必须考虑后果;第二,原告主张强制执行或财产保全时,被告完全有足够的法定权利拖延诉讼程序,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直至终审仍有拖延余地,你非但没有足够的依据和利益去再诉被告“滥用诉权”,而且到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不赔你,反而拖死你”;第三,节约司法资源,对法院也有利。原告、被告、审判人,成为三赢局面。所以,一般情况下,我都会选择在民事诉讼开庭之前乃至立案之前,便直接选择与被告调解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在法官面前当面交钱,而后各自说拜拜,何乐而不为?
国与国之间的重大事项尚且能够形成共识,则普通案件的控辩双方又何足论哉?说到底,民众在运用法律的途径之中,并不是要刻意地去“据法力争”,而是应学会通盘考虑双方得失和接受能力,实事求是地量力而行。法理上的输赢,并不直接决定实际利益的输赢,而只是一个必须正视和参照的法理基础。最佳的官司结果,应是树敌成友,因小得大,由短及长,这才是高手。这需要谈判的艺术,它比辩论的艺术更高一层。若是判决,你服了,我不服,或是我服了,你不服,或者大家都服了,公家不服,反复循环下去,谁都可以有足够的方法来阻挡矛盾的顺利解决。判了等于没判,辩了等于没辩,无论如何慷慨激昂、吐沫横飞,也无济于事,反倒是各方的成本简直就像无限下陷的无底洞,越往下走,越陷得深。控辩双方,要拿出诚意,摆出证据,阐明主张,得、失、 进、退,都要掌握得恰到好处。不管是有反对的妥协,还是有妥协的反对,这都是精诚合作,而不是分道扬镳。
这需要一个基本的前提:真实。任何谈判,无论事项大小,虚幻的、伪造的、诱骗的,都不可能最终取得建设性的成果。恐吓、收买、不切实际,都不可能有双赢或多赢的结果。对于具体的案件纠纷,在真正去解决它而不是去解释它的时候,我的原则是六个字:稳妥、预见、求实。稳妥,意即需要策略,目的只有一个,但方法可以多样;预见,意即做一件事情之前,要考虑到可能有的结果,不能固执己见、不计代价,也不能自命菲薄、优柔寡断;求实,意即必须着力于法理基础之上的实际现状,以及改变这种现状的最大能力与潜力。实际维权,需要调查能力、观察能力、研究能力,更需要交涉能力,行动维权与舆论维权之间的差异也正在于此。具体交涉,确实有危险,毕竟彼此是要互相面对──而且还可能长期面对──,交涉之时,或剑拔弩张,或针锋相对,但也可能彼此互利、“不打不相识”。未来一切充满变数,智慧者要在变数之中炼就稳健的行动力,这也是我对所有知识分子的期许。

附:一,此次诉讼,我免费代理,获得特别授权。因受害者家境穷困,我特别支持其家属1,000元人民币用于维持生计,今再次支持3,000元人民币。此官司,我方决意非胜利到底不可。 二,昨晚,朋友聚餐。广东省佛山市的一位资深律师朋友(17年法律生涯,六年律师经历)阅读过本文草稿后,体会极深,深感痛快,叮嘱我一定再著一文,题为《辩护权:公民必须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已应允,正在起笔。

▓震前有预报会商卡

作者:翟明磊 来源:1510部落

龙门山带曾发出地震预报会商卡,没人理睬!

壹报独家披露,地震局预报员正式填写会商卡预测汶川地震,却无人理睬,这是地震局内部承认的唯一一份来自龙门山的预报,却被官僚主义忽视了,至今这份预报成为烫手山芋,被掩盖,被保密……
预报员被威胁……
这个成功的预报员生存状态让笔者明白地震为何报不出来了!

汶川地震后,中国地震局、四川地震局召开数十次新闻发布会与咨询通报会,发言人称: 地震不可预测,这次汶川地震情况尤为特殊,震前没有发现任何前兆信息,没有前震,没有收到任何预测意见。
这是谎言,潘正权的故事就是证据。

潘正权只有中专学历,71年以前是矿区的井下工,喜欢研究井里的古化石,被工程师看中后,着力培养成为当时群测点的观察员,在群测点多次预测地震,才被招为德阳市地震局正式干部。他向工程师苦学地震预测知识,曾成功预测汉旺地震,岫岩地震,黑水地震,松潘地震(参与),而在地震圈小有名气。1974年预测地震至今,还是一主任科员。
局长一边打麻将,一边挥手!

笔者刚坐定,向他以前成功的汉旺预测表示敬意——这是写入<<中国震例>>的漂亮预报。
潘正权一挥手,“唉,不好说,一说起我就心疼。开会时,四个同志,科长,副局长都不同意我的预报,我坚持要报,我有足够证据,他们说你不能以德阳市地震办公室名义填。以个人名义填。填好后办公室不给我盖章,为这个事,我吵,找局长。这个局长他想什么时候打麻将就打麻将,我去找他,他在打麻将,而我好多天没得休息都在研究地震。我找到局长,说科长不让我填,副局长反对,我盖章的意思不是让你们承担责任,只是证明我是这个单位的人,局长打麻将,把手一挥:给他盖给他盖。——就这样我提前十二天成功预报汉旺地震。”
听得蛮令人心酸,我想此人大约是个直肠子。
他犹豫了一下。
“你是我第一个接受谈话的,因为地震后,我收到了短信:‘这里面牵涉到上面对整个地震预报的处理,你一定不要开腔,要小心。’所以我什么都不敢说,有个记者跟了我三天,我什么都不敢说啊。现在我不想干了,过完年就退休。”
潘开腔了。
河水有了青霉素味
2008年3月19日,什邡地震办公室,告诉潘正权,马井镇万兴社区去年十二月份之后出现井水变色。而且水里有青霉素味。潘正权立即动身去了,之后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条小道之隔,小道北面很多井有问题,南面则没有异常。3月21日在同一个镇与马井相距几公里外几十户人家出现同样的情况。潘正权在纸上一划,一个断裂带明显出来了。潘警觉地回想起松潘地震时同样的事情发生过。潘立即得出初步结论:隐藏断裂活动引起地下物质渗溢,引起水变色变味,属于地震宏观异常。
潘的论断,还有其它支撑——当时什邡一带小震活动不断,多为三点二级地震,2008年元月后发生了一串小震群,这个范围,以三点八级为中心发生了一圈圈小地震,从北向南成串发生。潘心里打鼓,难道龙门山断裂带又活跃起来了?
潘正权上报给四川省地震局,省地震局没有理睬。“你们自己化验一下吧。”四月十五,什邡地办化验结果出来了——锰重金属超标。
四川地震局就没有什么消息了。
潘正权有点急,万一出了问题算我头上怎么办,他受到汪成民在唐山地震中在局长门口贴大字报的启发——我可以发文件嘛。——发文件,潘正权也花了点劲。就在落实地震宏观异常时,德阳地震局一个领导说:“能不能往环境污染上改嘛,不要说是地震嘛,现在要稳定。”潘正权坚持是地震宏观异常。这位领导一句话不说,脸色不好看。
于是德阳市防震减灾局2008年18号文件诞生了,这份前所未有的红头文件,抄送三十个单位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家,上面写明发现地震宏观异常。四月十六日抄送四川省地震局,潘正权心想,“我发正式文件,你四川地震局总得睬我了吧。”
怪了,没有人睬德阳的人,正式文件也没有用。

没有人任何来理我
2008年4月9日,在雅安召集的四川省部分地方地震局地震趋势讨论会上,潘正权要求把他这个区域划进地震关注区域,没有人睬他,潘正权有点恼火:“我这样不好回去交待!”
就在这个会上,凉山州防震减灾局代放科长提出:近期南北地震带中段小震围空异常,有7级地震的形势在增加。也同样受到冷落。
左等右等。4月30号德阳地震区金河台数字倾斜,GL马尔康小金间出现异常。潘正权明白这不是开玩笑了。当天他填写了正式的标准会商卡。
“确定小金南地区为震区。震级五级。依据为水井,电磁波,倾斜,小震活动分析。时间为5月”。
为什么确定五级,潘正权苦笑,“我毕竟是中专毕业,见识得少,龙门山地震带最高也就六点二级,我不敢报高,再说一般来说八级地震前震为六级,我想当时三点五级前震,主震最多五级。唉,要是和别的专家商量一下就好了。”
潘正权报的小金南地区在12日汶川地震七度区内,受灾也不轻。(按国家七度区的定义:房屋损坏-房屋轻微损坏,牌坊,烟囱损坏,地表出现裂缝及喷沙冒水)
会商卡潘正权郑重上交了四川地震局地震预报研究所程万正所长。
没有回音。
也没有人来落实。

5月6日出现异常,金河台发现倾斜变化了三倍。确定无疑的异常,潘正权上报四川省地震局。
还是没有人来落实。
5月12日汶川地震前几天,一直成串的小震活动突然没有了。这是极不正常的。
当然还是没有人来落实。

地震了,死人了。

6月12日开会了。四川省下半年趋势会商会。

在会上,大家沉默了。潘正权很奇怪:平时这种会都没啥地方上的人发言机会。这一次安排他第一个发言。要听他分析下半年宏观趋势。潘正权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国际上出名的院士大学者。潘很不客气,一下子把材料摊开,说震前有情况,宏观也有,微观也有,“我也填了会商意见卡,没有人理我。我在不得已情况下才以文件形式发到三十个部门。震前,省局也知道我们异常。”
四川省局的人说“潘正权你是提过意见,但你说的是五级和八级相差两级。”潘正权大声说“总比你们不划圈圈,连个龙门山监视区都不画好些吧!我是黑屋子摸门,起码说有地震,你们连有都没有。”
听了潘的话。总结时,四川省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程万正哭了,而且哭了好几回。

原来地震局发现唯一在局里龙门山地震带提出三要素的只有潘正权,唯一报异常的是潘正权。可是……

在会上哭了的程万正面对公共媒体称:汶川地震,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预测信息。
他在撒谎。

四川地震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师说:如果潘报了地震会商卡与异常,程万正去落实了,认为不会发生地震,那就是业务水平不够的问题,现在程根本没有去落实,那就是工作不工作的问题了。

成了诸葛亮

在之后的各种地震局会议上,潘正权成了中心人物,他定宏观就是宏观,他定异常就是异常。潘正权想起地震前,地方的人员是边缘人。连开会都是在街边店吃个饭发个文件袋再给五元钱就打发了。风光之际,潘心里不是个滋味。
汶川地震后国家给了地震局二千万做考察。潘正权作为唯一特邀代表,分在第二组。他的调查与众不同,走路,从汶川走到北川,每天走几个县,他们收集了上千个宏观异常,仅潘所在组就有上百条。
这才发现有大量的宏观异常,而且是必震信息,但震前报不上来,当时没有人重视。“震前牦牛不上山。山上野鸡满山飞,震前鸭子不下河。震前鸡跑到树上睡。”有个绵竹人雷新和,99年经历过地震,地震前几分钟,鱼拼命往外跳,跳了二百多斤出来落到稻子上,忙着去逮,就在那同样的地方,三十九号径,又出现这种情况,汶川地震十二号当天下午二点多,地震前几分钟,雷新和他就喊,鱼又跳了,要地震罗,他们八十多口人全跑出来。房子倒完,一个人没死。汉旺林业局木材管理站站长,他在李县干了八年地震监测。发现地震前几天蚂蚁搬家,黄蚂蚁一股一股往前冲。第二,是当天上午,看到一条大蛇,平时是看不到的。陪客人喝酒,打麻将,说狗是怎么回事,狗老是刨坑坑,乡村说狗刨坑坑就要死人。这个同志想到了,他说以前地震也经历过,他想会不会是地震喔,他想给地震办报告,可是我报了,没震咋负责任,迟疑了,地震了,把他从屋里摔出去了。”
地震局钱越来越多,台站却越来越少
潘正权为啥敢报地震,能报地震,正因为他是个直肠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愣头。在地方局,预报人员是最不吃香的人物。因为不报地震,没事,地震局认为地震本来就很难预测,报了地震,简直是给领导添麻烦。
潘正权说“我只有这一个本事,我不报地震干不了别的。”德阳市地震局领导一度想把预报部门撤销。一位副局长说,地震预报在汶川地震作用一点作用都没有喔。偏偏正是这个副局长,在2007年任代局长时把德阳仅剩二个台站又撤掉一个——重要的清平监测站撤了,只剩一个人守着。
德阳原来有四个台站,国家越给地震局拨钱,台站越减少, “在我们德阳市三百六十万人,四百多平方公里。德阳市境内,四川省地震局只给我们下了一口井。安了他们的数字仪器。我们不知道钱用哪了。也不知道总理曾给特批基金,加强龙门山断裂带的监测。”
汶川地震时整个德阳只剩下金河台,潘正权靠这唯一台发现异常。
地震时,金河台也完蛋了。德阳现在没有台站了!
地震后,国家给了地震局巨额的资金,可是没有人来给德阳重新建台。
潘正权让四川省地震局重新来选址。四川省地震局回答,可以,要三千元车马费。
潘正权欲哭无泪。
因为预测了龙门山断裂带地震,得罪了四川省地震局,历来是先进工作者的潘正权,今年没有评上先进。
潘正权极其沮丧:
“这个地震预报确实难,说老实话,汉旺地震,松潘地震,汶川地震,我发现这些领导震情观念越来越淡薄,地震部门是他们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单位。 震前我申请到六万费用加强监测。全部被他们用来搞宣传做教育基地了。有的领导把人民的钱不当钱,搞了几十万,搞了监测设备,由于不配套,有的连验都没验收就作废了,这次地震掩盖好多事情。”

一个成功预报员的苦态

“我再也不想干了。他们让我写材料,说我和李有才走得近了,是反党联盟,让我交待我们是如何搞地下活动的。”
“你不知道,在下面——天都看不到。”潘正权一声长叹。
“他们对我太过分了。我在德阳是个地震权威。工作35年还是个主任科员。我向省地震局、国家地震局要课题,人家都不认我。我向德阳市科委打报告,人家都不批,说我没得资格做。——主任科员有啥资格。96年第二任局长是武装部长。副局长,原来是水电局局长。地震局第一把手,除第一任外都是空降来的,从地震一步步干起来,没得想。地震前,组织部一个副部长他说,你这辈子到退休只能做主任科员。
谈话中,潘正权多次唉叹自己是主任科员,”人微言轻”。
2004年为了助理调研员的一个名额,潘正权不得不与一个初中毕业的会计同台竞争,局里十六个人开会,领导在开会前做了“工作”,十五个人都不投他的票,潘正权只有自己投了自己一票。而一个兽医在地震局评为地震助理工程师。
潘正权妻子下岗了,一家重担在肩上。
蚊子腿上刮肉,连奖励潘正权预报岫岩地震的一万元,局里只给他一千九百元.其它下落不明。
这一次他得了德阳市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拿了二千元,并不是因为他预报了地震,而是灾后他帮市领导起草安民告示,调配物资有功。

“他们说我和领导关系不 好。还有领导在会上公开说我是白专——现在这个社会还提白专!我是搞技术为人民工作。我白专的技术总比你们一天到晚打麻将,吃吃喝喝好。”
最让潘正权屈辱的是作为地震局唯一的预报权威,他的计算机还是96年购买的,已经无法使用。别的科室都发了七八千一台的相机,潘最需要相机工作,给他的却是几百元的傻瓜机。
“我难道真是个傻瓜吗?”

潘自然是“笨蛋”,没过多久,他就说出了一番注定要得罪领导的话:“现在反思起来,国家地震局、四川地震局从战略思想上来说就是错的。国家三十多个亿搞地震预报的钱放在鲜水河地震带去了,他们认为西昌重要得很,有好大的地震。2004年四川省研讨会上,我就提出四川最危险的地方是龙门山,鲜水河现在概率很小,从时序周期节奏来说,还没有到。”
说到底,鲜水河有一大堆水电站啊。
上下脱节

说是不干了,退休,但一说起地震预测,潘又两眼放光。
“地震能不能预测?地震是引力的积累,能量的释放,以地震形式释放出来,在能量积累阶段,地表上感觉到的东西,肯定有。第一个,中国地震预报四十多年,没有前兆,人们就没得玩。周总理早说地震是有前兆,可以预报,你说没有预报,那以前是怎么预报出来的。是专家拍脑子弄出来的吗?是有依据的,至于时间准不准,是判断的问题,只能说我们的认识还没有深入到那一点去。如果全国人民象弄萨斯那样弄地震,你说弄得到弄不到?你说没有前兆,我说的那些条是不是前兆?你如果能将我反驳掉,千千万万水井,为什么就那一个出现?松潘平武就出现过,我为什么敢报异常呢?科学家们老说准确,要啥子准确。原因都不清楚的东西。地震预报,人们形容,我们就是在黑屋子里摸门。要啥子准确,老是对我们苛求。要准确要准确,我的预报非常准确就是震级小一点嘛。总比你们圈圈都不划,准确到哪儿去罗!
这些年来,地震局上面机构与下面脱节。四川省地震局属于国家地震局派出机构,四川省地震局就没有一个管地市州的部门。四川省地震局是首席分析员制度。他咋管。四川省地方处是管台站建设的。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改了名字了,综合科技发展处。就没有预报官。我们向上报情况,都是报四川省地震局监测预报研究所。

潘送我出门,临走前的两句悄悄话让我又难过一阵子。
“震后给德阳地震局六十万,买了辆豪华车。”
“你去办公室就知道。局长办公室装修五六万,我的一把破椅子,坐了十六年。”

▓山东免职复出官员悄然变身“副局长”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杨万国

昨日,山东省工商局宣传处负责人称,对在地震哀悼日组织公款旅游的原滨州市工商局局长邵立勇的处分现在依旧有效。邵立勇现在的身份是威海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别不变。

“局长”悄然变身“副局长”

昨日上午,威海市工商局的官方网站“威海红盾信息网”上,邵立勇的身份介绍依旧是威海市工商局局长。到昨日下午,邵立勇的身份介绍则全部被改成“副局长”。

威海市工商局人事政工科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邵此前被任命为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至于何时任命、官网为何介绍邵立勇为局长,该人士称,“有纪律,不能随便透露”。

记者从威海市工商局了解到,邵立勇实为该局“一把手”,主持全局工作。5月5日,邵立勇以局长身份主持了威海市企业减负让利新闻发布会,威海电视台等当地官方媒体都以局长身份报道了邵立勇。

处分有效正处级不变

昨日,山东省工商局宣传处负责人称,邵立勇去年出问题后,他们按照中纪委和山东省纪委的要求,给予邵立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这个处分现在依旧有效,还在执行。

这位负责人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是省以下垂直管理,山东省工商局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安排下属15个地级市工商局领导的职务,“邵立勇不仅可以调到威海,也可以安排到其他地方”。

这位负责人介绍,去年6月处分邵立勇后,他们先把邵立勇调到省局一个部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来威海市工商局原局长马德胜面临退休,“鉴于邵立勇平时工作情况,我们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想法,从关心保护他的角度”,就把邵立勇调到了威海市工商局。

上述负责人称,邵立勇在滨州市工商局长任上是正处级,现调任威海,依旧是正处级。

这位负责人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限是一年,等一年期满后,他们将通过组织考察、民主评议等方式,决定是否对邵立勇提拔任用。

新闻回顾:山东官员全国哀悼日公款旅游被免 半年后复出

新闻摘要:去年5月,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立勇赴福建考察,即便是在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该局人员仍在武夷山等地赴宴、游玩,事情爆出后被免职。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邵立勇已调任山东省威海市工商局长。

▓公众为何总是别有用心

作者:志灵 来源:新京报

近日,有网友在华声论坛曝光一份讲稿,讲稿涉及湖南耒阳市某些基层单位在计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甚至花钱守在医院门口雇“三陪”小姐冒名顶替做引流产手术以完成任务,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耒阳市相关部门表示“三陪”小姐顶替系个别现象,发帖人“别有用心”。目前他们已配合公安,正在积极查找发帖人。(5月14日湖南在线)

说实话,耒阳市相关部门对发贴人“别有用心”的指责,给人的感觉反倒是相关部门“别有用心”。纵然发帖人确实“别有用心”,耒阳市的计生工作不至于因为一个帖子就变得一无是处。如果耒阳市的计生工作,甚至禁不起一个正常的网民发言质疑,恐怕指责发帖人“别有用心”就是一种心虚的表现。

再进一步说,网友发帖所说的内容,全部是副市长讲话稿的内容,为何同样的话,副市长说出来就是为了“将这些现象说严重了一点,是为了这项工作抓得更紧”,而普通人网上发帖就是“别有用心”?

对于批评,即便公众的批评与事实有出入,政府首先要做的不是打击报复批评者,而是反躬自省,看看自己有哪些做得不到的地方,或者透明度不够以至于公众对自己的工作有误解。一个负责任和受法治约束的政府,总会不断地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澄清那些“断章取义”,而不是容不得半点批评,甚至“自我批评”被别人拿来重复都不可以。

一些地方官员,缺乏基本的现代法治意识,总喜欢拿动机来说事,比如说稷山诽谤案,该县县委书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举报人我从来没有伤害他们一点点利益”,据此他断定,“他们的举报行为是一种心理疾病,对社会,对其他方面的一种仇视心理”。这就是典型的拿动机说事的例子。殊不知,在法治社会,有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是“法律不问动机”,就是说法律不管当事人的动机如何,只在乎事实如何。

被官员称为“别有用心”的举动,不过是公民在行使自己对国家机关的批评权利,这种表达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即便获得再多的满意,也不排除可能存在反对的声音,但是这反对或者批评的声音并不会影响到公共政策合法性,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基于民主法治的自信,不相信批评的言论有什么危害。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民主法治比较健全的社会,伴随着公众的批评声,公众身处的这个国家却能一直在进步。

动辄视公众的批评为“别有用心”,恐怕是权力“别有用心”式心虚,说明那些即便是写进讲话稿中的“自我批评”,也不过是作为陪衬“自我表扬”的绿叶,不能真正从谈问题的角度来认识。甚至对宣传这些“自我批评”的人,都要兴师动众到动用警力进行调查的地步,可见有些官员对自己吹嘘的政绩已经不自信到了何种程度。

▓疫情同样是对每一个公民的考验

作者:周东飞 来源:潇湘晨报

继四川发现中国内地首个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后,5月12日山东又报告一例疑似病例。北京通宵急寻与确诊病例同机抵京乘客,截至12日上午,尚有24名密切接触者没有找到。

首例确诊病例和新疑似病例的出现,进一步向我们提示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严峻。据世卫组织11日公布的数字,全球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已增至4694例,分别报自30个国家和地区。世卫组织再次强调,疫情发展趋势不可预测,疫情是继续保持相对较轻的状态还是会变得更加严重,都是有可能的。《科学》杂志发表对甲型H1N1流感蔓延的详细分析报告,指出一场全球性大流感现在已经初见端倪。在全球疫情继续蔓延,国际交往更加频繁的背景下,没有哪一个国家或地区敢于保证自己可以置身于疫情输入的风险之外。

同时,依靠现有的技术手段,想要实现完全杜绝疫情于国门之外的目标是不现实的。甲型H1N1流感也有一个潜伏期,如果患者未在机场等口岸发病,靠筛查发热等症状很难识别出健康人和病毒携带者。根据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方面公布的信息,四川确诊病例在北京未被发现,主要原因是患者的两次红外体温检测均显示为正常。

内地首个确诊病例的发现和新疑似病例的报告,并没有改变甲型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基本判断,事实上全国各地也并没有因此出现恐慌情绪。香港自5月1日出现首例确诊病例,此后疫情防控一直处于较为平稳的状态,并没有新的确诊病例接连出现。这说明,只要防控措施得力,出现确诊病例并不等同于潘多拉魔盒由此打开。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出现,或许更能见证政府在疫情防治面前如临大敌的必要性,在事关民众生命健康的大事面前,政府的谨慎和勉力不仅理应得到社会的嘉许,而且应当得到来自公民的真切回应。

目前政府关于疫情防治的“两条战线”十分清晰,一方面是继续严把出入境检验检疫关,另一方面是强化国内疫情的检测和控制。无论哪一条“战线”,都需要政府部门恪尽职守竭尽所能,同时也都离不开来自公民的支持和作为。钟南山院士11日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透露,相关机构正在研制一种检测上呼吸道炎症的红外监测仪,以弥补现有仪器只能检测出入境人员是否发烧的缺憾。这样的技术改进和机制改进一样,势必大大提高疫情防范的精准度和主动性。但是,与此同时不应忽视公民的参与程度对防疫的重大影响。

对于很多疾病来说,仪器的灵敏度不一定能与人的冷暖自知相媲美,因而健康声明卡的真实度与职能机构的检测同等重要。我们不能说患者都存在隐瞒病情的故意,但是不能登机或者有可能被隔离确实是一种烦恼,因此谁也不能排除乘客中有可能存在隐瞒“小恙”的动机。基于同样的顾虑,除了真正的失去联系之外,也许有的乘客并不愿留下让人找到自己的信息。若在正常情形之下,每一个人的疾病信息和联系信息的确是不可侵犯的隐私的一部分。但在疫情防治的特殊时刻,私人的身份往往被置换为公民,因为疫情防治不是一个人可以做到,也不是政府可以包揽,它需要每一个公民携手同行。

疫情不仅是对政府的考验,也将是对每一个公民的考验。这一刻,我们将更能体会,公民何以要在独立自由的个人前面冠以“公”的称谓。我们是广袤的整体的社会的一部分,很多时候公共的利益就是我们自己的利益。在疫情面前的合作与否,主动与否,将是呈现公民意识的途径之一。

▓杭州市公安局:飙车案肇事者被释放纯属谣言

来源:广州日报

针对当前沸沸扬扬的“5·7交通肇事案”,昨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公布:“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肇事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的范围内,且肇事车辆存在改装。”此外,杭州市公安局还发布消息称,嫌疑人胡斌目前仍羁押在看守所,网上传称胡斌已被释放纯属谣言。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杭州,“飙车一族”人数不少,而事发路段文二西路是他们的经常活动地之一。

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公安交警部门于5月13日17时45分接到鉴定机构《关于“5·7”交通肇事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鉴定机构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的范围内,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和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三菱跑车经过了改装

该发言人还表示,公安交警部门接到《鉴定报告》后,立即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此前,在“5·7交通肇事案”发生后的第二天下午,杭州市交警支队、西湖交警大队在西溪路的港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交警部门通报说:“根据当事人胡斌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这一说法引发了轩然大波,公众对所谓的“70公里/小时”的车速普遍提出质疑。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受害者谭卓“身体被车头撞上后,在空中翻转,撞到挡风玻璃后再度飞了出去,有两层楼那么高,至少20多米远”。随即,“70码”(即70公里/小时)立即成为网络流行语。

肇事车没有逆行

记者获悉,这次鉴定是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完成的,《鉴定报告》盖的也是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章。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置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一位参与此次鉴定的专家告诉记者,该机构接受委托后,聘请了一批浙江省外的专家、教授,组成鉴定小组,连续几个晚上到文二西路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采集相关技术数据,对肇事车辆开展检验、检测。

对于车速的结论,这位鉴定专家告诉记者,鉴定车速肯定在一个区间内——因为不可能完全还原现场。他表示,虽然有一些误差,但该区间是接近于真实情况的。

这位专家还告诉记者,肇事车辆是自东向西行驶的,根据鉴定,“肇事车辆没有跑到对面跑道,没有逆行”。但是,对于更多的细节,这位专家表示不便透露。

肇事者目前仍在押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无权向记者发布具体的鉴定报告。“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我们下属机构进行鉴定,我们向交警支队负责,况且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就好比一起医疗事故,召集我们专家做鉴定。我们对交警支队负责。”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强调:“鉴定不一定作为最后的法律依据,这只是一个技术参考,只能作为佐证。不能拿技术数据完全等同于事实进行发布。”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昨日,杭州市公安局还发布消息称,经杭州市公安局证实,杭州“5·7”交通肇事案嫌疑人胡斌目前仍然羁押在看守所,网上传称胡斌已被释放纯属谣言。

20岁的胡斌是杭州某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的学生。据记者了解,胡斌是体育学院高职班二年级的学生,今年即将毕业。

当地媒体报道说:胡斌的父母都是杭州本地人,在童装批发市场有一个摊位,20多个平方米(2003年搬到童装批发市场,之前在老市场)。市场的人说,平时两人都在市场做童装、运动装批发,还请了两个帮工。

胡斌家共有四辆车,一辆“吉普牧马人”、一辆宝马、一辆马自达,还有一辆就是肇事的红色三菱轿车,这四辆车子是2006年~2008年间买的。

超速并非定罪唯一标准

肇事车车速的鉴定结果披露后,记者随即采访了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副主任徐宗新。他表示,车速是影响案件定性的重要因素。“不过,到底如何定性,需要综合分析。超速不超速,以及超速到什么程度,当然是影响定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标准。超速的程度大,对周围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也大——这是肯定的。到底超速多少,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这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徐宗新律师说。

徐宗新还告诉记者,一般而言,超速指标并不是判断的唯一标准,此外还要看肇事车实际上对周围的危害大不大。比如:如果开车的时速达到120公里,或者180公里,但路上没有人,即使时速开到200公里也不会危害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徐宗新认为,就该案而言,究竟是定为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立案,至于到底定哪条罪,要到案件侦查终结以后再定。公安机关目前以该罪名来立案,并无不可,因为该案毕竟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条件。所以,先以交通肇事罪立案,然后再经过详细的侦查,对依法调查所得的事实进行法律上的论证,也是可以的。是否定危害公共安全罪,要看调查所得的事实。如果符合,也可改变案件的定性。公安机关定什么罪,以后法院判决时未必也定这个罪。

就赔偿事宜,徐宗新告诉记者,双方可以在公安调查期间对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无法达成,可进行民事诉讼。至于赔偿数额,徐宗新认为,这需要进行详细的计算,比如:要看谭卓父母的情况等多种因素。对此,法律上有具体的条目,有标准可循。

案发时和肇事者胡斌一起飙车的两名同伴,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徐宗新表示,这取决于该案的定性。如果案件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就应当进行补充调查,判断两名同伴当时是否也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今日上午,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将做客杭州网,与网友共话“民主促民生”,届时,浙江在线、杭州网将联合直播。

记者看到,在网站“我有问题问书记”的网络留言版面中,一些网友已经贴出了涉及该话题的提问。

“王书记,你好,5月7日发生的撞人致死事故说明了有关部门有监管不到位和执法不严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肇事者早就该吊销驾驶执照,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今后能否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发生?”有网友这样写道。还有网友留言:“我是外地人,很关心飙车案的处理。”

有网友提议:希望政府能给网友与家属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在期待谭卓的死能够引起重视并因此让飙车现象得到控制的同时,更希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能够有一些改善,比如:在学校门口建人行天桥。

新闻摘要: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14日说,公安机关目前已接到鉴定机构出具的杭州闹市"飙车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根据该报告,肇事车辆存在违法超速行为,时速在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肇事车辆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新闻摘要:7日,几个年轻人在城市道路上飙车,其中的一辆红色赛车撞死一名路人。围观者称,肇事小伙态度很差,撞死人还不当一回事。肇事的三菱跑车上印着两个网站,网站中称“这里聚集了国内顶尖的飘移赛车手”。

▓积怨的力量:杭州飚车撞人事件的爆发式传播

作者:走着 来源:1510部落

短短几十个小时,杭州飚车撞人事件在国内掀起网络舆情大潮。人肉发动了,有人上街了,市长批示了……从目前情形看,这事儿大概很难被公权机构轻忽,一度被严格管控的媒体报道,也应该得到适度的放松。

人们看到,互联网又一次发力。速度,劲道,都足够令人惊异。想必,有人感慨振奋、有人烦忧气恼吧。可以想见,舆情潮经由网络传播的迅猛蔓延,会继续成为很多方面关注、分析、应对的焦点。

不过,在这件事和其他很多引爆舆情潮的事件中,传播力量的背后,更具厚度与力度的“基础”,恐怕是积怨的力量。

比如,杭州飚车撞人事件的报道,突出地使用了“富家子”撞“大学生”这样高调标示社会身份的语汇。无可否认,这当然会极大地刺激公众的眼球与神经。多年来财富与权势及其勾连融汇而产生的分化,所引发的诸多恶劣后果,成为公众郁积的强烈心结。社会身份的名称概念,以及被当作社会身份标识物的林林总总(包括车辆等的品牌型号等),还有不同社会身份的比对,都变得异常敏感。在这种敏感甚至有时是过度敏感的背后,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失衡与断裂,是积怨的现实根由。

再比如,杭州交管部门面向公众所作出的第一反应,包括对肇事车辆车速“70码”的草率宣示,对交通事故中显而易见的关键因素的闪烁其辞,都激起了广泛的强烈不满。公权机构那些不作为、作为失当乃至所谓的腐败行为,本来就是长期以来阻滞社会生活健康运转、压抑并挑动公众心绪的重磅元素。城市飚车扰民、危害公共安全,在杭州早就引起公众不满。一个在常态社会治理机制下丝毫不难解决的技术性问题,竟然成为持续困扰并引发严重后果的社会问题,太过悲哀,但似乎也并不鲜见。在掺混了复杂情怀的“躲猫猫”“俯卧撑”等这类词句持续风传之际,“70码”正在成为一个新的顶级热词。

我们得知,飚车肇事事件发生后,媒体再次被提出了限制报道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互联网传播的迅捷,冲决了公众信息知情方面的管控。其实,谁都清楚,比起一出事就敏捷切断信息传播链条的努力,更应该得到重视的,是造成信息爆发式传播的深层原因。只是,那些深层的东西,太难摆弄了。

▓再真的新闻,也不能是有偿新闻

作者:杨鹏 来源:华商报

2005年,《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傅桦应邀前往长春龙家堡机场采访并撰写批评报道。两年后,吉林警方来京将傅桦带走,傅桦涉嫌收受4万元贿赂,本人则称只拿了一万五。(5月13日《京华时报》)

从报道来看,傅桦卷入受贿案,事起长春龙家堡机场建设的批评报道。不过,其新闻稿件内容本身并无瑕疵,相反还遭遇过“公关网上被撤稿”,问题就出在了爆料者与被揭发者之间的权力争斗,在爆料者东窗事发后,记者就成了“陪葬品”。

客观地说,傅桦受贿无可辩驳,他也承认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并称做了采访之用。虽然,作为一个新闻人,披露了龙家堡机场建设存在质量问题,他勇气可嘉,但这无法掩盖“受贿”的污点。在这个涉嫌受贿的前记者身上明显有时代的烙印,这是需要媒体界深思的。

近几年来,多名记者频频遭遇司法控诉,傅桦不是第一个。去年,央视女记者李某涉嫌受贿被抓;《民主与法制时报》揭黑记者景剑峰遭遇“窝藏、妨碍执行公务和受贿”三项指控;我省也有类似案件发生……一时间,有媒体人自问:我还敢不敢做调查记者,采写批评性报道?

其实,记者遭遇司法的“不期而至”,其间一直都存有报复性执法的质疑。但就在这种疑似“报复性执法”层出不穷的情况下,还更需要新闻界自身去寻求解决方案。在如此复杂的社会里,任何个人或机构都很难保证不授人以柄,一个致力于作为社会良知和正义的守望者,却免不了自身要接受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诘问,这是新闻界尤其是批评性报道的尴尬之处。以傅桦涉嫌“受贿门”为鉴,由于采访行为的某种不可控性,新闻机构如何完善对于记者出差、采访费用和外出记者的日常管理,以及介入利益冲突各方中的调查必须要保持高度的谨慎与自律,防止被利用或沦为斗争的工具,这都是必须面临的课题,否则,就可能无法避免被起诉的境地。

傅桦涉嫌“受贿门”,是一起真记者参与的真新闻,不过,终究涉嫌“受贿”,却不是因为作为记者更加失职的“虚假报道”而引起的其他罪名,这耐人寻味。或许,这起诉讼本身在新闻真实无可辩驳的前提下,受贿的事实就为这种变相的“避重就轻”的事后惩罚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一方面,记者受贿是事实,另一方面,记者揭发的问题也是事实。但不能否认,受贿的事实的背后是记者职业伦理底线的荡然无存,丝毫不能因为揭发了问题而可以求得弥补。人们痛恨有偿新闻,因为有偿的新闻是受人钱财的假新闻,现在,傅桦的遭遇也说明,有偿的真新闻对于记者自身的伤害甚于对读者的伤害。

傅桦命运的最终走向,还需要等待并尊重司法的判决。毫无疑问,谁是下一个“傅桦”?可以肯定,是不自律的那一个。对于批评性报道的记者,比金子更珍贵的,是自律!正如传媒法专家魏永征所说:记者自己不干净,怎么去监督别人、监督权力?干净,是这个职业特有的伦理要求,也是保护记者自己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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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壹刊║2009/05/15

║壹刊║2009/05/15

壹刊:http://2yb.blogspot.com 作品:http://wwwone.00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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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刊(One Magazine)本期目录

01.反诉索赔“名誉权”的非正常官员…………………作品选0048
02.强奸幼女:一个激起民愤的焦点……………………作品选0049
03.蹂躏幼女:权力魔掌之下的惨剧……………………作品选0050
04.都江堰震后印象——纪念5·12大地震 ………………1510部落
05.地震采访和杭州飚车……………………………………1510部落
06.炫富仇富,不能不正视的社会鸿沟…………………中国青年报
07.该关心的和不该关心的…………………………………新浪博客
08.为什么总是让幼女很受伤………………………………山西晚报
09.有多少人同情“娱乐致死”的干部…………………中国青年报
10.以公民责任应对甲型H1N1流感升级………………………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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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为非赢利性公益杂志,当中所言谨供参考思索
◎创刊:杨银波[独立作家],2008年五四青年节创刊
◎宗旨:以公民之力,推动维权公益,追求民主自由
◎备注:转载须注明作者及原载媒体,关注堪比同行
◎公告:自2009年4月29日起,连载《杨银波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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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一]个人的刊,一个[人]的刊║
║刊║║一种热血的刊,一种奋进的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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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索赔“名誉权”的非正常官员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3月28日

诸位知道,名誉权的官司由原告打起来成本很低,如果这当中没有争议金额,那么这样的案件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一样,诉讼费只有50元到100元。在特别关注名誉权案件同时又非常知名的中国律师之中,浦志强算是很出色的一个,他代理的陈桂棣等被诉名誉权纠纷案等,这些官司打起来,他的辩词总是显得格外精彩,却也让我们这种人对如此案件(恶人先告状)的大量存在而感到黑白颠倒。就像我朋友最近接到的一份《应诉通知书》一样,他们只能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我还没到法院告他呢,他反倒告起我来了!”昨天整个下午,我都在为这样荒谬的现实而在外昏昏游荡,接到电话的赵达功也不由得对我感叹:“当官的要名誉权?那些煤矿工人、底层农民的名誉权又找谁要?真是胡扯!”
在现代法治国家之中,包括官员在内的公权力人,即代表国家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的人,如公务员、司法人员、政治领袖、军人和警察等,他们的名誉权都被限制得比一般人少得多。为防止公权力过大而沦为暴虐的工具,社会监督力量必须对其权力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如舆论监督、言论监督、信访监督、新闻监督、司法监督等。公权力人为了履行职责,不得不放弃某些权利,并公开或必须被允许公开一些必然涉及到名誉的内容,比如:公开私人财产状况,公开私生活中某些不当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公开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活动及家庭生活。只要公权力人的住宅没有受到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没有受到监听、监视,正常婚恋和夫妻生活没有受到干扰,正常通信自由没有受到侵犯,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项没有受到侵扰,那么其它必然涉及到名誉的活动、行为、隐私等所受到的侵害,都被视为非常正常且合法的监督。
在此方面,中国无疑是落后的。新闻披露,批评家评论,公民检举、控告、揭发、信访、上访、散播等,他们都最容易在名誉权案件之中被列为被告。若是遇上官员起诉的,原告败诉或被告反诉胜利的,都是寥寥无几。情形最多的,是大多数官员根据《宪法》第38条、《民法通则》第10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等相关规定,起诉反腐败公民。非常明显,新闻媒体、记者、作家及其他反腐败公民拥有比官员少得多的信息资源、调查权力和调查能力,在信息不透明的大环境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信息反映者能比当事人(官员)了解得更多,因而必然存在失误,这是个客观现实。更深层的原因是,官权大于民权和媒体权力,司法对前者存有偏袒,对后者存有忽视,在首先就不公平的两方地位之中去主张公平,实际上加大了后者的诉讼成本。
从法律意义上讲,官员既然作为民事诉讼参与者,因而其身份只能是自然人,与普通公民必须别无二致,这是其一。其二,也是从法律意义上讲,官员的党务和政务活动(即公共管理活动)受到批评,不受民法上的名誉权保护。其三,从立案条件上讲,官员必须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而这些都必须要有证据,并符合《证据规则》。然而,在我见过的一些名誉权案件之中,官员竟能非常顺利地立案,法院向被告寄送《应诉通知书》时,连证据也不同时寄来。本来是“谁主张,谁举证”,却成了让被告来举证,官员的逻辑是“我要告你,但必须由你提供‘我凭什么告你’的证据”,等于是让被告自己告自己,这是个“你心里很清楚我为什么要告你”的霸道逻辑。或者假设官员起诉时确实向法院提供了证据,那么法院为什么不把证据复印件向被告寄来?作为被告,他们不难顺理成章地认为“法院和官员是一伙的”,“司法成为民众监督的杀手” ,使《宪法》第35条、第41条等关于公民监督权利的条款形同虚设。然而被告遇到的问题远不止这一些,他们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却还要耗尽难以估计的诉讼成本,甚至更可能是在耗尽诉讼成本之外,再加上荒谬的赔偿成本。
作为被告,他们首先要考虑这样七个问题:(1)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是否夸大、片面不全等问题。(2)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对方是否也存在过错。(3)原告的损害事实,是否与自己的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4)自己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或者是第三人存在故意或过失。(5)原告所说的损害是否真实有据,其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6)是否有必要要求鉴定、勘验。(7)是否有必要提出反诉。这里我特别想提出问题之(4)。因为即使在西方,原告也必须举证证明被告存在主观上的恶意,也就是要证明被告明知事实虚假,或漠视真伪地作出行为,而中国的官员却多是在起诉状中写上“被告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个“目的”为什么不可告人?就算存在这些“目的”,但那些“目的”是不是真的与被告的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好比一个村民检举村干部,其目的难道就是要搞垮他并取而代之?就算他有这样的目的,村干部毕竟要通过民选(党支部干部要通过党员内选),民选这种村民当干部,一定是与检举有因果关系的吗?难道村民面对村干部腐败可以置之不理、忍辱偷生?我们不妨再以公民检举官员腐败为例来阐述。
中国有检举,却没有《检举法》;就像中国有监督,却没有《监督法》。目前可供运用的具体法规、规定,主要是新的《信访条例》(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工作条例》、《控申条例》等规定及高层通知。新的《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这是敦促公民走法律途径的条款,本来用意可佳。但对于所有的检举人,目前法规几乎都有一点值得注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摆在检举人面前最大的问题是“诬告”。诬告是有意捏造材料,无中生有,以陷害他人为目的的检举、控告;而错告则是并非出于故意,而是由于了解情况的局限性和看问题的片面性,而造成检举、控告失实的行为。
名誉权案件的关键就在于这两点:事实是否歪曲、捏造;假如失实,是否出于故意(恶意)。那么作为被告,就必须首先去证明事实确实存在,进而考虑反诉;然后才退一步考虑假如失实,却并非出于故意。还有一个问题也很值得留意,那就是检举行为的扩大化:散播。这包括散发检举材料,新闻媒体报导,以及向互联网、境外媒体传播。不少官员会抓住“境外媒体”这四个字大做文章,把公民的监督权上纲上线到里通外国、勾结敌对势力,从而为自身的腐败事实做掩盖推脱,转移问题的真正实质所在。我们不妨假设,假如公民检举的情况属实,哪怕用了一些言辞过激的字句、语言,然后被境外媒体报导,又会怎样?这个问题往往又与“党和政府形象被破坏”相关联,殊不知却未把 “究竟是谁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的问题查个明白。而且即便是公民确实在客观上 “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那么又是否违法呢?违了哪个法、哪条法、哪款法?何况在一个信息高度发达、媒体几无国界内外之分、反腐败被视为国家头等大事的时代,反腐败信息的传播早已司空见惯,并成为人民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散播行为的本身乃是何等合情、合理且被广泛认同!
有的公民检举腐败官员长达数年之久,非但未获得彻底解决,反倒最终成了被告,这个荒谬的事实连处理信访的纪委、监察、信访、政府、党组织等也有责任。纪检部门规定:“在实施信访监督时,必须严格掌握其使用的范围,不能将群众反映的明显构成违法违纪,且有具体线索的严重问题用于信访监督,对这类问题应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如在信访监督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报领导批准后转入立案调查。”这里的“查处”、“立案调查”,本可以由公民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而后进行,但为什么大多数人不会选择这样做?这是因为:第一,诉讼成本太高;第二,搜集证据的权力、能力缺乏;第三,对司法本身不信任;第四,害怕遭到打击报复,害怕实施打击报复行为者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公民心目中最理想的反腐败模式,是成本低廉、有安全保障并最终成为公诉案件的模式,也就是说,由检察院代表国家作为原告起诉官员,由公民作为证人和旁听者。
导致问题进入过激化阶段的责任人,不但有腐败官员本身,还有监督查办不力、公开信息不力、协调沟通不力的各官方机构、组织及其负责人。问题一旦过激,本身法治观念不强、证据意识不浓、人力资金资源缺乏的公民会选择怎么做?选择法律途经,花钱寻求律师、法律援助处人士做代理辩护律师?寻找那些仍然害怕遭到打击报复的证人做法庭证词?官员轻而易举地花费一点小钱就立上了案,而公民却要耗费大量资源去应付自身作为被告的案件,而且还无法通过足够的权力去获得被官方保管(而且还很可能颇有疑点)的资料文件作为证据,他们对于法院只能是“不是你求我,而是我求你”。此种状况,绝不仅仅是名誉权案件的法律体系本身的问题,而是反腐败公民缺乏法律保障和缺乏资源支持的问题。我们不难愤慨地看到这样一种事实:一个拥有资金上千万的官员,以极低的成本,运用法律去状告那些每月只有几百块、千多块同时又在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的检举公民,并且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名誉损失100万或者200万,而后窃喜不已 ——“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我想请问这些非正常官员及其背后支撑于他们的非正常公权力人:你们究竟是在运用 “属于谁”的法律?你们竟然也知道“名誉”二字?你们的“名誉”索赔对象是不是找错了人?你们的“名誉”是在法庭上连法律术语都不会讲的屈指可数的被告那里,还是本应处于你们公权力之上的数以千、万、亿计的人民心中?
人治啊,多么令人深恶痛绝,却又噤若寒蝉!

▓强奸幼女:一个激起民愤的焦点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3月14日

幼女之被强奸,不单是当前的焦灼问题,也是历史的焦灼问题;不单是中国的焦灼问题,也是世界上其它一些国家的焦灼问题。即使是从中国刑事案件的历年司法实践来看,这个问题亦可谓敏感、且须慎重的了。
自1949年之后,中国第一次对此问题感到极为严重的一刻,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严惩强奸幼女罪犯的指示》的1953年2月20日。当时最高人民法院综合了天津、北京、西安、南郑、上海、南京、重庆、梧州、番禺、信阳、广州、迪化等12个城市的部分材料,证实了强奸幼女案件的巨大数量和严重程度;仅天津市1952年6月至9月发生的此类案件,其被害儿童就达数百人。然而建政之初对于这类案件的认识,却是更多地指向罪犯的历史、出身及政治问题,如特别针对反动军官、兵痞、流氓、帮会分子、反革命分子等,将之归为“思想反动、生活腐化”的典型,归为“国民党长期反动统治遗留下来的旧社会污毒”。
50多年过去了,强奸幼女的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并成为传媒界争相报道的重要社会新闻。在前些年影响特别恶劣的“禽兽教师”浪潮的基础之上,近年的一批官员(尤其是执法者)强奸幼女和一批罪犯强奸幼女致死的恶性案件被不断披露和挖掘,自此,这一问题已不再那么愚蠢地被视为“历史、出身及政治问题”或是什么国民党所致之类,而是作为一个特别焦灼的社会问题被铺展开来,以至于我今天著此文章,想要深刻地指向我们这个社会存在的危机及其心理。这些问题所涉及到的,我认为不仅是法律本身或是犯罪者本身,另有考虑社会背景、社会条件、权色、教育、女权等的必要。

(一)激起民愤的缘故

从国家的立场来看,强奸幼女危害的是社会秩序,以及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从媒体、伦理、教育、政治等角度来观察这个问题,那么下面这六种情况则是最易激起大范围民愤的,包括——
一,强奸幼女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性器官严重损伤,沾染性病,精神失常或精神病,致重伤,致自杀,致死亡等;二,强奸幼女多人,或者轮奸幼女;三,用强暴、虐待或其它残酷手段强奸幼女;四,逼迫、引诱、组织幼女当童妓;五,幼女年龄过小,或受害前本身境遇就十分凄惨;六,罪犯具有特殊权力身份或教养身份,比如官员、警察、有权有势者的亲属、教师、家长等。
对于这种民愤,不仅是传统道德使然,更有对中国保护幼女体系的深切担忧,甚至还有对公权、特殊关系等方面的严重质疑和警惕。
幼女,一般被视为未满14岁的女性,但在历史上这个区分标准有过更为准确的解释。 1957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55年以来奸淫幼女案件检查总结》,该总结说:“各地人民法院确定被害人是否属于幼女,根据被害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程度等方面来衡量。……凡奸淫未满14周岁幼女,不论是采用什么手段,不论被害幼女是否同意或是否抗拒,原则上都以奸淫幼女论罪。……法院对个别虽已满14周岁,但发育很差、天真无知的,也以幼女看待。……至于个别幼女虽未满14周岁,但身心发育早熟,确系自愿与人发生性行为的,法院对被告人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如果男方年龄也很轻,双方确系在恋爱中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则不追究刑事责任。”
而最新的法律解释,则是未满14岁的幼女自愿与之发生性行为,便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这实际上达到了两种客观效果:一是承认现在的女孩发育早熟,涉及性方面的信息、知识(乃至经验)明显增加,“学生妹卖淫”、“童妓现象”存在等;二是为嫖幼女提供了一个非常荒谬但又十分无奈的法律保障。因此,去年高法对这一问题的最新解释受到空前质疑,就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在黄潮冲击、男权主导、成人主流的中国,幼女在性方面受到侵害、威胁、强迫等,都有其社会背景作为辅助才能达到。在一些门户网站,专门开设着“处女专题”,并暧昧地称之为“一种特殊而不可释怀的情结”,这也是从侧面暗示着幼女可能遭遇的社会噩运,成为男权占有欲的牺牲品。当然,客观地说,幼女对于当前这种社会背景所持的心理、认识和防护预备,也影响着其噩运发生的可能性。

(二)令人震惊的恶性案件

上个世纪50年代初,中国曾有过这样三起大案——
“天津赵汉城案”:赵汉城先后强奸八岁至14岁幼女十人。“番禺陈天芬(教师)案” :陈天芬先后强奸八岁至12岁女生六人,污辱蹂躏女生24人。“上海刘承福案”:刘承福先后污辱蹂躏五岁至13岁女学生74人。在当时各地案件之中,受害的幼女年龄最小的仅有三岁!
仍然是50多年过去了,连3岁幼女都不放过的罪犯仍然存在,被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的“11·14案”就属此类。其简要案情是:2004年11月14日10时,贵阳市云岩黔灵公园一名女清洁工三岁的幼女,被一名年仅15岁的外地流浪少年挟持到麒麟洞附近强奸。而至于番禺陈天芬那样的“禽兽教师”,我就不想多列举了,实在是“汗牛充栋”,以至于教育部门都要向人民教师颁布新的教师道德准则,如同教小孩子一般,告诉他们不要对女学生如何如何,真可以说是中国的奇世一景。
天津赵汉城、上海刘承福那样的人也仍然存在,最近的相似案件是福建省诏安县西潭乡山河村78岁的“沈恶卜案”。自2003年上半年到2004年5月期间,沈恶卜以金钱引诱14名幼女到其家中或村里的旧祠堂进行奸淫。在被强奸的幼女中,年龄最小的只有七岁,最大的只有13岁,都被多次奸淫,最多的一个被奸淫过17次。而每次他给受害人的钱,则是0.5元到5元不等。
内心阴暗的人,常以“老牛吃嫩草”为窃喜,但作案者本身却有着更为微妙而危险的心理,那就是人生的一把赌注。老者如78岁的沈恶卜,小者如上面那位15岁的流浪少年,皆是对社会与人生的一场所谓“弥补”。然而我们也仅仅看到这一些,却容易忽视作为受害者——幼女——的反抗,并最终成为一种压抑内心痛苦、蓄意已久的报复,2004年四川“6·17案”提醒了我这一点。
四川“6·17案”乃是65名师生就餐中毒的重大刑事案件,案发于四川省曲靖市会泽县乐业中学,而涉案人竟是年仅17岁的该校临时工龚某。由于龚某以前曾被该校食堂承包人杨某强奸,但由于胆子小,又没有任何法律意识,她既没有告诉亲戚朋友,更没有向警方报案。但自那以后,龚某就打算找机会报复杨某,并最终选择在2004年6月17日向杨某承包的食堂投毒(后经检验,所投之毒含有毒鼠强成分),想让杨某“不好过”。
结果经法医鉴定:在中毒者之中,有二人构成重伤,二人轻伤,另外49人为轻微伤。由于龚某不满18岁,最后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监护人被同时被判令赔偿民事损失209,169.42元。上面特别提到的龚某被强奸后“胆子小”,比如怕羞耻、怕被报复等,这些顾虑实际上就是“6·17案”埋下危机的前期种子,只是我们低估了她被凌辱之后的那种报复手段竟是如此狠毒。这是血的教训,却很容易被一种侥幸心理所战胜。

(三)结语

我本打算将此问题继续延伸,谈及“权力与欲望的魔掌”,以及“权力操纵下的黑社会与幼女的悲剧”,但因篇幅有限,也就点到为止。但我始终认为这个问题最终的深度,绝对超过你我任何一人的想象,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犯罪的土壤里埋藏着更为疯狂的犯罪种子,而被这些隐藏甚深的危险所包围的幼女却是大多不自知的。甚至即便是我们自己,也在社会的耳濡目染、熏陶传递之中,忽视了对自身隐性罪恶的解剖。
处世练达的人,洞析勤奋的人,也有视之为“存在”、“正常”、“见得多了”的,其实仍是一种被现实包围而形成的冷漠与世故,价值很有限。好奇心重的人,欲望的成分多一些,对犯罪心理了解严重不足,更缺乏对社会背景及其趋势的深度掌握和探索,不能透视问题本身,更看不到问题背后的问题。纯然的道德、法令更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至于“中国性落后”之类的声音,更是连“性”这个对象都没搞懂。总而言之一句话,我希望诸位不要流于问题的表面。
最后,让我们听听一个被派出所协管员和村民强奸长达七年、并患上尖锐湿疣的女孩李红玉(化名,现年14岁)的一些话,这些话源自四川《生活快报》2005年1月11日的真实记录。因其真实,我为之而深深颤动,故记之于此——

李红玉对记者说:“我被强奸时,正在读小学一年级,事情发生后,两人经常威胁我,我特别害怕。现在仍然十分害怕,就是在法庭上见了他们两个人,我还是会害怕,我肯定不敢当面骂他们……”
李红玉对律师说:“两个人每个月都会找到我,强奸我。七年中,他们每人强奸我都有几十次……”
李红玉对母亲说:“妈,我不敢说,我怕他们杀了我……”

▓蹂躏幼女:权力魔掌之下的惨剧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3月16日

按一般的理解,未满14岁的女性即称幼女,这个一般化的理解是个法律常规。但就社会伦理而言,未满16岁的女性被强奸、猥亵,皆可被视为非常蹂躏之惨剧。当权力与如此非正常的欲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这种权力之下的欲望便会蔓延,而寄托于这种欲望的权力也成为公害。同样的道理,任何权力践踏私权,那么这种权力就是公众之敌,必须得以遏制,并予以声讨和严厉惩治。
在我们这个社会,暗藏于隐蔽的地方对他者进行窃取、占有、报复的心理是藏得很深的,周遭限制、教育观念、社会伦理、国家法制等,都对这种侵略性的心理进行着钳制、压抑,或曰制约、约束。但当这些制约逐渐失去力量时,不善于自我约束的人往往因仿效、参与乃至倡导这股腐败的气息,从一个小小的坑窝陷入罪恶的汪洋大海。非正常的权力和权力的非常化,就正诱导着这些罪恶的产生和加剧。
权力主义者从另一个侧面来说,他们也是弱者。他们的弱势在于避免丢失权力却又必须受到牵制,若是强有力的监督力量真的渗透到他们的内心深处,那么这股强烈的恐惧感就会导致反弹,亦即以眼还眼,所以他们的敌对心理比一般人要强烈得多,因而也比一般人冷漠和孤僻。这些人的皮与肉已经分离,只剩下长满毒汁的肮脏人壳;牺牲者的心脏,被涂满仇恨、绝望和无助。而幼女,则成为他们的牺牲品之一。
我举四个我搜集的实证案件:2000年6月17日,湖南省江永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蒋兆国,强奸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中一年级女生欧某。2001年5月31日,福建省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长春,再次强奸不满14岁的陈某。2003年3月17日,重庆开县工商局干部邱某,强奸年仅15岁的汤锅店服务员邓某,致其阴道内大出血,阴道后壁撕裂,于2003年5月22日治疗无效死亡。2005年1月9日,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富龙被以受贿罪、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判处无期徒刑。富龙强奸幼女二名,并造成一名不满14岁的幼女怀孕引产,又以玩弄女性为目的,嫖宿多名幼女。
这四个案件,都有其极不寻常的观察视点。
“蒋兆国案”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判了此人五年徒刑,备受质疑(对比提示——“乔德贵案”:2003年8月19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假冒警察强奸年仅12岁幼女的乔德贵八年徒刑)。第二,蒋兆国是一个特殊犯罪分子,具有很强的侦查和反侦查能力,此人在案发到二审一直否认犯罪事实,并串供、请人作假证,给调查、侦查、审理案件带来很大的难度。
“陈长春案”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只判了此人三年,备受质疑,连《新京报》2004年5月2日都以《福建一公安局副局长强奸少女被轻判:现官场乱局》为题。第二,陈长春的权力来源有严重问题,此人曾在短短八天之内,从民警被提拔为派出所长,然后从所长被提拔为公安局副局长。第三,此案引出了周宁县的官场裙带关系,“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的县委书记林龙飞被“双规”,法院院长江祖玲、副院长陈木森被党内严重警告,主审人、刑庭庭长阮金钟被开除党籍。
“邱某案”也是一个仅被重庆开县人民法院判处五年短刑的案件,这与“强奸15岁少女致其死亡”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严重不符。然而在死者邓某的鉴定书上,却这样写道:“在风湿性心脏病的基础上,阴道严重损伤大出血,感染导致化脓性全心炎,引起循环、呼吸衰竭死亡,其阴道大出血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诱因关系。”这个鉴定结论值得质疑。另外,“邱某案”还有两个令我十分重视的问题:一是小姑娘邓某本身是个童工;二是邓某的死与刚当上汤锅店老板的下岗工人张某、向某有着重大关系。
张某、向某先是问邱某想不想“耍小姐”,邱某欣然同意。两人便让新来的服务员邓某去陪邱某,邓某断然拒绝了两人的要求,并回到寝室躲避。然后才是强奸事发。作为一种巴结讨好县级工商局官员的手段,两名下岗工人所做的,实际上就是一笔权、钱、色的交易。我们不难假设,假如邓某未被强奸致死,案件捂得严实,那么邓某所要继续面对的,绝对是更多个像邱某这样的人。她既会被当作该店经营的棋子来摆布,又会成为名副其实的童妓,这个身份是比“童工”更残酷的锐变。
“富龙案”是以上诸案的升级,它几乎涵盖了一切我们应该想到的同类案件特性。在辽阳这个城市,其官员犯罪远比周宁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来得复杂,这也是富龙与陈长春两个公安局副局长的客观差异所在。媒体对“富龙案”的回应也要远比“陈长春案”来得激烈,就连官方《东方新闻网》在同一篇报道之中,也两次发出怒吼:“这富龙,就是一个人间恶魔!”但公平地讲,富龙是越陷越深的社会畸形儿,而陈长春则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官场投机分子。
富龙的人生经历,包括他从军人、民警到刑侦支队队长、公安局副局长的过程,都要比陈长春走得更艰辛、更踏实。据悉,此人在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之中,曾经多次出生入死,立功受奖。富龙是权力的牺牲品,权力主导之下的欲望又使此案涉及的一批幼女成为牺牲品,而部分幼女则成为颇有流氓气息的商人和另外一些幼女的牺牲品。整个案件之中,两名甘愿与富龙同时上床、被轮流奸淫的13岁幼女,耐人反思。而富龙从对黑道哥们言称“再说我怎么能出去找什么处女”,到主动给女商人李晓菊打电话,让她给他提供处女,这就是当时48岁的富龙对“应该很好地享受一下了”的心理逆变:心旌摇曳,而后成魔。
有一个人以事实诱导(或曰训诫)了富龙,这便是辽阳市银河工业制版公司董事长吕宗大。吕宗大在2000年连续奸淫了八名12岁到15岁的女学生;而且被沈阳市大东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抓获时,此人正在一家宾馆强奸年仅13岁的李某。“吕宗大案”性质恶劣,但经其策划,富龙、吴忠凯(主管经侦和税侦工作的副局长)、赵克慕(刑侦支队队长)等七名司法人员以及辽阳市农村信用社木鱼石营业部主任张宏等人通过联合工作,将此案不了了之,这才有了黑道哥们对富龙讲的那句名言:“吕宗大玩了八个小姑娘都没事,谁敢在你身上问罪?”这是富龙罪恶的先兆。
但我们也应该知道,任何一件事一定要有足够的契机才可能成为事实。以前我们经常把幼女之被蹂躏,归为她们无知、无助,这其实是一种不全面的理解。甘愿被其奸淫、甘愿被其摆布的幼女,在这个案件之中,在今天中国的一些初中、高中、中专,仍然存在。而这种存在,对于纯洁的同班女同学、同龄女性朋友而言,则是潜在的危险。我们曾看到过这样的极端报导:因为嫉妒同学是处女,便逼其卖淫,或者残酷陷害其人,当然也或许因此得到一些利益。所以在“富龙案”里面,才会有甘愿被奸淫的小铃问同班同学小丽:“你卖不卖处女?可以得到几千元钱。”
而该案之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女商人李晓菊,便是这种少女病态心理的扭曲的成人化、社会化、商业化和手段化。这只黑手一旦伸进校园,那么这个校园除了可能产生惨剧之外,也可能出现暗娼。前几日,曾仁全兄写了一篇《学生“网上卖淫”调查》,写得很逼真,女学生的这种迎合之态,既有其特殊的个人、家庭原因,又是校园被社会腐败气息所渗透的结果,而目前不少“小年轻们”这股不正常的浮躁气息就是其表现之一。这种浮躁,极容易被江湖老手“李晓菊们”手捉为棋,百般利用。
关于权与欲的追问,其实本可延伸得更远,实在是难于止笔。
如震惊河南的“警察组织卖淫、强奸案”即是一例。在该案之中,警察作案时间长达八个月(2000年8月至2001年4月),有20多名女性被招募、雇用、强迫等手段组织卖淫,受害者包括一些被逼迫的少女在内。罪犯之首——河南省新郑市城郊派出所警察崔要东,竟曾如此组织卖淫:此人以调查卖淫案为由,到郑州市春都饭店内将女服务员张某带至派出所询问,并诱惑其卖淫,被张拒绝;当晚,将其带至家中,将张某强奸。然后又把郑州市味美思店打工女青年何某传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办公室里将何某强奸;次日,将其送到“港妹”美容美发店,迫使其卖淫。
这个案子若是细致剖解开来,则我们会看到:权与欲已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式的强迫性的色情交易,这批女性的处境实际上就是当代“性奴”——而且竟是被警察组织之下的“性奴”!这种残忍的现实,居然成为我们今天这个社会的真实一面,已是足够讽刺的了。

▓都江堰震后印象——纪念5·12大地震

作者:李野航 来源:1510部落

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这是阴雨绵绵的一天,天地被一片愁云惨雾所笼罩。我从都江堰市客运中心一下车,便强烈地感到这个城市已经彻底地不同于往日了。我听见路边一个小伙子说:“美女都他妈压死完了,今后找婆娘咋办!”

李冰父子的雕像仍然巍然地矗立在那里。这座雕像的作者是我的一位父执,据说他多年前正是因为在这个雕塑作品的版权问题上和人怄气而去世的。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雕塑作品的版权为什么对作者那么重要,现在想来,就不足为奇了。个人是要死的,一个城市也会毁灭,然而作为一个城市的象征的雕塑,却有着超越生死成毁的生命力。必死的人是需要用不死的东西来延续自己的生命的。

出车站沿途走去,一路上都是遍布冰裂纹的建筑,看起来如糕点一样地酥脆。人过其下,不免有些战栗。大多的店铺皆关上了卷帘门,我看见一扇卷帘门上写着“闯入者杀”的字样。在一排低矮的砖瓦店铺的一家店铺仍开门照常营业,估计是生意太好的缘故,走进一看,是卖花圈、纸钱的。

路边一些空地上正忙碌地搭建着帐篷或用起重机掉运着覆盖帐篷的巨大的拱形遮蔽体。沿途还有许多医疗救助站,灾区的气氛,迎面而来,让人心情沉重得透不过气来。

再往城里走,我看见了一些完全垮塌了的楼房的废墟,伴随着的,是隐隐约约传来的一阵阵腐臭的气味。走过一座桥,我看见河水滔滔而下,气势汹涌。我想,估计是上有紫坪铺开闸放水之故。记得震前10天,我乘车路过紫坪铺水库时,俯视着那巨大的水体以及这水体所俯临的城市,脑子里不禁设想起一旦地震将会出现的可怕情景。心想:古语云,“家有千金,坐不垂堂”。为什么都江堰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城市,要让自己被一座水库所“挟持”呢?

河的左岸是成片的灾民们自己搭建的窝棚,一个个紧挨着,犹如一个自由市场。河的右岸则是一片已坍塌或将坍塌的居民楼,那边看起来已经没有什么人活动的痕迹了。我凝视着愁惨而浩淼的细雨中水面,觉得这条河简直就像是一条界断阴阳的生死河。而在那茫茫的水面上,我似乎看到和听到了正从生的此界步入死的彼界的灵魂们和他们哀怨的哭声。

忽然前方传来一阵焚烧塑料所发出了刺鼻的气味。我走过去看,原来的一位灾民正用废电线生火做饭。这时赶来另外几个灾民前来制止,这个灾民试图否认,那几个人说:“看,锑锅下面还在冒着毒火”。

再往前走,我便看到了停在路边的挖掘机和它身后的废墟和危房了。废墟一旁的河边的地上的泥泞中,丢弃着散发着腐臭气味的人的衣物和日常用品,并没有人负责去清理。一旁停了许多摩托和三轮摩托,几个人正忙着从废墟中抢救自己的物品,并往三轮摩托上装。在另一处废墟上,挖掘机正挥舞着它那巨大的“爪子”在层楼高的废墟的顶部工作着,其下一边站着几个似乎有所期待的观看者。一边地上存留着烧过纸钱的痕迹。我实在不敢去过多端详他们的表情,我想,如果挖掘机从废墟中挖出了他们亲人的遗体,而那遗体经过了那么久的来自大自然的摧折……

我不敢再往前走,我转向了另一条街。这条街上静极了,就我一个人在走,除了偶尔有拉运家具财物的三轮摩托驶过外。我尽量走马路的中央,即使这样,也踩了一脚的泥泞,并不时地躲避后面来的车。在路边的废墟旁,我看见几辆小汽车的残骸就像是被揉成一团的纸团般丢弃在那里,我想,那些曾经通过打拼而为自己挣下了房子车子并为之不免有些得意的人们,在这种时候,那份得意恐怕早已换算成了加倍的失意与痛苦。早知如此,还不如贫穷一点的好。毕竟,无产者是没什么可失去的。

在另一条街上,我看见人们已经在排队做房产登记了。排队的人们情绪平静,显得井然有序。这条街上也搭建了一些帐篷,我看见一些人在他们的帐篷外打着麻将,看起来倒有些悠闲。而从沿街的楼房的阳台望去,则一律呈现出一片死寂的景象,阳台上许多花草都大半枯萎。好在这条街几乎没有垮塌多少建筑,房子看起来大致完好,所以,仍然有市民偶尔回到他们住家的楼上,做一些清理的工作。

沿河上去,在“江水源”大闸门到南桥的右岸一边,是一片曾经作为餐饮、茶楼一条街的区域。这里的房子大半破碎不堪,建筑垃圾与腐败食品散落一地,散发出阵阵的恶臭。由于停水,这里的公共厕所的便池里早已堆满了粪便,却无人清理。也有少许到这里来清点东西的人,估计是商家。或许就在十来天前,他们仍然在大把大把地挣钞票,可转瞬间,灾难可能将要或已经吸走了他们所有的奋斗、希望与收获。然而在这里也还是有幸运者,那就是在一个角落里拥抱在一起的两只大牛蛙。要不是地震,恐怕它们早已经过人们的肠子,变成粪便了。我听见这里的几个人正议论并指点着某个死了人的地方。

来到南桥,已经是中午时分了。南桥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损坏。我忙到南桥的一头去看陶亮生老先生撰写的对联,仍然完好。我想,只要这幅对联还在,南桥就还在。南桥下的离堆公园已经关闭了,南桥两头全是帐篷。我沿着西街向上方走去。

西街是条老街,皆清一色的古旧的青瓦房。临街的房子垮塌或受损的并不多,缕缕的炊烟和阵阵饭菜的香味飘逸在空气中。有的很老旧不堪的房子看上去一点也没有受损,这里的居民也都各自呆在家里,过着日常的日子,似乎并无出去逃难之意。街上依然是那么地宁静与安详,就像许多年前我对这里的印象一样。这让人甚至有些怀疑这里是不是灾区。我因此不禁心想,这场死了很多人的巨大的灾难到底是大自然横加在我们身上的呢、还是我们现代化的生活方式的一场自我谋杀?试想,倘若那些被压在在钢筋水泥之下的冤魂没有选择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砖瓦木屋,是否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必忍受此无比惨痛的命运的折磨?

西街的尽头,是通向玉垒山公园的山坡,蓊然的树林中,一堵墙把景区与居民区分割开来。左侧的坡下,就是著名的宝瓶口了。我爬到一高处,俯瞰其下的流经宝瓶口的滔滔河水以及对岸的古建筑。古建筑巍然地尚屹立在那里,只是椽子上面的瓦,大半被震落了而已。

从西街下来,我一路询问,来到那个被媒体的多次聚焦的发生住院楼整体垮塌的中医院。一些医生在中医院的门前散发着药品。这里推土机正轰鸣着清理废墟,从废墟里散发出阵阵尸体的恶臭。一些拾荒者纷纷涌来争抢废墟里的钢筋。这些钢筋和一些破衣烂衫缠绕在一起,我想,或许在这些破衣烂衫上,正逗留着罹难者的冤魂。但愿他们不会被拾荒者们所惊扰。

一些残破的临街的商铺中,商家正甩卖着剩下的商品,我沿街向二王庙方向走去。穿过一片山林,来到一个公路的拐角处,我坐下来歇息,忽然听见由远而近一阵如打雷般的轰鸣声,我脚下的地开始剧烈摇晃起来,山上有一些细碎的石子儿飞落下来砸在我的身旁,远处传来一阵尖叫,我意识到,余震来了。

二王庙的山门全然地被来自大自然那狂暴的力量给扭曲的不成样子了。从山上冲下来的巨大岩石几乎把山门砸个粉碎。我寻找着我原来在这里逃票的那条小路,虽然没有找到,却发现了许多新增的可以逃票缺口,当然,在这种情形下,我再也没有了逃票的兴致。

天已向暮,我向城里方向折返,然后上了回成都的客车,车刚到成都,我忽然感到身体严重不适,仿佛染上重病一般。我想,整个世界就像是一个人,整个世界生了病,人能躲得过痛苦的感受吗?这场5·12大地震就像是整个世界的一次症状的发作,它至少提醒着人们,整个世界生病了。

▓地震采访和杭州飚车

作者:闾丘露薇 来源:1510部落

在四川的记者们今天很忙,为了采访地震一周年而来,但大部分人今天的工作都集中在了内地首例确诊个案的报道上。从星期天晚上,新华社的稿件宣布疑似之后,四川省政府的反应很迅速,凌晨两点开记者会,早上十一点宣布确诊消息开记者会,而且那些境外记者到处乱窜,到医院,患者的住家拍摄采访,并没有遇到任何阻碍。相信有关部门明白,这个时候,越是透明,越是迅速,越能够消除恐慌,也越能够满足那些“不配合”的记者。

不过采访地震一周年相关新闻,似乎就没有这麽畅顺,在第一线的记者,不少会被地方官员批评,太多负面报道。而所谓的负面报道,无外乎有些民众抱怨救济款没有拿到,死难学生家长质疑,为何没有人为校舍倒塌负责,以及还有一些重建的死角,那里的民众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照。其实这些才是记者在当地的采访,可以实实在在为灾民们做的一些事情。如果在香港,遇到媒体揭露问题,尽管官员们心里面可能觉得不快,但是面子上肯定会大大方方的承认不足,借这个机会透过媒体向公众表示会跟进改善,也算是一个危机公关的手段,但是结果当然有利和谐。和媒体过不去,特别是在事实面前,官员如果摆出强硬姿态,最终吃亏的,一定是官员自己。搞得不好,还会因此而下台。

不过听在前线的同行们转回来的消息,似乎堵截要更多一些。这也就出现了外国记者协会提醒会员们在四川采访要小心安全,因为有一些会员表示,在灾区遇到不明身份人士的袭击,当然,四川省的官员是断然否认的,并且指控部分人员从事和记者身份不符的工作。比如,问灾民:“为何不组织起来?”因为在有些人看来,这是煽动,但是从记者的角度出发,却很可能是自然反应的跟进问题。因为在一些记者看来,如果一个公民的诉求得不到回应的话,一批拥有同样诉求的公民组织起来,讨价还价的力量就大一些,说到底,只是为了争取自己认为应有的权益。反正官员眼中的负面消息其实是堵不住的,不如配合一些,免得显得欠缺自信。

当然,有些官员指出,媒体的报道不平衡,只报道民众一方的声音,这点确实,作为一篇客观中立的报道,对于被指责的一方,一定要给与说话的空间。问题在于,很多时候,对于赶着发新闻的记者来说,要找到相应的官员太难,找到了,很多时候不与回应,甚至可能要求不予报道。于是,出现了一边倒,这很正常。

说到媒体,周末的时候,接到一个学生的邮件,希望关注和评论杭州飚车撞死人的事件,因为她是受害者的校友,都是浙江大学的。我告诉她,对于这样的个案,如果没有充分了解事实就进行评论,可能是不负责任的。但是有一点,作为媒体是可以做到的,就是陈述事实,以及报道各种不同的声音。

很多人把这次事件放在了“富家子”和“普通的有为青年”身上,尤其是一些媒体,当然觉得这是不负责任的,肇事者的身份是不应该影响到司法程序和事实。关键在于,在司法程序当中,从举证,到审判,是否存在被质疑的地方。因此,有不少人把焦点集中在警方的调查结果,是否只是超速七十公里以及车子是否改装的问题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在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之后,政府应该是怎样的反应?还是来看看香港。今年年二十八凌晨,香港发生了一起货柜车司机醉酒驾驶,导致六人死亡事件,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被控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名和六项误杀罪。事件发生之后,媒体和受害者都把矛头指向了政府,认为政府对醉酒驾驶的判罚太轻导致司机的不负责任,由此在社会上引发一场,关于是否要把醉酒驾驶撞死人当成谋杀罪,或者加重惩罚的讨论。而在讨论的同时,政府当然不敢马虎,那段时间,马路上多了很多的标语,提醒大家不要醉酒驾驶,也多了很多警察,抽查司机是否酒精超标。曾特首亲自慰问死者家属。当然也有把矛头指向大众自己的声音,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没有车品的司机太多,超速,切线不大灯等等,如果公民意识本身薄弱,政府又可以怎样?

浙江大学的一些学生走上街头悼念死者,他们的诉求是,严禁飚车,用专门的术语,就是要求有关部门好好管理超速驾驶。在这样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回应这样的诉求是理所应当的,显示的是对生命的尊重,不然的话,就是部门的失职。至于对肇事者的惩罚,应该是留给法庭来审判。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质疑的声音没有渠道表达,那末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是否会有不公平的存在。不过听说,曾有的禁令已经解除,这样的话,是否应该交给司法?

▓炫富仇富,不能不正视的社会鸿沟

作者:张鸣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杭州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开跑车的年轻人,撞死了一个属于浙江大学的路人。跑车、富家子和浙大学生,这几个带有刺激意味的符号,已经足以掀动一场网络风潮。接着,又有传说,撞死人的富家子,出事之后,有说有笑。

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凡好车出事,往往会出现很大的麻烦。宝马麻烦最大,其次是奔驰和凌志,网上经常会爆出宝马男或者宝马女的劣迹,大多都是交通事故,甚至是一些轻微的刮蹭。而激起网民愤怒的,无一例外是刮蹭者骄横的态度。即使没有事故,好车被人划痕、扎胎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必须承认,我们的社会,已然出现了一条很深的鸿沟。所谓的好车,仅仅是鸿沟的象征,代表着有权有钱的人。而这样的人,则被那些开不起好车的人、挤公车的人、只能用两脚走路的人所嫉视。这种现象,被一些人说成是仇富。

我们现在的社会,的确存在仇富的现象,不止仇富,而且仇官,凡是富且贵者,都在被仇之列。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责怪发出仇恨的弱势一方,意义其实不大。嫉妒心人人有之,任何社会都是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讲,适度的嫉妒也是一种促人上进的动力。当然,恶性的嫉妒容易导致绝望,绝望是毁灭的源头,一旦嫉妒变成了绝望、愤怒,就可能产生“与汝皆亡”的冲动。

一般来说,产生这种恶性嫉妒的原因,不是富贵本身,而是富贵背后的不公。就像赛跑一样,如果起跑线一致,跑道一样,失败者即使心有不甘,也只能认账。但如果他们发现有人中间坐了一段车,或者吃了兴奋剂,那就不一样了。我们也必须承认,在转型时期,富贵背后的不公是大量存在的。民众中关于这种不公的认知,具有传染性,很快会殃及所有富贵人,无论这些人的发迹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问题。

跟仇富仇官现象并存的是,炫富、炫贵的现象在我们的社会也相当普遍,有钱要臭显摆,有权有势更要臭显摆,甚至通过特殊渠道拿到一张稀有的门票,都会拿出来显摆。开跑车在城里飙车,就是炫耀之一种。这种炫耀,使民众的仇富仇官心理更加激化,激化到只要碰上好车,就一律侧目而视。

因此,要想使这种社会的鸿沟被削平一点,当然最要紧的,是尽量在制度上突出公平二字,免得不公平戕害整个社会的进步。但是,已经富起来的人,握有权势之人,要尽可能保持低调,不要以富贵骄人,同时也要教育子弟不要以富贵骄人。更重要的是,先富贵起来的人要对社会有所回馈,对弱势有所帮助。在历史上,中国社会一向是士大夫和农民并存,士大夫握有政治和文化权力,也大体上过得比农民富足、体面。但是,凡是士大夫,都有义务为社会做公益,不仅要张罗修桥铺路、兴修水利,而且要担负救难济贫的责任,通过这种行为,赢得社会的尊重。凡是不做公益的富人,都不被列入乡绅的行列,为乡里所不齿。现在的社会,虽然说富贵者也有积极参与公益之辈,但是,总的说来,尤其是对于那些有权者而言,公益心还是相当淡薄,利用权力为自家造福劲头大,为民造福的心气小。

社会有贫富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出现不仅物质而且心理上的社会鸿沟,却非国家社会之福,尤其非富贵者之福。若要填平鸿沟,需要出大力气的,还是强势的一方。强势的一方不作为,最后遭殃的,还是他们自己。

▓该关心的和不该关心的

作者:韩寒 来源:新浪博客

我们应该关心的

1:为什么在事故发生后,杭州的新闻媒体一度接到了禁令,中宣部毕竟不是中情局,山高皇帝远,不至于灵通成这样,那是什么地方可以让媒体闭嘴。那个时候应该还没有学生静坐等事的发生,所以我认为宣传部门当时并没有想到所谓浙江大学的大学生情绪是否稳定的问题,只是纯粹的不想把事情弄大。按照资料,肇事者的父亲是做服装生意的,这年头,如果一个卖衣服的都能操控媒体,那中国的媒体情以何堪,如果一个交通事故都不能报,那还有什么能报。所以,我想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2:为什么交警部门能快速得出七十码的判断,仅仅是因为肇事者说七十码。从肇事者的反应来看,肇事者的头脑是属于比较简单的一类,70码正好卡在超速是否到百分之50的一个区域间,如果超过了75码,那性质又不一样了,这其中可能是有对交通规则和事故处理比较熟悉的人的指点的。一般来说,交通部门的发言人是不会这么快下初步结论的,很明显,他们是想在舆论导向上救一把肇事者,类似行为在中国,一度曾经是可以生效的,不过现在……只可惜,晚了四十年。

3:如果交通部门,宣传部门那么好搞定,那么是谁在搞定?我相信,肇事者开的是一台价值50万的车,他的父母的车也不超过50万,但按照肇事者的高调程度来看,如果他可以,他一定会开超级跑车的,一定是法拉利林宝坚尼,也就是说,他现阶段的确不可以,如果不是刻意低调,那么开一台50万的车的人是搞不定这些事情的,89年生的人也是搞不定这些事情的,所以,有其他人在搞定。我们可以把思路拓宽到肇事者的朋友身上。

我们不应该关心的:

富二代的问题。富二代是很大的一个群体,我见过不少垃圾,也见过不少修养和能力兼备的人,不能因为这一个人或者这一帮人对这一批人甚至一代人下一个定义。

有钱人和穷学生的问题。这是很好的一个文学戏剧话题,充满了冲突,但发生在这个事故里只是一个偶然,恰好双方有这个趋势,一个富家子弟一个大学生,首先,肇事者我相信真说有钱也不能有钱到哪里去,学生真要穷也不会穷到哪里去,我们不能无限拉升两边的极限来制造戏剧冲突。

冷漠的问题。我认为我们是普遍冷漠的,虽然这起事故中车主和他的朋友表现出了非常的冷漠,但是,这不是唯独他们拥有的,我们能几千只几千只猫运去吃,几百只几百只狗捕去杀,执法部门基本不把人当人看,每次的意识形态和统一思想运动,都是数十万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甚至数亿人遭殃,父辈的行为都告诉我们,人算什么东西,所以,我认为冷漠是很正常的,没有利益,你热情个啥呢。实话告诉你,你们就是一群草泥马,就是老实,我们就是欺实马,不欺负你,就辜负了我的姓我的名。

▓为什么总是让幼女很受伤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杨涛

2008年12月20日,经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介绍,四川省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未成年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三个月后,受害人何某在其姑妈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卢玉敏行为属于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满14周岁幼女而嫖宿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牟某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被批准逮捕。(四川在线5月10日)

与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中,人们争议这些公职人员到底构成嫖宿幼女罪还是强奸幼女罪不同的是,宜宾县的这起案件,网民们普遍质疑的是,为什么卢玉敏不构成嫖宿幼女罪,在这个不构成犯罪的后面,到底存在什么猫腻?

按照宜宾县有关方面的解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要涉嫌嫖宿幼女罪,是要明知受害人或可能知道是不满14周岁幼女而嫖宿。不过,通常来说,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往往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否明知或者可能知道受害人不满14周岁,如果仅仅听信犯罪嫌疑人自己的辩解,那是完全不可靠的。宜宾县有关方面认定“卢玉敏的行为属于与不明知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依据从何而来,报道中并没有详细说明,如果宜宾县有关方面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卢玉敏不明知或者不可能知道受害人是幼女,这就难逃人情办案的质疑。

宜宾县有关方面引用的第一个法律依据是,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的规定。不过,宜宾县方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早在200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了《关于暂缓执行〈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的通知》。宜宾县有关方面是不知道有后一通知还是明知有后一通知而选择性不适用呢?

宜宾县有关方面引用的第二个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如果宜宾县有关方面的确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卢玉敏不明知或者不可能知道受害人是幼女,那么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卢玉敏的行为就不涉嫌嫖宿幼女罪。问题是,最高检、公安部这样的规定与最高法院的规定事实上是存在矛盾的,因为最高法院既然认为在强奸罪中,不需要行为人明知受害人是幼女就可以构成犯罪,那么,同理在嫖宿幼女罪中,按照最高法院的逻辑,也不需要行为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受害人是幼女也构成犯罪。那么,我们到底是听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听从最高检、公安部的司法解释来办案呢?

此外,对于是否需要行为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受害人是幼女才能构成犯罪,其实也是一个刑事政策的调整问题。由于“明知与应当知道”都属于主观方面的认识,在司法实践中要调查清楚并不容易,就可能导致对于大量的案件查不清楚而流产,从而放纵犯罪。如今,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浙江临海市商人王宗兴嫖宿幼女案等等大量的案件出现,是否昭示我们应当加大打击力度、严密法网,修改最高检、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只要嫖宿幼女,不管是否明知,都应当构成嫖宿幼女罪呢?

▓有多少人同情“娱乐致死”的干部

作者:梁萍 来源:中国青年报

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一女服务员发生争执,该服务员用修脚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长江商报》5月12日)

4月29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动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巴东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也在巴东分会场参加了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尽管如此,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的3名工作人员还是顶风进了娱乐场所。尽管3名干部被一女服务员刺成了一死两伤,但有多少人会对此予以同情呢?或许有更多的人会认为,如此干部死了“活该”。尽管站在法律角度不该有如此想法,但事实上无法避免或阻挡有人如此去想,因为民众很痛恨腐败的党员干部。

据《长江商报》报道,坊间传闻双方争执可能是因事发前一名镇干部向该女服务员提出特殊服务的要求,遭拒后,这名镇干部从怀中拿出一沓钱抽打女服务员头部,由此引发命案。很多人对“特殊服务”心照不宣,如果真是如此,那3名干部就更是生活作风腐化到了极点,而且还有暴力和侮辱行为。所以虽死虽伤也不会被人同情,反而遭唾骂。相反,更多人会同情所谓的凶手,因为她是保贞洁、保人格和抗暴力,当然她有些“防卫过当”。坊间传闻尚未得到警方证实,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说实在的,去歌舞厅或洗脚场所消费的人都知道,它是正规经营的一种,其服务态度应该是相当不错的,服务员真是把客人当成了上帝。但又是什么激怒了女服务员持刀去刺杀自己的上帝呢?难道真相真如坊间所说?

作风建设包含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许多地方或中央部委等都明令禁止党员干部进入娱乐场所消费。当然,作为政府招商引资的部门,或许因为工作所需而要安排客人去唱唱歌、洗洗脚,只要没有所谓特殊服务要求或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且控制“主人”人数,也无可厚非。但报道中的3名招商引资干部去娱乐场所消费不是为公,也不是陪同任何“客人”。如果不出事,不知其在消费结束后会以什么形式来“埋单”?

又有多少党员干部去娱乐场所消费而不为人知呢?公款使一些干部财大气粗,权利使一些干部胆大妄为。而一些娱乐场所只要有钱就来者不拒,尤其对于有权者更是欢迎,伺候好了就可能有了“保护伞”。想禁止党员干部去娱乐场所消费,这在执行上并非易事,但这却不是放任的借口。

党员干部也不是不可以去娱乐场所,但不应是去消费,我们很希望他们是去真正执法而让娱乐场所更健康。如果在娱乐场所因执法而牺牲,那是很光荣的;如果在娱乐场所如巴东县3位镇干部之死之伤,恐怕就鲜有人同情了。

▓以公民责任应对甲型H1N1流感升级

作者:韩涵 来源:新京报

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需要政府全力投入,但公民的责任更不可或缺。值此非常时期,所有人特别是从海外疫区归国的同胞不应该有任何的侥幸心理,漠视卫生部门的提示和警告。

与国内首位甲型H1N1流感确诊患者同机的32人尚未找到,昨晚,第二位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又被发现,相比第一位患者,第二位患者由加拿大经北京抵山东,途中乘坐了飞机火车等多种交通工具,病毒传播风险陡然增大许多。

针对第二个病例的出现,公众应当提高警惕,做好相关的卫生防范,但同时,也没有必要过度恐慌。毕竟,非典之后,政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机制进行了建立和完善,当前,有关部门的防范举措比较到位,反应快速,相关抗病毒药物储备充足,我们应当对政府的处理能力有信心。况且,甲型H1N1流感的危险性要远低于非典,不管是预防和治疗都相对容易,甲型H1N1流感死亡率为1%左右,远低于非典的4%-6%,因此,公众对于甲型H1N1流感的危害应有理性的认知。

两个病例的接连出现,给当下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也让我们从公民责任的角度多一些反思。据报道,第一个病例在美国至日本的飞机上就曾出现了咽喉痛症状,但在北京下机时,患者并未如实地将不适症状告知卫生部门。而第二个病例连续两天高烧39℃却没有及时就医,拖着病体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往返各地。可以想象,倘若两位患者对甲型H1N1流感多一份警惕,及时配合卫生部门的防控措施,发现相关症状及时就医,从而减少与他人的接触,那么,他们所引起的病毒传播风险肯定要降低很多。

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需要政府全力投入,但公民的责任更不可或缺。值此非常时期,所有公民特别是从海外疫区归国的同胞不应该有任何的侥幸心理,漠视卫生部门的提示和警告。卫生防疫,公民配合政府是一种责任,出现情况主动、及时就医,配合医疗隔离并不是什么难事,这是对他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己、家人的健康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关键在于政府和公民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协作,政府关注公民的健康,公民理解并协助政府的工作。当然,这种协作会给公民的利益短时造成损害,如医疗隔离行动自由遭限制,工作生活受影响,但着眼社会的整体利益,这些牺牲是无法避免的,作为公民,必须有社会责任的担当。

目前,与首位甲型H1N1流感患者同机的32人仍在寻找中,同时,对与第二位甲型H1N1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关部门也将展开大海捞针般的寻找,期待这些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公民,在收到政府的提示信息后,主动与卫生部门联系,不可为了个人的一点方便而贻误整体的疫情防控大局。当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完善自身的工作,如做好解释与劝导,让医疗隔离在严格执行的同时更人性化等,如此,将有利于消除公民的后顾之忧,赢得公民对于政府更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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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2日星期二

║壹刊║2009/05/14

║壹刊║2009/05/14

壹刊:http://2yb.blogspot.com 作品:http://wwwone.00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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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刊(One Magazine)本期目录

01.科学上访户的悲歌………………………………………1510部落
02.老局长的警告……………………………………………1510部落
03.“操”字案男子获释后再写5份含“操”字上诉状 ……大河报
04.清洁工“捡”300万金饰续:女工被捕后情绪激动 …广州日报
05.富家子弟在城市道路超速行驶酿成惨祸………………浙江在线
06.5.12,最应记住的八件事标准………………………网易评论部
07.我们应该怎样帮助灾区?……………………………南方农村报
08.赌博与杀人……………………………………………作品选0045
09.赌博——物之几者,非所靡也………………………作品选0046
10.警察杀人:一个必须研究的问题……………………作品选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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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为非赢利性公益杂志,当中所言谨供参考思索
◎创刊:杨银波[独立作家],2008年五四青年节创刊
◎宗旨:以公民之力,推动维权公益,追求民主自由
◎备注:转载须注明作者及原载媒体,关注堪比同行
◎公告:自2009年4月29日起,连载《杨银波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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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一]个人的刊,一个[人]的刊║
║刊║║一种热血的刊,一种奋进的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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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上访户的悲歌

作者:翟明磊 来源:1510部落

四川地震局有一个著名的老上访户。大名李有才。
李有才和紫坪埔水库铆上了。
2003年,紫坪埔水库刚开始建设,这个李“乌鸦”就说紫坪埔水库建在了“全新式活断层”上,这种地方建水库是最忌讳的。水库建了也要炸掉。
“成都是几千万人的大城市,你在成都脑壳上动土,对成都是莫大的灾难。”他大会讲,还上书国务院。
朱总理转国家地震局处理。国家地震局认为此地历史上没有大地震,非常稳定。
水库建设火热——李不仅没收嘴,上书省委书记,省长,水利局,温总理。放言,地震局将紫坪埔水库地震烈度定为七度是错误的。至少在九到十度。理由是此地1933年茂汶迭溪七点五级地震有相似的构造背景。
2003年3月9日国家地震局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讨论告知:“李有才同志关于烈度在九度以上,地壳属于不稳定区域的意见不能接受。确定工程烈度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任何个人的推断都不能影响工程的施工。”
“我反应,对了你就修改嘛,他说我没有资格修改。他是忽悠人民的。我的依据都有了,你应当马上改正。他打官腔嘛。”李有才愤愤不平。
温家宝做批示,责成中国地震局处理,地震局派了三个专家。李有才很高兴,觉得一场平等的学术探论来了。没想到,李有才哭了——因为专家们威胁他,”根据不足,结论粗糙,不能与以同意,给领导添麻烦,如果再纠缠不清的话,要负法律责任。”李有才顶起来:”你才要负法律责任。”——不欢而散。
国家地震局2003年书面回答中自信写道“即使未来五千年内坝址区可能遭遇一次九度或九度以上的地震烈度事件,坝址基本烈度仍有可能确定为七度。”
李有才回答:五千年太久,只争朝夕。
没想到这句话一语成谶。
狂言?
2006年,李有才又口出“狂言”,在一到二年内,坝区将会出现七点五级左右的地震。提出的地区是都江堰,小金,松潘,棉竹。中国南北地震带的中部。又再次上书国务院领导人。

难道是上访久了气糊涂了,真象孙东东大夫说的有了偏执幻想症?错!——李有才非等闲之辈。
他是李四光的老部下。1976年到四川地震局至1999年退休,他一直从事地震预报。并担任综合预报组长。在他任上,一连串抓住了松潘,甘孜,武定,丽江七级大地震。退休后在他指导下还抓住了汉旺地震。四川局当年被认为是预报能力最强的地方局。
“四川当年几乎所有六级以上大地震,我们都正确预报了,只有道孚六点九级地震漏报了,因为资料很少。”
“预报地震没有那么神秘。综合分析是关键,某个单一手段与方法可能在某个时段某个地点某个地震有点反应,但受一些条件干扰,就可能反应不出来。在这个条件下,把不受干扰的异常清理出来。可能在一次地震中,只有一二个,二三个异常。很少。但庞杂的资料信息一多,就把真正有价值异常给掩盖了。所以预报地震关键是抓住一二个确认的异常不放,做第一手调查,并分析地震迁移。这样就能找到地震。”
“甘孜等大地震,都是只有一个二个异常,但是我们延着地震迁移带一路找异常,就正确报上了。那地方人烟稀少,我们报出来了。不到一个周左右,地震来了。我就一直在路上追,追到甘孜,就来了。报昆明五级地震,我从成都追过去,追到昆明就地震了。全部要实地跑。”
这是要命的
这次报汶川地震也是这样,为什么2006年李有才提出大震可能,是因为他有一个重大发现。
2006年,在紫坪埔水库周边,出现了不少小地震。只有水库地区不活跃。这就是空区。 “这是要命的,空区是我们中期预报地震的一个指标。几年时间,这个地方就要地震,这是我们专业上比较公认的。我搞地震这么多年,这种现象从来没见过,紫坪埔水库出现空区,世界上都没见过。”
自从发现空区, 李有才仿佛重新回到了当年抓地震的兴奋状态。每天九点,他跑步到四川地震局细读最新地震报表。“和上班没啥两样。”李自嘲。
接着李有才拿到了独家资料:
他向记者展示了2007年——2008年的两省地震带活动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大小圈标示着各个大小地震。“云南地震非常活跃。2007年6月3日普洱地震,地震就往北移,把三幅不同时间的地震点纪录图合并起来就非常清楚。1年间,地震不停地向北迁移。到紫坪埔那儿就不动了。非常重要。”
“地震这个东西是地质现象,也是物理现象,你这方面不懂,是处理不了的。哪怕是一个异常,也不要放,这是关键。为什么地震前异常少一样报出来,甘孜西昌地方,没什么台站,一样报出来。加上地震明显由东向西迁移,到甘孜,甘孜有异常,地下水宏观异常。一个地电异常。就准确预报了,并获得国家承认。为什么汶川地震出现迁移,很多次地震都有迁移。丽江地震也有迁移现象,也被抓住了。”
当时李有才已发现四川郫县中期地电异常(2005年10月就以低于正常值往下滑动直到2008年3月才止,四月回升),加上明白无误的地震迁移显示。李有才更加确认一个大地震阴影开始大了起来。

2007年李有才坐不住了,他找到紫坪埔水库的一位魏姓科技人员要求水库放水。“他说你还能把紫坪埔大坝炸了吗?我说炸不炸再说,先把水放掉一半再说,把距离六十公里的成都危险性解除掉。”李有才再次捅到了省委书记那。
省委书记杜青林2007年11月批示要四川省地震局好好研究。
省地震局组织了七个专家与李有才辩论。
辩论场面有趣。首先七位专家全部否定了李有才观点。李则将理由一条条列出。
七专家不知如何应答,接着抓住李有才图表上没有标明资料出处(在文字中标明了),认为不严谨。李有才大度表示接受。
李有才沉重地对他们说:“你们不要麻麻差差的,我经过唐山地震,我是过来人,在唐山工作时,我在李四光下面地壳所工作。李部长生前指示抓住唐山不放。我重点是做地应力研究。唐山地震时,我刚离开唐山,回到成都,半年就地震了。大地震是很悲惨的。”
四川省吕弋培副局长主管退休干部,他说“我们很重视,进行研究,七个专家一致否定你的看法。”李有才说“他们懂都不懂,他们是搞地质的。来审查我的东西,不是开玩笑?”
汶川有前震
2008年一件到今仍被四川地震局死死掩盖的事情突然发生了。空区出现两年后,在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就在这个地方离水库边二到四公里,突然发生二百多次地震。最大达三点七,三点八级地震。

“汶川地震以前以为是唐山类型,其实是海城类型,这么大的异常,怎么没有发现?这个事情非常重要,至今压着没有说。我们都知道。”李有才严肃地说。
当时地震局派人下去落实二百次地震,二条结论:这次地震是天然地震,不是爆破。第二条,属于龙门山正常地震活动。
这二百次小震使都江堰老百姓纷纷到市中心广场来避震,逃震。“成都市防震减灾区在这个节骨眼,做了错事,他去劝老百姓说没有地震,老百姓说是不是修水库诱发的,他们说不是的。他们通过电视台,报纸说没事,这是错的,这和海城一样,小震闹,大震到。现在回过头来,二百多次小震是和汶川有关系的。”

李有才则认为这是一次大震的前震。

2008年3月21日李有才郑重地写下了一份报告。提出要有地震应急预案,要有震情观念。三月底。交给温家宝,交给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水利部部长陈岩。
李有才明确提出:“要有紧急预案。……四川省地震局,应对紫坪埔坝区及附近地区的震情应引起高度警觉,做好可能发生大地震的预案,对一点一滴震情变化进行研究,真正做到为党,为国家,为人民站岗放哨!以防备未来的不测。如果一旦有震情发生,而我们无所准备,察觉,那时国家,人民将陷入一个极为被动的境地。”
报告中再次重提烈度问题,严厉批评“没有人管地震局,无法无天。”
“中国地震局不仅仅是地震工程安全评审法的主要制定者,又是地震工程安全评审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地震安全评审的违反者!我们要抛开地震局,国家出来,采取应急措施。”

四川地震局坚持龙门山地震带不可能有大地震,理由是历史上这儿发生的七次地震,最高也只有六级五,对坝址影响都不到六度。

“他们根本不做实地研究,他们只统计近200年,300公里范围。我做的包括彭州龙兴寺残塔的古建筑地震痕迹调查,明白无误显示,从汉朝开始就有大地震,明朝彭州发生过七点五大地震。”李有才认为:“这种教条让人联想起唐山地震前,不少所谓专家坚持认为三千年中国历史,没有两个这么近的地方(海城,唐山)差不多同时发生大地震的。这种教条害了唐山。”
“现在的地质人员稀里糊涂。只知道龙门山断裂带,只知道板块结构,这无法讲清楚龙门山断裂带这么长又那么浅,偏偏在这一点上有这么大的地震。其实这次震中是在新华夏系,南充广汉东西向构造带与龙门山的交汇点。据我国著名科学家李四光理论认为,这样交汇部位应是大地震集聚应力的最佳场所。震中就在紫坪埔地区,其实这次地震应当叫紫坪埔地震不该叫汶川地震。汶川地震叫法是错误的。
李四光总结的渐进式预报是几十年鲜血换来的思路。我就是用的这个思路,在实践中总结,在地震中成功。他们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掌握的材料,地震局都有,都知道,他们麻痹大意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了。李四光八十岁时为了抓地震都跑在第一线,这样才能预报地震啊,现在地震局的官员有哪个在下面跑的?”

2007年 10月28日,四川省地震局勘测中心龙德雄高工也加入了预报地震的行列,他在2008年四川地震趋势研究报告论文中正式提出川滇地区进入大于七级的强震活动期,四川北部的龙门山区域在十一月份前可能发生七点五级到九级大地震。这是篇正式发表的论文。比李有才的预测更为精准。

这一边,李有才,龙德雄等人心中已是风吹浪打,紧张,焦虑要抓住地震。
四川省地震局是另一派风光,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四川省地震局老局长韩渭宾2007年12月在《四川地震》杂志发表正式论文,认为“中国处于强震活动的末尾阶段,已把所积累的能量,应变释放完了。所以川滇最近有七级大地震的观点是错误的。”这篇论文被业内称为封顶之作。

此后四川省地震局震级越报越低,国家地震局2008年全国会商会上认为1到3年地震活动强度可能衰减。有七级地震可能,划的六个注意区域中没有汶川地震区。
2008年月会商会,四川省认为五月份只有五级地震可能,没有划进汶川地区。
2008年5月7日四川地震局的周会商会上得出异常较少,一周内甚至连五级地震都不会有。
现在看来四川省地震局及中国地震局在战略战术判断上全盘错误。

愤怒之声

李有才性格温和,但一提起四川地震局灾后的解释就生气了。
“ 你说没有显著前兆,说得出口啊!
空区是不是前兆?
灾前地震是不是前兆?
地震定向迁移是不是前兆?这是他们经常用的。
你说明显前兆是什么,你说得出吗?啥子明显前兆是什么东西,为何物?
自己欺骗自己。”

李有才对地震界的院士毫不留情面.:
“ 但他们胆子就这么大,不承认现实。地震后就害怕了。就躲了。就找了一些专家帮他们说话。说来说去又说不圆,有些就怕了不敢说了。陈颙胆子就大,我就要批评他,你凭什么说,你又不搞预报,你又不知道内部情况,根本不了解。 陈顒院士认为汶川地震是逆冲断层,没见过逆层断层会发生大地震,没见过就不等于不会发生嘛。你见过的东西太少了嘛。你没见过就不存在吗。本来世界上水库地震就很少,发现才一二十年,他就认为不可能是水库诱发的。他认为没有前兆,其实是有前兆。 这次二百次小地震,震源很浅,三到六公里,主震八级是震源深度十三公里,是浅源地震,二百多地震是在一个断层上。 陈顒院士都不知道有二百次小地震。我看他材料大部分是在网上找的,罗列起来。简单分析。” 他们说地震不可预报,没报出来的人呢,长期坐办公室。我一直在下面潜心研究,每个地震要调查,每个异常要落实,天天和地震异常打交道。他们是坐办公室,脱离实际,象陈运泰院士,说测不出物理前兆,他不搞预报,不接触不研究,脱离预报的,还要评价预报。这是怪现象。不好听的话,投机分子,科技投机。他利用自己院士头衔,有些领导也需要他们说,来帮他们解脱历史的责任。他们之间有另外一种利害关系。他们院士给与地震局解脱,然后地震局给与他们课题上的方便。他们有这些交易。这些都是问题。马宗晋呢,和他年纪大了有关系。悲伤!
怎么没有异常!都江堰地震前一两天,老百姓在钓鱼,他们说怎么这么好钓,乌龟王八都钓得上来。地震时,都江堰象海啸一样把钓鱼人卷到水里去,死了。这就是临震异常。地下水异常,固体潮汐正常有规律,但北川防震减灾局一个观测点11号下午开始大幅度下降。 他们为啥子报不出来?地方上不知道啥是地震异常。另外这个图纸下来要到十一号晚上十二点钟才看得出来。地震后就没有数据,压到房子底下去了,全垮了。人也死了,台站死了二个人。
现在看来紫坪埔水库诱发地震是确切的。因为地层断裂时,有水浸入减少断层间摩擦系数可以使地震提早发生,但我不同意一些环保人士认为的,如果不建水库,地震不会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条件是地震本身要处于临界状态。我们只能实事求是地说。”
李有才一口气如江河奔腾,说了下来,然后是深深的沉默。
随后——

“他们错罗”李有才大声说:“彻彻底底的——错罗。”

5月12日14时28分 汶川八级地震发生,地壳在短短80秒钟内沿龙门山断裂带向东北方向破裂了300多公里!官方公布的震中在漩口牛圈沟山谷中(31.002,103.2——31.000-103.4)距离紫平埔水库坝址仅六公里。

尽管紫坪埔水库震前做了加固将烈度提高到八度,李有才震后发现紫坪埔坝向前移了60公分,坝基下沉,180公分,坝体有许多裂缝。
不幸中的万幸,不知何故,地震前三个月,紫坪埔水库持续放水,将水位降低至最低点. 海拔819米,放水放到821米, 12亿立方水只剩三个亿。放掉四分三。成都才避免了灭顶之灾。
另外,汶川地震时,紫坪埔水库地震烈度为十度。
老上访户李有才是对的!

▓老局长的警告

作者:翟明磊 来源:1510部落

全白的头发,挺直的腰杆,谈话中时不时冒出——“他娘的”。没错。四川地震局老局长刘兴怀是老革命。
他在王震与陈赓手下打过仗,打过百团大战,一直是个报务兵。自学技术,他把缴获的美国报话机摸得一清二楚,偷听到围剿总司令胡宗南指挥战场的口头命令,消灭了进攻解放区的天下第一旅,立了大功。他打的另一场战役,更为漂亮,他抓住了松潘平武地震,获得国家科技大会奖。这个七点二级大地震和唐山地震一样没有前震。人们常问他:为什么唐山抓不住,松潘抓住了?
退休后,他过着平静的生活,家中放着一张真人大小的巨幅照片,是他的立像,下面写着刘兴怀,*年——*年四川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
有一年,老人家发火了,因为四川省地震局将松潘平武地震国家科技奖状给弄没了,同时遗失的还有二十个省向四川省地震局学习的锦旗,还有大量的照片。他将局长训了一顿,老局长训人也很好玩的:
“你为什么冲我发脾气。”“老局长,我没有啊。”“还说没有,你的声音大了!”
这二年,他还干了几件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事。
2007年八一纪念会,他在回忆完战斗生涯,突然大声地说:“四川地震形势非常严峻。希望加强预测预报。可能有大地震,要减轻地震灾害。”当时四川省地震局正局长在场。
2008年春节团拜会,他在会桌上提出:四川地震形势非常严重。
2008年三月,他堵住了一位住在同单元的副局长。大声说:“四川地震形势非常严重,不来便罢,来了不得了。”
2008年四月,他又一次在门口叫住了这个副局长。威严的老局长一字不改地说:“四川地震形势非常严重,不来便罢,来了不得了。”

老局长在局里很受群众尊敬,一是他懂业务,二是他战功辉煌,三老百姓说他从来不欺侮人。加上高大威严,他的话人人上心。

我请老局长解谜,老局长冲我一瞪眼:“我又看不到地震局的资料,我只有自己的经验,听着:一个是四川云南的地震关系是云南发生一个地震,四川就发生一个,南北迁移,有的专家说四川云南是难兄难弟。这是一个。
二,云南发生五六个五级以上地震,四川一个都没有,这非常奇怪,丽江七级也发生了。
三,三十二年,四川没有发生七级以上的地震。这正常吗?我不工作,又不掌握材料,我感觉嘛。这是总结出来的经验。”

老局长带头签了支持李有才预测紫坪埔地震的材料,而且是唯一一个。“其它人胆子小,全部是口头支持。”

还是回到我最关心的问题,“为什么同样没有前震,唐山地震没报出来。松潘平武报出来了?”
老局长一挥手,一次大地震就是一场战争,唐山大地震伤亡总和超过三大战役 :80万人。在老局长看来抓地震就是打仗。
松潘平武地震时,老局长四个月没回家,老婆女儿生病分别住在两个医院。家里没有人却通宵开着灯。因为群众们都盯着刘兴怀家,晚上如果关灯,人们就认为可能要地震了——地震局长一家都走了嘛。
“松潘平武地震也差点完蛋。地震不可知论不是现在就有的,以前就有,海城地震前最厉害了,李善邦(中国地震学权威之一)就是个代表。我当时是代表四川甘肃云南三个省的地震科技人员和中国地震局不可知论做斗争。上面说不可知论,要是他妈的听他们的,我的队伍不要散了吗?我抵制了不可知论,在我们三个省,预测派是主流。因为我是老革命,说话有点份量,是我顶住的。
松潘平武地震是成功的,但不完美。拖的时间很长。异常出现又消失,象捉迷藏,前后出现了三次异常高潮。三月份四月份是高潮,以为来了。预报的并不是这个地方,报的是中南段。结果又下去了平静了,第二次是五六月。第三次八月。第三次,国家地震局受不住了,就派国家地震局副局长张魁三带专家来。专家们跑了一圈,把我们的异常一个一个都否定了。“靠不住”成了他们口头禅,映秀有专业应力异常,专家说不行。映秀电站,有水氡,他们说靠不住,说是裂隙水,到汶川,他们也说靠不住,水氡应当是泉水,而不是半山腰的水。到了茂汶,土仪器幅度很大,天天都预报,他们说靠不住。到松潘,是我亲自把城里地震台搬到城外,因为地震怕有干扰。他们认为松潘这地方树林子有干扰,因为地震仪敏感,他们认为是树林子动。再往前走,是个水氡,是个泉水。但他们还是不承认,因为当时有一条河河边有个泉源,我们原来围起来的,后来,围的石头打散了,观测员懒,就没砌起来,河水与泉水混起来了。他们一看,说你泉水河水混在一起还靠得住吗?我就一个一个再去落实,就象最后一例吧,我到泉眼边,观测员告诉我,虽然混在一起,取水样是在泉眼冒的中心取的,所以我知道我们数据没问题。我都是亲自动手。技术人员的意见我要听.我不依靠他们依靠谁啊,群测要走群众路线,专业的也还是走群众路线,我既要听他们的,也要心里有数。专家组来了,这也否定,那也否定,差点流产,这个梅世蓉她没去前线,在机关里帮忙。领导小组走了之后,我问你是否动摇,她停顿了一下,但是看异常确确实实是这么多啊。好象否定也否定不了。最后说:“我还是支持你们的预报。”
最危险不在她,是我们省里领导谢正荣军代表省军区的司令员,还有省委书记杨超。当时谢正荣就问我:“专家组又是局长都说我们这也不行,我们还预报不预报?”我当时有句话:“他妈的,远来和尚会念经。四川的和尚也会念经!他们这一趟,走马观花。我们搞了三个月,四个月还不如他,不听他的,我明天下去。”他们走的第二天我就下去了。把他所有到过的地方全都落实,把预报员,群测员劲鼓起来,“要相信自己,你们是不是搞假的。”他们说“不是搞假的。”我说“不是搞假的,为什么自己不坚持自己的意见。全部把信心提起来。我要是不下去的话,这个地震可能要丢。省里领导都动摇了。很危险。我顶住了。

“最后怎么报出来的呢?四头猪帮的忙。当时小动物有异常了鸡,鸭,青蛙,鱼到处都是了,省委书记赵*紫阳我问是不是可以了,我说等一等。大动物还没动呢。后来第二天,群测点报告,有四个猪冲出猪圈,有一头拼命挤死在栏杆间,牛也脱杆鼻子血淋淋地冲出来。我说可以预报了!虽然没有前震但我们抓住宏观与微观异常。”
结果松潘平武双震全部抓住,12日进入警备状态,8月13号14号发生大动物异常,预报15号到17号发生地震七级以上地震。结果16号二十二点发生七点二级地震。
平武台预报的第二次地震是六点八级。那天晚上赵*紫阳,姚连尉人大副委员长在。刘兴怀告诉他俩,“今天晚上八点钟到明天早上八点钟有强震,你们要注意,屋里要有桌子,有床。早上八点没有发生地震,警报取消。”那天早上六点多发生六点七级地震。
第三次七点二级,报的是七级以上,二十三号发生,也完全报准。

“当地震局领导应当懂业务.不懂业务就象毛泽东说的是白帽子糊涂领导,还有在第一线抓.”当时无论什么地震发生,龙陵,海城刘兴怀都是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吸取经验。选台站,都是刘兴怀亲自操办。
刘兴怀只有中学文赁,所有地震知识都从ABC学起。
“我没学过地震,我是下决心学业务。技术人员都是我老师,我问这是什么地层。鹅卵石怎么到山顶上的。人家告诉我这儿原来是大海。”
到后来,刘兴怀精通业务,一般的技术人员还骗不了他。
刘兴怀还有个外号“刘才迷”,是北京局局长给他起的。只要是预报地震的人才,他都拼命挖人家墙角,网罗了一大批人才,李有才就是其中一个。连搞航空测绘的他也请来做备用人才。
这个以前连陆地沉降都不懂的老革命领导的四川地震局被国家地震局董铁臣军代表称为中国最强的地方局。
“松潘平武地震前没有前震。和唐山一样,但是唐山没抓住,松潘平武抓住了。领导重视亲自调查,就把这个地震抓住了,这是你抓不抓的问题工不工作的问题,我对群测点是依靠的。局里有个诸葛明,是农民,但群测点抓得好。我就用他。宣传做到家,有文件有传单,放电影,先放地震知识,再放电影。我们有个人外号叫黄电影专门抓电影。把每个人的作用都发挥出来。”
刘兴怀作风雷厉风行,为了抓地光观测,他把每三个人分成一小组,背对背站在田野中三百六十度观测。当时连地震局厨师都是备战状态。

最让人佩服的是刘兴怀报准松潘后,没有收兵, 挥戈南下,抓住了盐源地震。
“七五年盐源发生一串小地震。海城是有小震报大震经验,我把这个记住了,松潘地震前,盐源所在渡口县就跟我说要支援北边来,我说:“你们那边,一兵一卒都不能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心里有数,盐源这个地震是跑不了的。动物异常非常多,鸭子都上树。泥鳅都跑出来,我在云南考察时,还从河南省政府借调加强一个分队带着仪器在盐源。
我们报七级左右,实际是发生六点七,时间完全准确,就是那天,一天不错,十一月七日,比松平地震干脆得多。说老实话。地方都没动。”

最后,我请“刘大帅”为中国地震体系出谋划策。
刘大帅扳着指头数了几条。

1,组织领导把这个地震预报当作头等大事,其它工作做好都不是主要的,地震预报报不了是失职。领导首先要重视。

2,最大的问题是把周恩来的指示扔在一边了。干群结合,土洋结合,两条腿走路,只有专没有群了。群测是没有了。原来我们有群测处,这三十年没有了。原来有的水氡站,七十年代末取消了,距离这次震中仅3.4公里。而最近的一个地震监测点离汶川震中仅1.3公里,80年就荒弃了。

3,群测群防不可以取消。有人说群测群防是文化大革命搞起来的,有理也无理。日本人,叫力武常次,他是地震专家,是日本七个最权威地震专家之一,他三次到四川来看我。这个日本专家说了:“你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你们可以动员群众,我们是资本主义国家,我们没有动员群众的本事,我们要搞群测必须花钱来买。”我们中国地震局一年多少亿的钱花了,为什么不能买?日本原来没有群测,现在学中国有了群测,而且群测比我们强了。现在翻过来向日本学习。我到日本去,他们也养鲶鱼,我以中国地震局考察团副团长身份在日本做“中国四川群测群防的预防管理”的专题报告,这个报告,日本有七张报纸登了。有电视,有广播。
   新的国家防震减灾法肯定了群测群防。很好,还有我们过去搞的手段丢了。我们过去的一套他们认为不科学,对群测点也是这么看的。这不对。

汶川地震,要是我当领导,可能报得到,也可能报不到。地震预报世界都没有过关,是个难题。意大利死了二百多人。但这个地震起码事先可以给政府一个信息,为什么?因为前震有二百多起啊。问题是说群测不科学,现在前兆很多啊,青蛙上万只,猴子都出来,鱼都跳出一二尺高,老百姓谁来给报告?群众不知道这是地震。为什么死这么多人呢,因为不知道跑,都死了。这个地震,前五分钟给老百姓有个通知,都可以逃出去了,赛跑一分钟可以跑多远,问题在这儿,群测基本上丢了,原来两条腿走路方法丢了!

▓“操”字案男子获释后再写5份含“操”字上诉状

来源:大河报 作者:孙斌

深圳的陈书伟以惊世骇俗的方式表现他的公益诉讼(本报于2006年11月和今年5月1日、7日曾有报道)。近年来,在陈书伟和广大电信用户的努力下,电信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全国约8亿手机用户因此受益。

被释放后立即写申诉书

5月8日,因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中仅写一“操”字而被拘留15天的陈书伟被释放后,闭起门来写材料。昨日下午,他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了“撤销司法拘留决定和复议决定的申诉书”,请求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深中法民-复决字第1-5号”复议决定书、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他所作的拘留决定书。

陈书伟说,他对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5个判决不服,在上诉状的事实与理由中分别写了一个“操”字,区法院以“严重侮辱司法工作人员,故意践踏国家法律制度,严重妨碍了民事诉讼”为由,对他作出拘留决定书并拘留15天。市中院对他提出的复议申请予以驳回,这是违法和毫无道理的。

陈书伟向本报发来了2500多字的申诉书,其申诉的主要理由是:

上诉状是写给市中级法院的,区法院无权以上诉状的内容拘留他,要拘留也必须由市中院作出拘留决定;区法院拘留决定书是4月8日作出的,而4月23日才对他作笔录,属于先判后审。

《现代汉语词典》对“操”字的解释有8个,没有一个意思是侮辱的意思。“操”字只是表示一种愤怒的情感,充其量也只是“这德性”;“操”字即使属于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充其量是针对中级法院而不是针对某个审判员。故“操”字不构成对区法院工作人员的侮辱。如果区法院认为侮辱的人是该案件的原审判员,那么对陈书伟执行拘留决定的经办人就不应该是他们,他们应当回避此案的办理,而本案的经办人员偏偏就是原审判员。

区法院自2004年8月后剥夺了他的诉讼权,直到2006年3月才给予恢复,当事人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操”字案背后暴露的问题

陈书伟为什么自讨苦吃跟福田区法院“操”上呢?这是全国电信用户的疑问。

记者采访发现,“操”案的起因绝不是上诉状问题。陈书伟告诉记者,从2004年8月23日至2006年3月,在某电信运营商的“公关”下,福田区法院针对他起诉某电信运营商的案件既不立案也不在法定时间裁定不予立案,长期剥夺他的诉讼权。为立上案,他奔走于深圳市中院、福田区人大、福田区政法委、福田区法院、福田区纪委、福田区检察院、市纪委、市政法委、市人大、省纪委等。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关注下,2006年3月才恢复了他的诉讼权。恢复诉讼权后他把一年多来某电信运营商近百个违规之事一一送上法庭。他提出的通信行业的有关“霸王条款”、消费陷阱、垃圾短信、违法收费问题,都得到行政机关和社会的认同并整改。然而,福田区法院都不予以支持。

事实上,陈书伟的公益行动得到了社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2006年年末,以陈书伟为首发起的“万人诉讼维权活动”,披露了电信运营商“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为此批示“严肃整顿通信市场”,随即国家对通信市场进行全面整顿,为此,“万人诉讼维权活动”被检察日报评为2006年全国十大公益活动之一。

陈书伟与当地法院的较劲儿只是表象,其背后是他与电信运营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斗法。为指导全国消费者有效维权,陈书伟写下了13万字的小册子,对此,某电信运营商发布了《应对“反黑联盟”工作部署》,广东某电信运营商发出《关于应对反黑申诉联盟投诉指南手册的通知》,要求成立部门,监控陈书伟,通过“控制、引导舆论,对政府施加影响”等途径,封杀“团诉通信运营商的计划”。某电信运营商一份材料显示:该手册分析的问题一旦传播,将引发客户大面积投诉,要求各下属单位“严密把控大众传播渠道,将社会影响面缩减到最小”,确保该手册在报纸、电视、网站上无字、无声、无图。陈书伟打官司难以得到支持,不难发现其背后的原因,但陈书伟还是坚持把它做下去。2008年11月、12月,福田法院受理陈书伟诉某通信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某电信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电信服务纠纷,共30多宗。虽然证据确凿,当地通信公司进行了整改,但2009年2月16日、25日陈书伟还是败诉了。他认为案子涉嫌被人操纵,遂在上诉状中写一“操”字,福田法院却认为自己受辱,遂于2009年4月23日将陈书伟拘留。

“人民输不起这5个官司”

陈书伟的代理人曾照兴说,2008年年底,陈书伟发现了当地某通信公司若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在投诉无果后陈准备作最后一次公益诉讼。陈书伟向福田法院反映,他个人输得起这些官司,人民输不起,希望法院对事别对人,别把他列为“黑名单”依法裁判。

“福田法院判下来的案件有十多个,清一色驳回。由于我认为其中的5个案件对社会对我都比较重要,我不希望这5个案件的判决生效,从而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陈书伟说。那么,这5个被驳回的案件都是什么呢?陈书伟把案件传给本报:

3281号案件:联通公司规定交费必须交纳最低30元,而工商局已确认此规定违法,某电信公司已整改完毕。

3282号案件:要求联通公司必须提供两年收费清单给用户,因为提供收费清单是联通公司的义务,诉讼期效是两年。此问题某电信公司已采取了补救措施。

137号案件:电信公司规定其收费以他们提供的数据作为唯一的计费依据。这个问题某电信公司在2007年已修改了。陈书伟认为由电信给他提供的依据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若是这样,电信公司提供他欠他们10万元话费是否意味着他必须交10万元的话费呢?这个规定违反了《消法》、《合同法》相关条款。

138号案件:电信公司规定不得关闭移动信息业务功能,而此问题某电信公司已整改。工业和信息化部也正式作出答复,运营商应为用户关闭移动信息业务功能,从而达到减少垃圾短信和杜绝被乱收信息费的目的。

149号案件:联通公司和陈书伟在深圳中院达成和解,其中规定联通公司必须尊重陈的公益行为,但联通公司却发文称他为“著名维权分子”,对其投诉也不给予对等答复。他以联通公司违约提起诉讼。

为何想到一个“操”字

如何让这5个案件改判是陈书伟头疼的问题。陈书伟说,若按照正常方式提起上诉,则中院还会维持原判。“5年来,福田法院先是剥夺我的诉讼权一年多,接着又全部判我败诉,我不服上诉,都是维持原判。我要求两级法院判后释疑,但都不予理睬。”

“如何把我的愤怒表达出来呢?我这时想到一个字‘操’。”陈书伟说,“我的上诉状是写给中院的,但区法院审案法官必然会看到这个字,会不爽,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你必须给我送交上诉状;我写在上诉状上而不是在法庭上说‘操’,法院既无法引经据典说‘操’字是骂人,更无法引用法律就认定我在上诉状中说了‘操’就是骂法官。”

陈书伟称,当时他设想会有两种后果:一是福田法院不移交上诉状,会通知三大通信公司配合他们报复他,以解心头之气;二是把他拘留。第一种结果无所谓,本来的现实就是这样,他们生气才能明白他的愤怒。第二种结果也无所谓,他在2006年就被福田法院威胁要拘留。上诉状寄出后,他对朋友说他创造性地在上诉理由中写一个“操”,既能表达他的愤怒又给法院出了个难题。

5份“操”字上诉状已受理

5月6日下午4:30,记者在福田区法院官方网站“福田法院的BLOG”留言并请该院回复,但很快留言被删除。5月11日12:11,记者把陈书伟的申诉材料放到该院的博客上并请发表看法,不一会儿大部分内容被删除。

“我再一次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坚持不修改上诉状。也许是媒体的报道起了作用,原先口口声声要我修改上诉状的福田区法院法官,竟同意我用‘操’字的上诉状上诉了。”陈书伟说。

据了解,昨日上午,深圳市中院已受理了这个“操”字案。

新闻回顾:男子上诉状语言粗俗被拘15天

核心提示:近日,深圳一陈姓男子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却在上诉书“事实和理由”一栏中仅写了一个“操”字。昨天,深圳福田法院对陈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法院认为,陈某在诉讼文书中使用下流的语言,侮辱司法工作人员,其行为已对民事诉讼构成严重妨碍。

▓清洁工“捡”300万金饰续:女工被捕后情绪激动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王纳

本报昨日独家报道的《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或被起诉》一文,刊登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巨浪,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显著位置转载,很多网站都开辟了网友投票,让网友表明对梁丽案的态度。截至昨日17时,在各门户网站的投票中,已经有超过60万的网友投票支持梁丽的行为不应该被认定为盗窃。

在所有投票网站中,梁丽的支持率达到90%以上,也有网友认为梁丽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女清洁工

被捕后情绪非常激动

昨日,记者再次采访了梁丽的丈夫刘建华,希望从他口中知道梁丽的一些个人情况。再次提起自己的妻子,刘建华两眼马上就红了,言语中流露出的首先是对妻子精神状况的担忧。

近半年来,刘建华没见过妻子一面,唯一接触过梁丽的是她的代理律师司贤利,司贤利称自己会见梁丽的时候,梁丽的情绪很激动,很不稳定,但应该没有精神方面的担忧。

刘建华在半年里,频频到看守所给梁丽送钱,刘建华希望能借此让梁丽安心点,让梁丽知道家里一切都很正常。

珠宝失主:

金龙珠宝不愿做回应

将14公斤黄金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随意放置,王腾业存不存在过失?王腾业发现物品不见后,有没有现场当即找寻?东莞金龙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会不会对梁丽等涉案人员提起诉讼?

对于上述问题,昨日记者两次致电金龙公司。该公司接电话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对于深圳机场14公斤黄金首饰“失而复得”的事,许多员工都知道,但领导正在外地出差,他们不好表态。

对于记者希望能采访金龙公司法律顾问的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法律方面的负责人正在开会,现在不方便接电话。“我们公司人很多,部门也很多,王腾业不是我们部门的人,你还是等我们领导回来再采访吧。”对于记者希望能提供当事人王腾业的联系方式,对方也当即予以拒绝。

虽然该工作人员留下了记者的手机联系方式,并承诺会尽快联系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没有接到金龙公司的电话。

机场:

清理垃圾桶是清洁工的职责

清洁工捡走旅客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是不是一种经常性行为呢?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深圳机场的相关工作人员。

机场方面表示,对于旅客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机场会提供限期寄存服务,在一定时间内替旅客进行保存,只有过期无人领取的物品才会处理掉。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物品也不是随便处理的,清洁工是外包的服务,不会参与到处理这些物品中来。

不过,该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肯定,清理候机大厅里垃圾桶的垃圾,是清洁工的职责范围,平时一些旅客会把不能带上飞机的水、化妆品、零食等丢到这些垃圾桶中。

学者评论:

“轻微的行政处罚足矣”

昨日,记者电话连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著名教授鲁英,鲁教授表示:“我从这个案子里看到了道德缺失的问题,看到了制度缺陷的问题,唯独没有看到刑事犯罪的问题,因此,对梁丽应该仅做轻微的行政处罚就可以了。”

鲁教授说:“从我目前了解的案情看来,从刑法角度来说,梁丽的行为构不成盗窃罪,对垃圾箱范围内的垃圾进行处理本来就是梁丽的职责范围。如果从民法角度来说,梁丽的行为属于贪小便宜,并有不当得利,这些应该是由失主来进行起诉的,不属于刑法范畴。我认为,对梁丽作轻微的行政处罚足矣。”

鲁教授表示,梁丽案显示出了一种道德的缺失和机场方在制度方面的缺陷,也显示了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另外,从道德层面来说,梁丽捡到如此贵重的东西应该首先交还失主,而不是带回家中;从制度方面来说,机场没有对清洁工处理垃圾做好规范,让清洁工捡走垃圾成为一种常态,这些缺陷都应该及时填补。

网友观点PK:

支持同情梁丽

在大洋论坛上,多数网友对清洁工的遭遇表示同情。

大洋网友dayoo654530:这不是偷,也不是抢,这是一个意外。她把贵重物品拿回家是为了财物的安全和自身的责任,因为现在社会上的很多人很难让人去相信,况且她只是一个清洁工,对法律当然也不是太了解。

再说了,捡到后,她并没有拆开来看,是她的同事拆开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她的行为就不是偷。

大洋网友octoberfox2:依照法律,女清洁工是应该判无期,目的是警戒那些后来人,对于不是自己的财物千万不要起异心。

但是试问:1。以后有多少人会一下捡到300万元的东西?2。如果捡到的是2000元以下的东西呢,有没有人报警?3。如果这名清洁女工捡到珠宝后逃之夭夭,失主该咋办,或许根本抓不到她。

支持惩罚梁丽

有律师认为,该案是否构成盗窃罪,构成要件在于这小纸箱是否还在失主的控制范围之内,以及梁丽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有证据能认定纸箱在失主的控制范围之内,那么梁丽把纸箱拿走就构成了“秘密窃取”,如果能证明梁丽是明知里面是黄金还把纸箱拿走,那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构成了盗窃罪。

一名来自武汉市的网友则认为:“大家都同情弱者。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女工恐怕难逃罪责,因为她知道箱内是黄金后,还是把箱子拿回家去了。从单位规定来说,她身为工作人员捡到东西,也应当上交给机场。”

一名合肥的网友认为:“清洁工应该算是内部员工,就算是捡到的东西也应及时交公,而不能带回家;当发现是价值300万元的黄金首饰时更不能私分掉,构成犯罪是理所当然的了。”

新闻回顾:女工"捡"获300万元金饰可能被起诉盗窃罪

新闻摘要: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垃圾桶旁“捡”到一箱首饰,价值超300万元。她没打开就放在洗手间,下班后没见失主就带回家中。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其起诉,一旦定罪,因为数额巨大,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富家子弟在城市道路超速行驶酿成惨祸

来源:浙江在线

5月7日20:27泽文何来电:文二西路西城广场往东一里路,有几个年轻人在飙车,一辆红色赛车,把一个路人撞死了。这个路人也是个小伙子,胳臂压得很难看,脑浆流了一地,刚刚120把人接走了,交警到了。现在围观的人很多,都在骂这个肇事者,他态度很差的,撞死人还不当一回事。

20:45林曦来电: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一辆改装的红色三菱跑车,撞死一个行人。行人先被车头撞了,然后整个人飞起来撞到挡风玻璃,再飞出去。三菱车头凹了很大一块,挡风玻璃全碎了。人已经送走了,我拍了照片。

南都德加公寓的保安胡师傅说,出事地点在文二西路紫桂花园和德加公寓两个小区门之间的斑马线上。

交警听说胡师傅目击了车祸过程,带他到了斑马线旁,胡师傅手指斑马线,说开了——

晚上八点零几分样子,‘轰轰轰’地跑来三辆车,都是很低很矮的跑车,速度很快很快。

有两辆车样子是差不多的,但是啥车,我没看清。还有一辆就是撞人的红色三菱。

被撞的那个小伙子当时是在过斑马线,不过当时我没看清是男是女。

人一下撞飞了起来,飞得很高很高,有那么高(胡师傅指了指德加公寓大门的门楣,门楣高约五米多)!人在空中翻了跟头,掉下来了。

一位紫桂花园的保安接着说:“开始我哪里以为会是人啊,撞飞得太高了!我以为是撞了车,保险杠什么的飞起来了呢!人掉下来后,离斑马线已经有20多米远了吧,当时刚好两个姑娘儿路过,一转脸,吓得抱头蹲了下来。”

一位黑衣女士说

夜里开开嘛,天还这么早,怎么好开的……

围观的路人纷纷指责,100码?150码都有了吧?不然人怎么可能撞得那么远?

撞人的红色三菱改装跑车,前牌照斜挂在一边,副驾驶位置的前挡风玻璃碎穿一个洞。

肇事司机是个小伙子,坐在旁边的警车里。他穿着POLO T恤,右手戴一款运动型手表,右手臂上有一道弧形、约10厘米长的旧伤疤;他双手不停地盖着脸,不停地挤着前额,揉着眼睛,偶尔通过手指缝看着外面的动静。

一个打扮时髦、脖上戴着粗粗金链子的小伙子,在三菱跑车旁打着电话,声音不大,很平静:“小×撞死人了,过来看看,文二西路这里。”

10多分钟后,陆续来了七八个打扮时髦的小伙子,有三四个小伙子或牵、或揽着漂亮女孩。他们慢慢围到一个40多岁、穿黑色套裙的女士周围。

这个中年女士面色焦虑地看路人们的指责,当看到有相机镜头对准坐在警车里的小伙子时,她上前打圆场说:“他年纪还小,你们手下留点情……”

但责骂的声音太多,黑衣女士的声音很快弱了下来。她抱肩退到旁边,任由别人议论。

七八个小伙子也跟着她走到一边,黑衣女士用杭州话对他们说话,大意是:夜里开开嘛,天还这么早,怎么好开的……

小伙子们在一旁出着主意:赶紧找找人,看看有啥路子,到底该怎么处理……

黑衣女士躲到了一边,不断按着号码,捂着嘴小声说着——直到三菱跑车被拖走,警车也开走了,她的电话还没打完,算了下时间,至少有40分钟。

闻讯赶来的七八个小伙子,一直等在旁边,拿出烟,各自点上火,大口吐着烟圈。

据查,这辆红色三菱车的车主是位女性,40多岁。

▓5.12,最应记住的八件事

来源:网易评论部

导语

  5月12日14点28分。时间早已定格在我们内心最深处。今天,当这个时刻再一次来临,尽管我们不愿意轻易去触碰记忆里最脆弱的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将它淡忘。
   我们从过去一年与地震有关的许多事情中,选出八件最不应该被我们遗忘的,它们见证了大灾大难面前的人性,并告诉我们弥足珍贵的道理。

事件: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从中南海紫光阁,到震中救援现场,中华大地上国旗半垂,汽笛长鸣。这是国家第一次为罹难的普通公民降半旗。

点评:国家哀悼日,正是寄寓生命无常的沉痛,感念人生存在的价值,仪式肃穆无语,却满蕴向死而生的生命意义。它纪念的是死,向往的是生,是更伟大更进取的生。个人如此,国家犹然。当国家试着表达人情,当权力试着走近人性,国家哀悼日的黯然背景之上,闪烁了最为可贵的人性之光。谁能说,这无尽哀伤的所求,不曾包含这些政治文明的进步?我们在汶川大地震的悲痛中醒来,睁眼见出政治的更进,瞥见人世的改良。

事件:2008年,6月6日,山东《齐鲁晚报》发表山东作协副主席王兆山的“词二首”,第一首“江城子废墟下的自述”以废墟下遇难者的口吻,发出了“纵做鬼,也幸福”和“亲历死也足”的感慨,并表达了“只盼坟前有屏幕,看奥运,同欢呼”的愿望。[详细]

点评:灾难之余,当尊重活者,更当尊重死者。如果你需要这种做鬼的幸福,你自可了断,这是你的权利,但你无权把它强加给其他人。生命高于一切,对着死亡高歌幸福指数,是当代中国文人的一项创意,自古未闻。本应是成人佑护孩子,如今天地颠倒,却要死去的孩子来佑护中国。有这样的成人世界,让我等成人在孩子面前无地自容。写作有时是为了表明心迹,大灾未必不是大机会。但别忘了,写作必须恪守伦理底线。

事件:2008年,5月12日,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发生时,弃学生于不顾,第一个跑出教室,之后还发表文章称:“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范美忠被网友讥讽为“范跑跑”。

点评: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自顾逃生确是出于本能,然而范美忠关于“牺牲自我”的一番心迹表白,以及事后有论者将此事定位于个人“自由”的表现,确实挑战了公众道德的底线。如果作为一个普通人,范美忠的逃生行为无可厚非。但作为一名正在课堂讲课的教师,他不仅肩负着授课的法定责任,也同时被赋予了保护学生、管理学生的职责,只不过,后者是约定俗成的社会共识,是公序良俗默认或者说附加的教师职责。

事件:2008年,5月16日凌晨,日本首支由31名专业救援队员组成的地震救援队抵达成都,随即前往受灾严重的青川县进行协助救援。这是汶川地震之后,首批抵达中国的外国专业救援人员。5月20日,一篇关于“日本救援队员因未救出生命内疚辞职”的帖子在网上热传。

点评:在网上看到,关于你们的一位同事精神上很受打击,并决定辞职一事,让中国网友们很是不安;大家一致认为你们表现得很勇敢、很出色、很人性。辞职之举是不理智的,一是令中国人内心不安,二是人类不该因此而失去一位敬业的专业搜救人员。当我们这里突降灾难后,你们第一个风尘仆仆地赶到了;你们的到来和你们3天3夜的付出,用行动诠释了我们两国人民说得最多的两句话——“一衣带水”、“友好邻邦”。

事件: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之后,地产龙头万科仅向灾区捐款220万人民币,被质疑捐得太少。万科董事长王石回应称,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不应成为负担。他同时还透露,万科内部慈善募捐活动都要求普通员工的捐款不得超过10元。

点评:既然慈善和公益是私人或民间的事情,自然应以自愿为前提,任何强迫的“慈善”均违背了慈善的本意。应允许企业家根据自己的意愿捐款,不能因为企业家有1000万家产,就强迫人家按家产的比例捐款。这是因为:首先,公益事业有多种多样,不在于一次捐献的数字;其次,一个成熟的社会,救灾捐献是常规,不该是聚光灯下之事;另外,慈善捐赠的目的不是“均贫富”。

事件: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官方全面放开让记者采访。从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都派出强有力的队伍集结地震现场,100多家境外媒体的300多名记者也进入灾区,不断发出灾情及抗灾救灾的信息。国际舆论对中国抗灾行动和传媒的表现予以高度评价。

点评:汶川地震震惊中国、震惊世界;而政府的救灾行动和媒体的开放性报道又震撼了中国、震撼了世界。我们过去对突发事件的公开报道时紧时松,而这次的地震报道的开放度是前所未有的,是灾难性报道的重大突破,主要体现在:少见的突发事件现场的大规模记者群云集,从未有过的多媒体联合作战显现多视觉、立体式的报道。而贯穿在整个报道中,所展现的人性化的报道理念更值得称颂。

事件:据新华网2009年3月27日消息,倍受各界关注的北川国家地震遗址博物馆整体设计方案已经出炉,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初步预算总投资为23亿元左右。许多网友认为,地震遗址博物馆确实该建,但灾区重建本来就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花23亿建博物馆无异于搞“形象工程”。

点评:老百姓还在街上喝风屙烟的时候,你搞个阿房宫一样的博物馆有什么用? 所谓博物馆或者遗址公园,必须是在民生得以安定,老百姓差不多都住进好房子,有了好的工作条件,学生在窗明几净安全坚固的教室读书之后才该考虑的事。我觉得为这场地震建一个夸大其辞的纪念物意义不大,而真正有意义的是如何让受灾的老百姓尽快过上差不多的日子。老百姓心里自然会有一块碑的。

事件:2009年,4月20日凌晨,年仅33岁的北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冯翔自缢身亡。冯翔是震后灾区一个普通的基层干部——在公众眼里,他是抗震救灾中的英雄;在领导眼里,他是灾后重建工作的骨干;在群众眼里,他是国家干部。而事实上,他同样是在这场大地震中与别人并无分别的受害者。

点评:灾民中有自杀倾向的群体数目之众,令人心惊。然而与灾区大规模心理危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灾区心理救助的乏力与混乱。一度火爆的灾区心理救助项目,如今少人问津,犹如荒芜的古道。那些笼罩在创伤后应激障碍阴影下的灾区幸存者,愿你们都能替逝者好好地活下去,现在,且让我们一起吟诵曼德尔斯塔姆的诗——“我将从死者中升起,说太阳正在闪耀”。

结语

  泥土覆满了倒塌的废墟,新鲜的绿色又从泥土上长出来。亡灵已然安息,生者昂首前行。如果我们能够珍惜这些从灾难中得来的无价道理,变成前行的力量,这将是对逝者最好的祭奠。

▓我们应该怎样帮助灾区?

作者:长平 来源:南方农村报

官员去了,记者去了,明星去了,游客去了,志愿者去了……今天的四川地震灾区,一定非常热闹。在我的想象中,它应该更安静一点才好。毕竟,这是周年祭。但是,我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我知道灾区人的心理,太热闹了嫌吵,但是太安静了又怕被遗忘。相对而言,后者更加可怕。

何况热闹是可以转换成利益的。用当地人的话来说,地震惨状也是一个重要的旅游资源。所以他们急于建设地震旅游景点,希望外地人的哀悼、观察和体验能够成为一种可持续性的收入。有人坚决反对把九万人丧生的大悲剧当作景点供游览,我的态度倒没有这么决绝,但是我认为这至少要等到死者尸骨已寒,等到人们来到这里更多地感觉到人类的悲剧及警醒,而不是感觉到有人利用灾难和不幸牟利的时候。

有媒体报道说,北川震区附近,有一些儿童依靠贩卖地震照片等纪念品贴补家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游客减少了,他们就失业了。这对于心地纯良的外地人来说,真是一个难题:你可以不用带着好奇心去看灾难现场,从而满足了自己的良心,但怎么能够让孩子们因此而饿肚子呢?不过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让这些儿童挣这样的钱,本身就是不对的。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帮助灾区?这一年来,一直有朋友提出这样的问题。事实上,这是一个残缺的问题。要想知道怎么帮助灾区,首先应该知道灾区需要什么样的帮助,也就是说要先了解灾区的现状如何,存在什么问题。从长远看,这需要我们从政府的功能、社会结构、公共财政,以及各种公共服务方面,来思考人的健康发展的问题,并用一套健康的制度来保障公民的这种权利。地震过后这一年来,政府、社会做了很多工作,但上述问题实际才刚刚显现,需要我们不断摸索,并逐步解决。

新闻中比较令人震惊的倒是官员的自杀。我知道基层官员非常辛苦,很多人本身承受着丧亲之痛,同时又肩负着沉重的重建任务。北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鼓励北川的干部们在搞好重建的本职工作之外,业余时间也应该打打麻将、唱唱歌、跳跳舞,真正地放松下来。我想,假如舆论能够更多地关爱他们,报道他们面临的问题和心理困境,他们也许能够释放一些悲伤和重负。

在去年的地震报道中,媒体发现了很多令人欣慰的现象。比如社会原来并非像人们焦虑的那样物欲横流,人们的爱心和良知在灾难中显现出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无疑在帮助灾区度过最初的艰难中,起到了无与伦比的作用。问题是,这一年过去了,我们是否有某种机制让这种力量延续下去?从小的方面说,是让灾区得到持续的关怀和帮助;从大的方面说,是让整个社会焕发生机。

政府也在有意识地抓住机会利用和扶持这种力量,但是北川政府购置豪华车等一系列事件,让灾区政府的形象受到一些损害。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政府的问题被暴露出来,未必不是好事情。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社会更加开放、透明,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从更积极的角度想,只有暴露问题,才能更好地反省自己,改进工作。

在媒体看来,更重要的是民间的新生力量:社会的“第三部门”也就是非政府组织的觉醒,以及民间慈善的成长。这些力量在这一年时间里发展得怎么样呢?其实这是媒体应该回顾和总结的事情。因为灾区的现状如何,需要什么样的帮助,这些机构传递的情况非常重要。

社会应该在帮助灾区在过程中成长,我们也应该在帮助灾区的过程中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帮助灾区就是帮助我们自己。而灾区并不是始终需要被当作灾区来帮助,当它不是灾区的时候,我们还应该做什么?

作为一个四川人,我的确不希望外地人只是因为地震惨状而去四川旅游。我想告诉大家的是,那里本身就有秀美的山水、悠久的文化和独特的民风。同时,当民间社会成长起来之后,四川人对外地人的贡献也会更多地生长。

▓赌博与杀人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3月6日

我常说:现实主义创作者的立场,乃是认定现实之中发生的一切超过了人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和想象能力。现实比我们头脑之中的概念、感情、理想、精神等,都要来得更严密、更广博、更深邃和更匪夷所思。能够尽可能地接近现实的真相,揭开表象的皮面,挖掘问题的根源,力求解决的道路,这需要的不是一般的功夫。比如今天所谈的赌博与杀人,它的牵涉面与我们头脑中知道的、理解的、想象的,就有很大差距,因为这种普通中国人生活之中的极端现象,远不是一般人所能够预料到的。但是它们的的确确发生过,直到我们再回首时,我们才惊诧地感叹:原来竟有这种事!于是乎,我们开始警示人性之恶。殊不知悲剧仍处于激烈的进行时态,现实就这样再次超过了我们的警示。

(一)冲动的惩罚

这里特指“小冲小动”,意即突发性质。在我们这个国家,经历世事沉浮的人爱讲“大海弄潮,物欲横流”,但对于青年、少年来说,他们所能感受到的,更大层面上是自己的得失,即便是恶性犯罪,之前也根本无法料定,甚至连一个详细、严密的谋划方案都没有。他们可能内向、贫困、压抑、扭曲,受排斥,同时也不甘于、并嫉恨受到排斥,比如马加爵这样的人。在他们突然爆发出那种平日里你根本无法预见的惊人狠毒时,一股惊骇的寒颤惶恐将令你久久不可停歇。赌博的本身,正是对这种潜在危机进行加速恶化的过程之一,一旦这个危机遇到一个超过其本身最大容忍量的导火索,悲剧便极容易发生,完全在我们的意料之外。
翻开自己剪辑的旧报,便看到一个不寻常的案子:2004年福建惠安“3·31”案。因冲动而受到惩罚的主角之一,是在惠安县惠南工业区某针织厂打工的王龙,年仅17岁。这位从黑龙江汤原县跑到福建打工的少年,其最大的恶习,说起来也不过就是爱玩“赌博机”,这个习惯是从他的学生时代传承下来的。也就是说,这个王龙,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他只不过是个贪玩的孩子罢了。是的,直到现在我依然在假设,假如王龙并没有被针织厂开除,或者假如王龙即使被开除了但也仍然有钱可花,那么他会不会去杀人?想来想去,我认为他还是会去杀人。他那种孤僻的性格里隐藏的是对现实的愤怒和报复,尤其是当他因为迷恋“赌博机”而失去工作之后,这个在他人生之中出现的第一个重大打击令他难以承受,他的第一个打算就是“要活下去”,而且这种活法还要来得最快、最及时,另外还得足以“可持续发展”。
于是乎,17岁的王龙开始壮胆。先是邀约朋友喝酒,当然是最铁的哥们、老乡。酒毕之后,已是深夜,他和刘某再次来到以前经常光顾的公话超市店玩“赌博机”,这一夜是2004年3月31日。我又开始假设了:假如这一次王龙能够在“赌博机”上赢点钱,那么他会不会去杀人?想来想去,我认为他还是会去杀人。生存的危机、被开除的厄运、 “赌博机”带来的疯狂,这使得他已把现实当中的规则抛弃,并进入虚拟之中的狂飙意气。当店中终于没有其余人时,王龙和刘某一前一后将唯一留下的人——店主庄某——压倒在地,一人关小铁门,一人用手捂住他的嘴巴使其无法呼救,再用一根绳索套在他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随后,两人在受害者身上和店内抽屉搜寻,抢走现金3,000多元及其它物品,迅速逃离现场。凌晨三时许,两人搭车潜回黑龙江汤原县老家;十余天之后,被捕。
这是一个抢劫杀人案。“赌博机”在这个案子之中,始终都是一条叙事的线索,拿鲍家街43号乐队的一句摇滚歌词来形容它的感觉,那就是“濒临疯狂的彻底孤独”。赌博,对于王龙这样的少年而言,虽然只是“玩”那么肤浅,看似并不那么专业、老道和大牌,但是它的游戏规则并不是论输赢那么简单,而是作为摆脱压抑、逃避现实的利器,从中找到“杀尽一切、毁灭一切”的虚幻胜利感,这也反证了这样一批少年的心灵是何其浮躁和空洞。当然,也因之而危险。

(二)马加爵的升级版

马加爵留给我们的启示,实在太过广泛,最扣人心弦的,就是他的“逃”。但他毕竟没有到达那种反抗国家机器——例如反抗警察——的地步。然而社会形形色色,为了“逃 ”,干脆与抓捕人员决一死战的人仍然存在。下面我举出的这个案子,是2002年贵州电视大学“3·15”案,赌博仍然是该案的噩梦先兆。如果要做一部非常深刻的大学生电影,别的剧本我看就免了,干脆就选它。
王文德,23岁,贵州电视大学直属分校二教部学生。这个人一边上学,一边在乌当区一所小学代课,算是勤工俭学的人了。他家在农村,在这个家里面,他上头有六个兄弟姐妹,最受父母宠爱的便是他。应该说,3月15日凌晨发生的事情,的确非常偶然,换成有海涵的人,退一步风平浪静。可是,他却绝不屈服。3月14日晚上,王文德走进电大学生宿舍304室,看到几个同学正在“诈金花”,王文德参与进去了,而且竟然还赢了。这种赌博我实在是太熟悉了。问题是,大家都是学生,贵州人的性格是有那么一点“冲”,遇到钱上面的拉扯,麻烦就来了。3月15日凌晨1点,王文德与骆某等人发生争执,动了手。王文德被人劝解,返回宿舍。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其实也并不是要找兄弟操家伙来大干一场,而是做好自卫的准备:将一把匕首放在兜内。
骆某等人又追来了,这个时候他仍然没有动刀子,而是想到去报警。如果这个报警电话能够打成功,或许问题还不至于发展到杀人的地步,但问题是他被人抢下电话,并被扯掉了电话线。骆某手里拿着双截棍,开始威胁他:“不还钱就把你摔下楼去!”王文德只是一个劲儿地挣脱,最后恼羞成怒,向骆某刺了两刀,又朝段某颈部猛刺一刀,将骆某和段某当场杀死。当周围的同学上前夺刀时,王文德又将两名同学杀伤,然后逃离现场。如此,便发展成为“两死两伤案”。学生打牌,不过几十块钱的输赢,但事情恶化至此,王文德也傻了眼,他关心的已经不是自己对错的问题,而是开始考虑犯罪情节的轻重。他想知道:究竟有没有被自己杀死?如果没被杀死,那么就不用逃了。问题是骆某和段某的确死了。
这个重大打击,使平日里拘谨、内向、沉默寡言的王文德只想到一个字:逃。对于这样一个重大杀人刑事犯来说,生命的意义也仅限于此。强烈的畏惧与罪恶感,延伸出来的是逃生的能力和彻底的反抗。他沿着铁路往遵义方向跑,又累又渴又饿,于是他吃起了树叶。甚至在他躲进山洞之时,他还吃起了豌豆、蘑菇,还有灰萝卜,并在那里度过了三个月。这可真是惶惶不可终日啊,但也助长了他对一切危机的警觉。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面,他几乎都把注意力集中于两种随时可能从天而降的人物:一种是仇家,一种是警察。当他看见他父亲王启明出来锁牛时,他找到了帮手,也就是年近七旬的父母。他让父亲偶尔给自己送饭、加衣,地点则由自己选择。6月的一天,天上下起冰雹,他在极度饥饿的时候,选择在夜晚回到了家中。
在意识到随时都可能被警察抓住的情况下,他开始做一件我们很难想象得出来的事情——造枪。这可比行为艺术来得更逼真,他让父亲借来电砂轮,找来钢管、镊子等,一支在枪柄上刻下“天堂军火厂监制”字样的步枪就这样制造出来了。他甚至准备打一场地道仗或者伏击仗,在房间里挖了一个约一米深的地洞,制造了一个炸药包。这个23岁的小伙子,从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学生,就这样逆转成为一个暴力分子。2003年1月31日,恰好离案发之时有十个月,又恰恰是大年三十,警方突然降临。一场搏斗竟真的爆发了:王启明持菜刀将两名警察砍伤,其中一名警察受重型轻伤;王文德持匕首将一名警察左胸部杀伤。其后,被捕。
从法律的角度讲,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窝藏罪、妨害公务罪都占齐了,但是比法律更耐人深思的是什么呢?是平民的惊人爆炸力——好事者也会称之为“革命性”,所谓的“杀人的革命”。这个案子绝非冲动的惩罚那么简单,而是暴力因子的疯狂发育,已经侵蚀到最普通的中国人——尤其是农民——的内心深处。

(三)施辣手的江湖老手

这样的社会畸形儿,可不是一般的老道。一旦选定一个目标,他们的智慧与手段便几近高超,对回旋余地和逃遁之道,有长足的准备和谋划。他们有深刻的社会体验,曾经有过让数以万计的人艳羡的体面生活,经历过人生乃至历史的沉沉浮浮,无论是洞察力,还是交际、算计、特长,以及对这个社会黑暗面的了解和玩弄,都能做到普通人无法到达的熟透。就是从作案的手段来看,也是干净利落,而且还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然而在作案之前,很明显的一些缺陷也能暴露出来,比如爱赌、爱嫖、贪得无厌等,随他们再如何暴戾狠毒,最终仍然败于正义之下。当年的张君已经魂飞魄丧,而今的张君们是否已经吃一堑长一志?我看也不尽然。请看2000年四川泸州“黄加宁案”。
黄加宁这种人,就是放在十年以后,也算得上是个智慧型的人物。1959年出生的他,15岁下乡当知青,16岁应征入伍,后来升迁成为连指导员,并被军区政治部授予“优秀政治教员”称号。27岁时,黄加宁转业到家乡金融部门,几年之后升任中国人民银行泸州支行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这个长期经历军队生活的人,行监察之政,大权在握,在当地可以说是个上层人物。33岁,此人已是银行开办的泸州市金融实业发展公司的总经理。到39岁时,这个公司已经成了他个人的公司。这个巨大的转型带给他的,台面上自然是道貌岸然,但背地里却是形同黑社会式的人物,一不做二不休。这个人的阴谋诡计,表面上确实很难察觉。但是即便如此,他仍然在两个问题的处理上搞得非常失败:一个是女人,一个是赌博。其它的嘛,都是由此引伸而来的报复手段,只不过他做得比一般人残忍和干脆。
嫖,使他纵欲不止,也使他极度贪婪,且憎恨第三者。此人刻骨铭心的情妇有两人,而有露水之情的女人则有几十人。这是个强烈占有欲的恶习。例如他的一个情妇另耍了男朋友,他就暗制爆炸装置悄悄安放在这个情妇的住宅门上,将这个情妇和男友炸伤。而赌博,则是彻底地将他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挥霍奢侈的富翁颠峰之上,重重地摔下来,最后欠上别人数万元而还不起,老婆也与他离了婚。这可是人财两空啊,如同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一股强烈的不甘涌上心头,于是这个昔日风光之极的人物准备把自以为属于自己的一切,统统都给夺回来。贫困潦倒、且被人追债的他,先是向前妻借了6.7万元,还上赌债之后,余下的4.2万元则用于一个密谋已久的计划——绑架勒索。他可真不简单,辗转重庆、成都、隆昌、古蔺、荣昌等地,购买假身份证,偷盗车辆牌照,办理银行储蓄卡,租车和租关押人质的房屋……。
对妓女简直熟透了的他,准备专门找这种货色做帮手。一个姓冉的发廊小姐,更是被玩了个彻底的转。此鸡听完黄加宁一番感人肺腑、悲凉入骨的瞎编乱造的叙述之后,答应为其找来黄加宁的“儿子”——实际上是泸州房地产商袁老板的儿子袁涛(年仅十岁)。黄加宁将袁涛关进预先租好的房里,立即给袁老板打电话,勒索赎金390万元,且要求在三天之内分别存到三张预设的储蓄卡上,否则将给其子注射海洛因。2000年10月14日,黄加宁准备外出查询袁老板是否将赎金存入卡上之前,便用准备好的毒药将十岁的袁涛害死,且迅速收拾好尸体和现场。然后搭车到隆昌,查知卡上没有赎金存入。这时,他仍然冷静。遂包出租车远赴胡市,用当地座机再给袁老板打电话,谎称其子无恙,但又再加恐吓。然后,他又随车回到隆昌,以假身份证住进金州宾馆,嫖宿一鸡。
鸡飞之后,黄加宁连夜打的,跑到我的家乡永川住下。一查,仍然没到款。于是,又转赴内江取他的存款,不料卡被吃了,他由此断定:警方已经插手。于是,他急奔成都,前往武昌。这简直就是电视剧《征服》的现实版,只不过黄加宁的活动范围远比“刘华强”来得广。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他远不如“刘华强”那般沉着和节制,他的嫖赌生涯从未停止,可以说是以烂为烂,破罐子破摔。回顾他犯下的案子,已经远不是赌博、嫖妓、绑架、勒索、杀人那么简单了,另有:放毒气——厦门一餐馆解雇他,他在离开时悄悄扭开煤气罐阀门想引起火灾;投毒药——汕头一酒楼拒绝他的求职,他寻机在酒楼经理的水杯中投放鼠药;抢劫——嫖宿妓女张某后,即对张某进行抢劫;伤害——黄加宁将张某和张某的男友杀伤……
然而2001年6月16日,黄加宁毕竟还是在广东茂名市境内被警方抓获。这八个多月的逃亡生涯,竟浓缩了如此多的犯罪手段和犯罪事实,而且竟能苟延残喘如此之久,细细想来,也唯有黄加宁这种黑白道双通的人,才能办得到。类似于他这样的人,对国家、对政府、对社会、对政治、对经济、对法律、对寻常人的了解和摆布,远不是那些只顾事后亡命逃窜的罪犯所能具备的,而这恰恰也是我内心深处感到极度惊愕的来源。黄加宁的畸形发展,是对当今社会中流砥柱的极端化收缩。在他们当年一步一步地将社会资源据为己有的同时,那种以疯狂掠夺和侵占为能事、且不择手段的力量总会延续至最终。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只要有一根稻草可抓,那也想再战江湖,夺回利权。赌博与杀人,在黄加宁的身上已经找不到罪恶感,而是作为想永远占据社会主流地位的手段,哪怕它们乃是恶贯满盈的恐怖手段,但在他们看来,也有“大赌一把”的必要。

后记

我想到的最后一段话,是韩非专门用来形容国家危亡、社会兴衰的人心之兆的——桓公问管仲:“富有涯乎?”答曰:“水之以涯,其无水者也;富之以涯,其富已足者也。人不能自止于足,而亡其富之涯乎?”其意之深,就请诸位自己领悟,我就不在此赘述了。

▓赌博——物之几者,非所靡也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3月8日

题目所论,意指“事物到危险的关头,就不能再拖延了”,语出韩非《说林(下)》。今以之为题,论赌博之于当今中国的渗透、腐化程度,十分贴切。
想当年,周润发版的《赌神》风靡中国,并非因为“高进”这个人赌术之精湛,而是因为他传奇而富于戏剧化,历经沧桑,重情重义,风采潇洒,绝非今日这帮赌徒的狂野、拜金、浮躁、投机、侥幸之态。十多年过去了,赌博对于中国大陆而言,无论从国家、社会,还是从社区、家庭的角度,来细致观察它的变化及其反作用,在我心里已是深恶痛绝,诚可谓“非所靡也”!
自3,500年前夏朝乌曹(最后一个国王夏桀的大臣)发明“六博”开始,直至汉代,“博”逐渐演变为“赌”——戏而取人财——,赌风抬头,至唐朝渗透深广,再至明朝全然炽盛。明朝万历年间,吴中发明的“马吊”发展成后来的麻将,直至今日也是小赌、中赌的主流。晚清之时,举国凋零、乱象,赌博之风已是猖獗之极。其后的“跑马”,至今在香港也占有重量。就个体而言,单以我会玩的牌技,就有近十种,如大贰、金花、麻将、金八块、摆十块、双抠、马股、斗地主等。这实在是因为我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太感兴趣,以至于感叹赌博竟然也成了众多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抑或习俗、文化。但母亲从小就教育我:“只要是打牌人,不管是赢了还是输了,我都不喜欢!”这是纯正之心,算是不简单的了。
赌博在中国,有其深厚的历史基础,也有其独特的表象价值,那便是:国家越到颓蘼之时,赌风越盛;赌风越盛,国家也就越危险。小小一张赌桌,坐上桌子的人,心里面都在打算盘;痴迷于其中的,多是马马虎虎懂点伎俩的赌徒,一出牌就知道此人三分原形;更多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是典型的“官场现形记”的社会版。我们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金钱游戏,但想到的却是中国人在这几千年之中的精神状态和生活痕迹。想当年,为了禁赌,历代法则何其严厉:拿竹板打屁股,在脸上刺记号,罢黜官职,充军,处斩,流放,砍手……,自春秋战国到清朝,形形色色的严厉惩罚,不一而足。然而这群爱赌的部分祖先,对比起他们的部分子孙后代来,我看也是小巫见大巫。
一种说法是社会风气使然。严格地说,这种说法有些推委。但它毕竟证实了社会的腐败渗透到细微的个体,以至于高速度地实现了道德的整体溃丧。这个道德,指的就是人心,比如自控能力、自制能力,是节制、节欲,而不是放纵、贪婪。在贪婪的欲望背后,是算计、势利与物化,能够仅仅做到“同流”已是很超然的了,大属于是“合污”的性质。如六合彩、私彩,一到开赌之时,农民有田不耕,工人有工不干,干部无心上班,教师无心教学,学生无心上课,这说明我们的人心确实出了问题。当你有了足够多的时间而不知如何打发,当你看到社会的贫富极度分化而顿然愤愤不平,当你有点本钱就打算“小钩钓大鱼”,当你已经彻底抛弃这个让你再也兴奋不起来、让你再也感觉不到刺激的世界,打算挥霍一空以泄心头之恨……,于是乎,你越来越不顾及长远的前途,而是寻求捷径,或许干脆就去——赌博。这样的例子实在可以举出一大堆。
另一种说法是“输钱只为赢钱起”,是我爷爷常讲的。我七、八岁时,就听爷爷讲《增广贤文》、《七字经》,直到现在还能从他的话当中找到平实之人的深刻与简练。由赌而贪,由贪而贫,由贫而贼,这条线放之于民间,实乃千古之论。爷爷讲:“输了想赢回来,赢了还想多赢点,那么究竟让谁输才合适呢?难不成让桌子输、人全赢?”他的话讲的其实也是人心,但又深了一层,意即作为人,几乎都是用加法去做,鲜有用减法去做的。这话很有点道家的痕迹。论输赢,比高低,在他看来都是愚庸之举,不能做到坦然以对、放松自然,都是做人的失败。当然,这里面也有经济上的原因:一个贫穷的人输上两三百块钱,与一个富裕的人输上两三万块钱比较起来,前者肯定更痛苦。要让这些穷人在赌博输钱之后坦然、放松,他们自己的回答当然是“要先致富”。但问题是:致富之后呢?
于是我们就开始考虑得更深:生命的根本价值。赌博看似仅属金钱游戏,但它的主体毕竟是人。由金钱游戏所牵扯的范围就更大,乃是人与人、人与群体,乃至人与社会、人与国家。视野越广阔的人,越能看到芸芸众生;而视野越狭窄的人,越是只是看到一己之私,这恰恰是生命价值的压缩。赌博助长了这种一己之私,因而实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压缩。一个国家赌博之风盛行,则在这个国家里面,人民的生命就越是显得微不足道,他们的整体精神状态不是上升的,而是下降、原地转圈,乃至处于停止状态。这股潮流,在一个缺乏独立批判传统和信仰传统的国家里面,极容易彼此传染而不自觉,实际上就是一个麻痹和被麻痹的过程。尤其是当它与重要利害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危险就显得更大。现在国家对一切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处理,其缘故首先来自于利害。凡中国官员,其政治者,皆要上行下效,这是自古以来最基本的民情呐喊。不过能够流于形式化的处理,已是抬举了,最亟须的还是全民道德的回升,即一场心灵与精神的洗礼。
有几个最近的典型大案,我认为不单单是刑事范围之内的,它们是一个动向,是一个应该追问“中国人究竟是怎么啦”的重大动向,所以最后想列举一下:上海袁鈱网络赌球案,赌注金额9,000余万元;北京“12·23”网络赌球案,赌注金额2.3亿元;吉林“1·20”网络赌博案,赌注金额3,400余万元;云南德宏州跨境“猜字花”赌博案,赌注金额800余万元;吉林延边自治州蔡豪文出国赌博案,挪用公款276万余元,并向五家运输企业借款75万元,另有押赌资产未计于内;还有宁夏灵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贺林为赌博人员通风报信案,以及最近几年的六合彩风暴等。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是信息时代的进步,但同时也给中国带来了一个巨大的赌博空间。据悉,目前全球共有1,400多家网络赌博站点,赌资超过600亿美元。单是一个普通的网络赌博站点,12小时之内就可以赌上100多场,而且完全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甚至采用网络视频技术,赌博之时,比现实中还要来得逼真,更具规模。加之那160多家边境赌场对中国的集体包围,这种“盛况”对于缺乏强有力精神支撑的中国人来说,我认为是一个挑战,是一个应予自省的挑战。

▓警察杀人:一个必须研究的问题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9年3月9日

基于不同国家制度,由警察杀人的问题所激起的反弹程度各不相同,彼此呈现出来的社会抗议方式各有差异,但都已激起过广大民愤,甚至形成过被国际社会连番声讨的局面。在游行示威的权利真正还之于人民的国家,警察杀人激起的民愤总是在第一时间表现出,而且规模不小。2003年1月3日,印度东部城市巴特那举行抗议警察非法杀人的大罢工,当时的局面是示威者点燃了政府大楼并与警察发生冲突,而且竟有500多人被捕!更具规模的是由一个国家扩散到周边国家的抗议。2001年7月20日,一名示威者被意大利警察开枪打死,其后欧洲邻国迅速掀起连番示威抗议,而负责镇压的意大利内政部长也成了箭靶,不少人要求他引咎辞职。这场抗议,在德国、瑞士、希腊等国家的多个城市掀起,领事馆、旅游局、欧盟大楼等,皆被示威者长时间包围。由此可见,警察杀人这一问题的焦灼。
近年中国也曾发生过数起警察杀人事件,在激起公愤之外,也同时引起公众对于警察权力、处境及其心理障碍,直至枪支管理制度、警察行为规则(如酒、车、赌等)的关注、重视、责问和声讨。新世纪之初,第一起形成这个公众关注规模的案子,我记得是2000年河北省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警察杜书贵血案;第二起有此规模的案子发生在河南,是2000年众所周知的刘德周血案,此人是河南省禹州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这两起血案都是典型的枪杀无辜,凶手被斥为“警察败类”、“禽兽警察”,后者更因当地公安机关的办案、处理、解决方式极为欠妥,曾被公安部予以集体行政处分。
类似如此杀害无辜的,据我所知,另有: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警察代维东血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后勤装备处警察王利血案,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警察邢顺忠血案,内蒙古阿拉善盟司法局吉兰太监狱警察潘建军血案,河北省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副处级警察李久明血案,云南省砚山县维末乡派出所警察陆雄悍血案,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火车站派出所警察满新强血案,等等。警察杀害无辜,对于我们来说,比较常见的,主要还是刑讯逼供。去年5月,《新京报》持续追踪的“两警察杀人案”就属此类,奇巧的是,涉案人竟又是河北省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此二警与当年的杜书贵乃是同处一所。
警察杀人,不单有指向无辜平民的,也有警察与警察之间的血案发生。例如:河南省新密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周留锁,因不满所内三名警察举报其经济问题,持枪将这三名警察打死,而后饮弹自尽;陕西省韩城矿务局公安处治安科长向卫国,将本单位处长李某杀死在办公室内,并将刑侦科长韩某及八岁女儿枪杀在家中,而后自尽。这样的血案一起接一起地发生,特别是当它们既具有极强的新闻性,又具有极强的政治性的时候,则自然很容易被视为一种现象来看待、思索——以至于被模仿,亦即这种现象被“社会化”。此种“社会化”,是有真实案件可作实证的,比如犯罪者假冒警察,而后更为嚣张地在光天化日之下犯罪。
2003年9月26日,被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新村派出所刑侦中队和重案中队列为“9·26专案”的一起抢劫摩托车杀人案,就是“社会化”的例证之一。涉案三人——聂某、邬某、赵某——的合谋准备,包括准备公安制服、自制手枪、手铐及其它相关作案工具,以及缉拿贩卖零包的贩毒分子,检查毒品等,皆是为抢劫高档机动车、三菱吉普车而成功包装的幌子。2003年4月5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镇也曾发生过一起假冒警察的案子,不过它与“9·26专案”有两点明显不同:一是涉案者年龄太小,最小者只有15岁,最大者只有21岁;二是“黑吃黑”,主要针对的是“赌博机”。他们打着派出所警察查缴“赌博机”的旗号,到小饭店、修车铺、小商店及理发店,将店内摆设的“赌博机”强行搬走。我很重视这个案子,因为这群闲杂青少年的所作所为——尤其是他们的所思所想——,在现在这批年纪不大的青年、少年之中,具有扭曲崇尚威权(警察)的共性。
于是乎,我们就引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占总人口不到千分之一的警察在14亿人口的中,他们这个群体究竟意味着什么?是治理犯罪,还是引出犯罪,抑或两者皆有?我们知道,警察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肩负着保卫公正、惩治犯罪的历史使命,他们是一个由忠诚和无畏铸造的群体,同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群体,并且还是相对而言对社会阴暗面(或曰社会黑暗面)接触得最为广泛、最为深入、最为持续的群体。他们对于犯罪细节的了解,对于侦查细节的了解,对于各阶层、各角落的深入能力和深入可能,都非一般人所能具备。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警察既是社会秩序的捍卫者、维护者,同时也极容易被视为国家机器,甚或政府机器、官僚机器,亦即:他们即容易被尊敬、被爱戴、被寄予信任和希望,同时又容易被怀疑、被警惕、被假想,甚至激起民众自发的抵触乃至抵抗和报复的情绪。
这种情绪也有它的根源,那就是警察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案件业已存之于社会。我记得湖南省株洲市曾有过这样一个独特的犯罪团伙:其首领是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行团伙犯罪的刑警何松林,此人以娱乐场所三陪小姐为作案对象,先后持枪抢劫20余次,涉及金额20余万元。那么这个“黑社会化”的警察,或曰“警察化”的黑社会人物,他的多重角色对于社会秩序而言,便既是一个强烈的讽刺,又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为什么呢?因为何松林(或曰“何松林们”)具有公权,甚至还有武力,如果再加上一个纵横驰骋的关系网,那么这种如此复杂化的警察,对于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所造成的潜在危害,直至其爆发力量的时候,必将超乎任何一个寻常犯罪者的祸患所及。不过话又说回来,我的这些观点其实仍然流于肤浅,因为我觉得我们还必须重视另外一个问题:警察的具体处境及其心理反弹。
具体处境与心理反弹,这个问题当然不独只有警察才有,但凡是生活于现实社会之中的任何人,都会不同程度地具有这个问题,并且尚有诸多极端的事实可以作为佐证,供我们所深思研究。所以严格地说,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对任何一个警察予以特权化的关照,更不能因为他们的具体困顿,而绕开对事实真相和问题症结的注意力。有了这个基本原则的存在,然后我们才以这种平和的心态去观察他们这些执法者,敦促其合格、有素质,并趋近优秀。这就说到了重点。对于最优秀的警察,我对他们的要求有两点必须达到:第一,无论业务、学识、视野、胸襟,都堪称专业和深广;第二,起码是半个心理学家。
我期盼遇到这样的警察:仅就突审而言,他们能够通过非常智慧和巧妙的方法,使犯罪疑人内心深处产生动荡、分化,并通过其表情、语言、姿态等表现出来,从而给予准确的分析,而后高效率地破案。这种审视,是程序、法律、技巧、情感等综合运用的结果。但事实上,此类警察,我所遇不多;尤其是当我发现警察自身所遭遇的问题及其形成的矛盾,也会在从警生涯之中或明或暗地表现出来的时候,我就更清楚地了解到这个群体的问题。特别是交警、巡警、刑警、特警这四类警种,当他们的生命权、人格权、名誉权、休息权、合法取得报酬的权利等被侵犯时,一些失控现象,例如粗暴执法、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冲动开枪等,便容易发生出来。
另外一些诱因,如社会——尤其是公众舆论、媒体报道、上级指标、影视折射等——对于警察身份的神化、假想、强硬等,也会导致其反方向的作用。一句“谁他妈不知道警察最牛啊”的地道国语,就足以窥视出中国人的两种普遍心态:一是权力崇拜,二是权力憎恨。而另一句“今年破案率必须达到百分之x”的官话,更被视为不切实际的官僚废话和政治垃圾。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久而久之,警察本身的需要、动机、本能和行为等皆受其挫,然而他们又必须时时面对高度紧张和高度危险的案件处境,大脑皮层神经长期处于兴奋状态,且总能感到自己被一种敌对力量所包围。这种特殊心理,我觉得,乃是警察潜在灾难的真正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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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

║壹刊║2009/05/13

║壹刊║2009/05/13

壹刊:http://2yb.blogspot.com 作品:http://wwwone.00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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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刊(One Magazine)本期目录

01.他们,预测了汶川大地震!……………………………1510部落
02.钱斯·菲利普斯的回家之路……………………………1510部落
03.5·12周祭 ………………………………………………1510部落
04.汶川地震一周年祭………………………………………1510部落
05.纪念汶川地震的意义何在………………………………1510部落
06.公布调查结果 公祭遇难学生 …………………………1510部落
07.我们该如何纪念5.12……………………………………1510部落
08.论当前农村股份固化运动……………………………作品选0042
09.立志书——2005年第一稿……………………………作品选0043
10.深圳宝安 请你解决民工的艰难 ……………………作品选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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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为非赢利性公益杂志,当中所言谨供参考思索
◎创刊:杨银波[独立作家],2008年五四青年节创刊
◎宗旨:以公民之力,推动维权公益,追求民主自由
◎备注:转载须注明作者及原载媒体,关注堪比同行
◎公告:自2009年4月29日起,连载《杨银波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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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一]个人的刊,一个[人]的刊║
║刊║║一种热血的刊,一种奋进的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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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预测了汶川大地震!

作者:翟明磊 来源:1510部落

我相信,我的民族能接受一切真相。
————笔者

中国地震局发言人称: 地震不可预测,这次汶川地震情况尤为特殊,震前没有发现任何前兆信息,没有前震,没有收到任何预测意见。我历时四个月的调查证明这是谎言。

但本文并不满足于证伪,我想带给读者的不是一次寻找小丑与英雄的旅行,而是面对科学与我们人性的惨痛见证,汶川地震预报失败在我们民族性格与体制中的腐败点:不合作,不独立,不负责,胆怯。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哗众取宠,不偏不倚,恰如其分,我对读者唯一的要求:对科学问题更多耐心与理解。

让我们开始寻找汶川预测真相的旅行。

————笔者

半个台测出汶川地震

2008年5月11晚上,北京民族学院南路一间屋子的灯通宵未熄,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紧紧盯着计算机屏幕。老先生的老花镜只有一条腿,歪歪地架在鼻梁上有点滑稽。——他们是全世界唯一知道地震马上就要发生的人。

凌晨两点时,他们知道的是:距四川红格550公里到800公里的环带中,12日至13日将发生七级到八级的大地震。

他们不知道的是:震中的方位与具体地址。

因为他们已经弹尽粮绝,他们只剩下半个台站。

钱复业不为公众所知,这位七十四岁的老人在地震界却是一位实力人物。人称中国洋地电的“祖师奶奶”。当年她还是一位俊俏姑娘时就奉周总理之命,将苏联的地电方法引入中国,这位当年的风火的巾帼标兵在邢台试验场一干就八年。提起当年,最难忘的是邢台百姓拔了他们架下的电线,三十岁钱复业说“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邢台人对没报出地震的钱说:“你们为人民屁服务。”八年没有休息日,没有回家,孩子管父亲叫“叔叔。”活得象野人一样,常年住帐篷吃干粮,15分钟观测一次仪器.在特大洪水中是老百姓救了她们。地电的方法是将一公里长的电线埋入地下,当地层受压时,地下三百立方米的体积电阻变大,电阻率变小,从而测出地震前兆。得到李四光首肯后,这一方法在全国推广,成为预测地震的主要手段。目前全国仍有110个地电台,负责人大多是钱复业的徒子徒孙。

2003年,“地电祖师奶奶”闹革命了。因为她发现全国的地电台站大部分失灵了。原因是自从全国花了二十七个亿更新数字化台站后,这位创始人发现自己报不出地震了。这一年,她上报了四次地震,三次成功,一次失败。前三次用的是手动的传统地电仪,虚报的一次用的是地震局数字台站的数字仪器。

“原因是,现在农村城市天电地电干扰越来越多,手动地电仪,我们可以要据经验排除干扰记下真实信息,但是数字地电仪只能记下所有的干扰,所以没法做出判断,我可以说百分之七十的数字地电台站是失灵的。”钱复业说:“别看数字地电仪,这其实是国外八十年代的技术,已经落后了。汶川地震不是没有台站,在一千二百公里有二十个台站。为什么不报,就因为分不清楚,这就是汶川地震数字台网报不出的原因。”

地电祖师奶奶做出了一个惊人举动,她彻底放弃了地电的方法。创新了一种叫HRT波的预测技术。这个技术原理,简单地说是“老太太敲碗”:钱复业把地震机理看成黑箱,短时间没法搞明白地震的机理,但可以把它看成黑箱系统。探箱,就象老太太敲碗知道碗有没有裂。给地壳一个力,回射回来知道地层的情况。那么,哪有这么大的力呢。赵玉林想到了潮汐力。潮汐力撞地球。就象铁路工人敲铁轨检查铁轨有没有缝隙。由于钱复业的儿子是搞石油勘探的专家,他建议使用CDMA技术,可以去掉干扰。1990年着手研究,2004年,钱复业申请建设HRT波台站。报告上去,当时中国地震局局长宋瑞祥当天就批示。

然而在党组会议上,宋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宋瑞祥是原地质部部长,老革命,他不明白地震局有这么多钱而一个一百五十万的试验项目阻力这么大?这位不是地震局系统出身的老革命不知其中利害。

“这里面有利益集团,我们的仪器出来,他们情绪很大,因为一用不是证明他们的不行了嘛。比如现在数字化地电仪器,他生产了二三百套,自己做,自己卖,都是地震局系统的。他要用,他不用,他要承担责任的,他能说吗,你明白吗?而且搞仪器的人呢,他很辛苦。可是他不知道地震预报是怎么回事。他做出来。他说:“你没告诉我怎么做,我做出来不行,怨谁去”,搞方法的人呢,你给我什么仪器,什么锅,我做什么饭,那做出来的饭,你也别怨我。这就是地震局现状,搞仪器的一摊,搞台站的一摊,搞预报的一摊,搞分析的一摊,谁也和谁不联系。”

人家提工资上去,你说他这些东西不行,怎么办呢?包括那些院士,汶川地震前都是划勾的,每年会商会,第一届我是执行委员会的委员。我知道。每年会商会拿一个表,就象唱歌似的,划了几个圈,哪些地区哪些地区,多大地震写上,再写上值得注意的地区再写几个,然后你同意划勾,不同意的划叉。这些院士平时不搞地震预报的,能划叉吗,都划勾了。然后你有不同意见,提出来,也提不出来。所以是拿院士折腾人。组织这种机构,就是将来为了地震一旦发生。科学家都说没报出来。官员不该走这条路,但是他们走了,我们作为群众,没什么可说的。你明白。你平时不搞这个,他让你判断,你能判断出来吗?你不是难为院士嘛,院士是有水平但不是在预报上。”

钱复业点出其中要害。

宋瑞祥是个有魂力的人,唐山作家张庆洲写作《唐山警世录》认为唐山地震是漏报的,这本书得罪了很多人。无法出版。宋瑞祥局长为之作序,才得以面世。

据说宋瑞祥火了。“我一个局长,批一百五十多万的项目的钱都没有权力?我负责了!”

这样,RHT波才上了四个台站。第二年就报出了印尼海啸,当时钱复业报的是十二月二十八号川滇有八级地震,结果二十九日三千公里外的印尼发生九级地震。

三千公里外的地震也能预报?连钱复业也吃惊,可是为什么又报错地方呢?两夫妇研究了二年的声波学,才明白,以往的经验台站只能预报附近的大地震。可是HRT波是声波,不是地震波。这种预报经验远远超出了老专家们的经验。

尽管HRT波效果惊人,但还是受到了地震局的各种反对声浪,有人说,钱复业搞这项目是为了买自己儿子的设备。

“他们说我为了卖我儿的仪器,其实我儿子倒了血本,汶川地震后,我儿子送了四台仪器,几十万,修理费在他身上,运费也在他身上。一打雷,把仪器烧了。四年烧了三十多次,都是他修理的。”

还有人说,钱复业他们为什么要上三十个台站,是为了赚钱。

“一个台站只能报出震中距离,只有三个台站的环型交汇才能确定震中位置。但是太远的地方,三个台站也不行,所以要在全国三十个大区都要有台站,而且震中如果太远过来RHT波需要十多个小时,即使测到了,也来不及了预报了,这是我们需要三十个台站的原因。”

经过四年的摸索,HRT波技术终于成熟。2007年起可以正式跟踪预报地震。积累了三十多个成功震例。震中距离预报误差少的可在数公里。 宁洱地震预报成功,钱复业预测震中621公里,实际上622公里。预测6点5级,实际6点4级。让人难以想象是四千公里外的地震HRT波也可测到。2006年1月28号班德海地震。钱赵预报是七级地震,4800公里,实际发七点六级地震,4680公里。

令人吃惊的是,汶川地震后,中国地震局完全没有预报出8月25日西藏仲巴6.8级地震。而钱复业用HRT波准确预测。

HRT波技术本身还有要解决的就是数个地震同时发时,地震波叠加造成误判,特别台站附近的小震对远处大震的判读影响。

“所以我们终究得出经验:地震是有前兆的,是可以预测的。然后可以预报的,而且是物理预报。这是我们观点。从科学上来看,挑不出毛病。我终究是搞了四十年,在科学上不能说假话。”白发苍苍的钱复业正式宣布。

就在宋瑞祥局长离开中国地震局局长位置后,HRT波被当作错误局长的错误项目被叫停。没钱了,连维修的钱都没有。钱复业夫妇,山穷水尽。

“我们的项目,地震局各级官员,没有一个人来了解。老实说,来看全套资料的只有一位计委科技司前副司长严谷良,还有记者你。”

严谷良何许人也?简单地说这是一位高人。国家计委科技司前副司长。做的官不大,却是中国科技创新的关键人物。64年起即负责国家计委(原来称计划组)的科技管理工作。在81年至88年他任计委科技局建设处处长任上,他发现并推广了袁隆平与王选。是他尽力促成70年代末国家投资五百万给当时受排挤压制的农科员袁隆平独立创办杂交水稻研究所,从而让中国一半稻田种上杂交水稻。是他,支持选择了王选这个北大名不见经传的助教的技术方案,开启了中国印刷业的技术革命。严谷良本身是学工程物理的,特长是对新科技的超强理解判断力,是一位难得的中国科技伯乐。

在钱复业,赵玉林,山穷水尽之际。他一个人跑到钱家,看完了HRT波的全部资料。“这毫无疑问是国家的重大技术成果。为什么国家花了二十七亿的设备还测不出汶川地震?而钱能测出?一,精度,地震局的地电仪,精度只有百分之几,而HRT波是万分之几,提高了二个数量级,这都不是空口胡说,而是国家计量局确认的。这样地震的细微处才能看到。二机理,HRT波解决了无法下地层的问题,黑箱原理突破了以前困境。三,参照系。HRT波是用引潮力,引潮力本身有十二小时的日潮周期与半月潮周期。正常时,HRT波是与日潮与半月潮周期相同的,也就是谐振,出现异常时,就脱离引潮力周期,好比士兵在桥上走正步,引起共振,桥的振荡。有了这个潮期的参照系,很容易辩析出地震发生前的 特征。四,根据波传来时间,确定距离,幅度确定震级,共振发生确定时间。三要素都全了。”

严谷良据他以往的经验判断:“HRT波技术路线非常清晰,应当推广,要改进的只是提高预测精度而已。地震局这些人他们不去调查,不去深入了解,光说不行,这不是开玩笑吗,这么重大的事情!”

严谷良,这位退休官员使出了当年推广袁隆平的劲头。

2006年,严谷良向科技部发改委推荐HRT波技术。因为严谷老的威望,发改委很快关注这个项目,但综合部门要听地震局的意见。这次不用地震局花一分钱,总可以了吧。“没想到,地震局的态度是不敢否定,也不充分肯定。只写什么以后在规划当中进一步研究考核,专家们意见不统一云云。 ”——搅黄了。

情急之下,严谷良上书国务院总理。在信中严谷老尖锐提出:“地震局要花二十多个亿续建那些不能有效解决预报问题的常规台站,而真能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却排不上议事日程!”有他的背书。2007年1月12日,国家副总理回良玉很快批示。 “在攻克地震短临预报这个世界性科学难题上,我们应该也有基础和条件有所作为,对有关课题的研究和应用要给与支持。”

陈健民局长批给了岳副局长,岳副局长批给了电磁学科组。领导们的批示越批越短越空洞。

“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严谷良摇头叹息。

严谷良要求和陈健民局长见面。这位连总理都不敢小看的老副司长的请求。陈健民拒绝了。

到2007年七月份,地震局开个专家咨询论证会。——“连个鉴定会都不肯开。”

严谷良经历和支持过许多论证会,这次论证会,在他看来,怪得很。“地震局专家们说:有一定作用。哪儿不行,哪儿不行,要进一步完善。咨询论证会,钱复兴做报告,按道理要答辩,下午就不让他们去了。完了写了一个咨询论证意见。按道理征询本人意见,不和他们商量,也不和他们见面。”

地震局行业基金有三千万。最后就批给钱复业三年总共一百九十万。这些钱仍然建不了台站。

这时荒唐的事发生了。地震局称,根据一刀切的政策,退休研究员不能担任课题负责人。所以钱复业发明的技术课题。钱不能给钱复业。

这一百九十万给了地震局防灾学院一个年轻的副教授,凑装了两个仪器在山东,地震局接着又说这个仪器对别的仪器有干扰,不让他用。不让机器正常运转。等于没建。

“这么一种德性。从领导,局长,副局长写了多少报告。干部好,专家也好,从来不到钱复业那儿亲自去了解了解,到底行不行,你自己考核。没有一个去亲自听她汇报,这怪不怪。人家有这么好的成果你不管。你搞什么地震。”严谷良对记者慨叹。

仍然没有经费。

钱复业与赵玉林将退休工资投了进去,仍无法支撑台站。眼看着一个个台站因没有维修费用而停止工作。

到了汶川前夕,钱复业只剩下红格台半个台站还能工作。

而正是这半个台站测出了汶川地震。

“他们说没有前兆,而且不典型,我半个台站就记到前兆了,还要怎么典型?这就证明是必震因,有百分之百灾难纪录,这就叫几率,我没有别的台站,只剩半个。”钱复业困惑地问。

在3月19日采访中,记者亲眼目睹钱复业用HRT波仪准确提前二个小时预报红格台外800公里将有震级4到五级地震发生,结果十三点四十三分四十二秒。四点七级地震川甘地震发生。实际距离798公里。距离误差仅为2公里。不得不令人信服。

汶川地震发生后,有专家问钱复业,汶川震中离红格台实际距离510公里,你们报550到800公里。钱认为误差40公里是被允许的范围。为什么环带那么粗?钱复业事后发现800公里减去550公里为250公里,正好是这次汶川地震带的长度。

十一日当晚,钱复业夫妇测出了汶川地震,却没有上报。为什么?

地震发生时,钱复业赵玉林泪流满面,心中的悔恨……

钱复业讲述了全过程:

“二十三点图画起来,二点钟,不行,这个地震肯定有了,讨论一晚上,没有睡觉,要给他们打招呼,到早上五点,想要给他们打招呼。不能打。打完以后,这么大地震,六百到八百公里,东南出国境。没有人相信,你自己害怕。给官员打电话,唐山你都成漏报犯了,你给他打电话,他没预报,死人了,他要坐监狱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吗?所以不能打,接受唐山地震经验。也都来不及了。按现在规定,你报了地震还得填卡,他按这个卡片去组织专家落实。十二号,十三号有地震,你十二号打电话,没有设防意义,九点钟,我想给一个搞地震的老同志,给他打电话,他负责西边,叫郑大明。赵玉林说你不能给郑大明打电话,人家好不容易返聘,拿一千多元工资。你打电话,人家吃不了兜着走了。没打电话,现在汶川地震没报出来,都不聘他,他本来是西部地震首席预报员。你想想,所以没打。”

那天晚上,钱复业心是紧缩的,三十年前的创痛又在心底涌起。

唐山地震前,钱复业作为京津组的副组长因为地电特长紧急调京。她一口气画出了200公里十二个台站的地电趋势图,十一个出现异常,以唐山为中心的异常幅度最大,于是做出唐山将发生七级以上地震的预测,并汇报了梅世蓉。在地震前五 天,她是唯一一个前往唐山落实异常的中国地震局干部。

当时京津组组长汪成民向记者证实,当年一直主张华北有大震的确实是钱复业,多年来她受的是不白之冤。

地震发生后,她被新华社内参记者在《地震战线》上发文认为是执行邓小平修正主义路线的苗子,否定了马家沟异常,执行了邓小平的修正主义路线。并因为她是唯一去唐山的跑异常的人,被打成漏报犯。唐山震后,地震局风声鹤唳,人人自保,“当时推卸责任,漏报犯推到我身上,一个群众能把我怎么的,我本来就是一个小兵,在地上躺着呢,也打不倒我,我本来就倒着的呢。但这个问题如果弄到领导身上去,那领导当时都要坐监狱的。再说我虽然预测了,唐山死了那么多人,我有负罪感。”她当时还做了件愚蠢的事,写了封信寄给马家沟群测台,表示对不起他们,这本来是表达心情的方式。被马家沟台站负责人做为证据,一次次批判带来的是马家沟马姓负责人一次次升官,“资产阶级小姐否定马家沟异常”成了著名事件,他甚至挥着他死于地震母亲的血衣进行现场控诉。

事实上,去马家沟那次,钱复业是去买碗的—-当地产便宜的瓷器。当时群测点是无产阶级技术革命的代表,钱路过时根本不敢过问,说了几句:“将来抓到地震说不定还是群测点的同志们”的空话,仪器都没看,就匆匆回去了。五天后,唐山地震爆发。

“我当时向梅报的是唐山七级,马家沟报的是渤海湾,五级。我为什么要否定他。马家沟群测点,震后我们还是朋友,还送我一箱弹簧。到后来怎么就骂起我来了,每骂我一次,就参加一次人大代表,就升一级。”

“邓小平都平反了,为什么不给我夫人平反!”赵玉林很难接受。

四十年来,钱复业夫妇二十年没涨工资,一度连生活都成了问题。真正延误唐山预报的人升了官。

左图显示唐山地震前十二个台站均显示了地电异常。
右图:海城地震后,钱复业已画出了华北异常区,但被勒令销毁,这是当年偷偷藏下的地电图

“我今天和你说,不想纠查任何人的责任。我从我这个方法认为有,人家从那个方法说没有,比如测震学。小震闹,大震到,测震学指标到现在,唐山地震也报不出来七点八。三十年前更不可能。梅世蓉是测震学博士后。她虽然是一个领头的,但她学科水平限于测震学,相信测震学,就象我相信地电一样,我地电要没有异常,别人拿什么来跟我说,我也不大相信。但我不是领头的,我可以这么做,但她是领头的,按道理,梅世蓉这样做就有点欠缺。唐山地震前三天,我又一次问她你真的不认为唐山有大地震吗?她想了想说是的,我不认为。”

背起黑锅的钱复业屏了一口气,多年的压抑使她下了决心,一定要突破地震预报难关。退休后她与赵玉林所有的退休金除了养活十多个小区的流浪猫,全部用来埋头投入科研,至今仍住在简陋的旧公房中。夫妇一生勤俭,赵玉林老花镜掉了腿都舍不得配一个。

钱复业没有耿庆国式的火爆性格,在业务上她有超常的能力,在政治上她是一个犹豫不决,胆小逃避的知识分子。汶川地震没有上报,有以往政治创痛的因素,也有她过于慎重的原因。

多年来她一直是夹着尾巴做人。1968年周恩来举办国庆招待会,邀请她们小组成员参加,可是小组里都是知识分子,没有工人阶级,只有一个司机是工人。钱复业只有派出司机参加国宴。这件事让她印象深刻,多年来忍辱负重成了她的习惯。

图:红字区域就是当年唐山地震前划出的地电异常区

七十四岁的钱复业明显意识到身体不行了,成了医院常客,高血压,随时都可能倒下,而东西都装在脑子里。“世界难题啊,我们花了四十年时间,有几百人上千人的努力,如果国内要,我还是愿意给国内。”

汶川地震之后,钱复业赵玉林用HRT波三次预报六级以上余震,全部正确。而地震局的余震预报失误众多,甚至引起了市民的混乱。

震后,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对HRT波批示:“在地震预报领域要解放思想,也许世界性的地震短临预报难题在中国率先突破。”

可是,一切都迟了,汶川悲剧已经发生。

至今,钱复业与赵玉林仍没有得到地震局任何后续资金。

“科学没有国界,共产党要是不要,我们就给国外。”两位爱国者长长的叹息。

▓钱斯·菲利普斯的回家之路
——谨以此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

作者:燕云 来源:1510部落

我花了比片长更长的时间看完了电影《护送钱斯》。一般来说,精彩的电影我不忍心中途停止或被打断,但这一次,我有意识暂停了很多次,每一次暂停,都能听到自己沉重而深长的呼吸。

钱斯·菲利普斯是无数死在伊拉克战争中的一个普通的一等兵,海军陆战队上校迈克自海湾战争之后再也没有上过战场,他每天的工作是统计死亡的士兵名单,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他唯一感到幸运的是没有看到过一个曾经熟悉的名字。

即使是那些不认识的士兵,他们死在了战争中,而迈克活着,也许他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但又能做些什么?他主动提出以军士护卫员的身份护送一个素昧平生的叫做钱斯的一等兵回家。

钱斯在返回怀俄明转机转车的路上获得了来自所有陌生人的尊严和荣誉,乘务员看似唐突相赠的十字架,路上陌生人肃然摘帽的致意,以及迈克一路凝重庄严的军礼······而钱斯离异的父母分别得到了美国总统及海军陆战队总司令赠送的美国国旗,那是钱斯对国家忠诚的象征。

回家的路很美,燃烧的云彩,碧绿的青草,蔚蓝的海水,只要在路上,钱斯就还活着,直到他终于停下,在星条旗覆盖的棺木下长眠深睡。

钱斯的死充满了庄重和尊严,这份尊严令我震撼,也令我沉重。

这一年来,我很少提及汶川地震,如我对朋友所说,我不知道怎么去提及,更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很多次我设想自己去北川、去青川、去汶川,但我最远只进到了都江堰城区就仓皇离去。

家里有两套集团印刷制作的光盘和书刊,我从未阅读和观看,仅仅是那黑色镜框般的封面就让我抽搐,而国殇两个字更让我无法匀净的呼吸,集团还发了两件印着“以生命的名义”字样的白色T恤,它们整齐而端庄地摆放在衣橱里,我不敢穿。

一年了,整整一年,十万孤魂再也不能回家。

这一年,在十万孤魂飘荡的日日夜夜,我看到许多,听到许多,身为川人,我为所有普通中国人为死难者所做的每一份努力感过动,也为来自官方、包括来自我家乡的政府官员的某些牲口般的说辞和行为蒙过羞,但这一切,都不及我对自己无能为力感到的愧疚来得深刻和持久。

看完《护送钱斯》后,我想到的是无论如何,我也应该在5·12一周年之际写点什么,我不能真的装作一切从未发生,就当一切都已经完全过去。

促使我认为很有必要写一点什么还有一个并不十分有趣的原因,我最近处于阶段性贪生怕死的过程中,而我从北京到上海不断地吃喝玩乐正是借此逃避和消解我内心极度的恐惧和不安,也许文字,能让我渐渐安宁。

但即使是这样地强烈想要写些什么,我仍然感到力不从心,不知从何说起,更不知应该为死去的和活着的人们说些什么,一年来,我一直在困惑,很多事都让我困惑,是的,是很多的困惑困惑着我,不知道从何说起,更不知从何做起。

那就从CCTV的一则新闻说起吧。记者正在就灾后重建进行采访,灾后重建的重点采访对象是校舍,本着哪儿起火往哪儿灭火的惯例来看,校舍肯定是大家关注的火头,当地住民说,现在钢筋看上去粗多了,这话听上去是说,以前的钢筋不是钢筋,是米线,当地人还说,现在的校舍看上去牢实多了,也好看多了,言下之意,以前的校舍更像是豆腐和屁做的,风一吹就散架。

我知道很多人在声讨豆腐渣,因为豆腐渣湮没了许多花儿一样的孩子,他们是我的女儿的兄弟姐妹,当我的女儿在清风吹拂的北海荡起双桨欢度周末的时候,那些花儿一样的孩子再也不能睁开双眼,并且至今,他们的父母还没有得到一个叫做公道的东西。

我想起我妈说我从小就是个不肯认错的人,我想起我现在也常常说我的女儿就一张嘴犟,明明错了却宁愿挨打也不认错,我想起我认识的一些人也有这样的鲜明的个性,改错可以,但认错没门。我不想为谁辩驳,没有人授意我说什么,也没有人能授意我说我不爱说的什么,但这确实像是个弱智固执的孩子所干的事,错误我会悄悄改,但赔礼道歉甚至赔钱赔命是不可能的,如果问题还顽固地指向了不良体制。

豆腐渣该不该一追到底,该!揪出来的坏蛋怎么办?杀?!是的,为那些早谢的花儿祭祀谢罪,杀一百次剐一千次也不为过。可有时候我真的很困惑,杀人不过头点地,刀起刀落之间,当然,也可以是一发子弹,现在不止5分钱,还可以是一只注射器,一睁眼一闭眼,一口气没了,欧啦。可杀一个人能带来什么?又增加一个痛失亲人的家庭,又增加一个有自杀倾向的家庭?我不知道,从这个意义来讲,我愿意之后的校舍是顽强的,所有的民居住宅都是震不垮的,我也希望所有的楼房坚而不催,包括官员的、公务员的,因为所有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

这几天所有的电台电视台所有的平媒网媒都在做纪念5·12的节目了,我知道这是人们没有忘记那场特大灾难的直接表现,有很多人又开始新一轮进进出出灾区了,而我们台,也将会在明晚举办一台大型的文艺节目,内容不详,节目不详,但套路可以想象。我没有权利去指责这一切是错误的,是功利的,是纯粹压榨新闻价值谋取收视率的结果,但我的困惑是一直以来的困惑,也是我至今未能踏足灾区的困惑。

死难者需要祭奠,活着的人需要关怀,可我总觉着冯翔们是被关怀死的,而林浩们最终可能是被宠死的,无辜死难孩子的父母们最终很可能是被气死的,夺取伟大胜利的永远只是极少数人。当死亡变得如此轻而易举,我仍然要说,四川人不是豆腐和屁做的,四川人的坚韧坚强勤劳不屈达观幽默,超越了人们的寻常想象,我举例说在青藏高原无人区你看到的第一家小饭馆一定是四川人的,张老师说,在珠峰登山者营地你看到的唯一一只红灯一定是四川姑娘点上的,我们并不觉得这是侮辱和轻谩,敢于在海拔几千米的地方高挂艳帜非寻常人非寻常勇气不可为之。

面对坚强如斯的川人,很多事可以去做,很多事也可以不做,但有一件事不得不做,而且必须要做,艾胖胖一直在统计死难学生的姓名,我们甚至充满善意地期待明晚四川卫视纪念晚会上会公布每一个死难学生的名字,如果可能,如果愿意,也许是所有死难者的名单。

最后我想说我昨晚做了一整夜的梦,关于死亡的不可逆转,关于生命的绝望不堪,整个晚上,我在半梦半醒之间辗转着面对如此深重而无力回天的苦难我应该怎么办,而我至今不知应该怎么办,守望已经不能相助,永不放弃只是无奈的希望,阴阳两隔却是必须长此面对的悲伤。但是,若“以生命的名义”,请还死难者一个名字,每一座碑,每一座墓,每一个坟茔,以及石灰浇灭下腐烂的尸体群,巨石滚落下掩埋的村落群,请还他们一个名字,给他们一份尊严,让每一份祭奠都有方向,让每一个回家的灵魂都不会迷失,回家的路是美好的,如钱斯·菲利普斯的回家之路,神圣而且尊严,你会看见,那里有蓝蓝的天,有青青的草,有潺潺的水,有漫山的野花,有成群的牛羊,有放牧的亲人。

▓5·12周祭

作者:郭君 来源:1510部落

汶川大地震已经一年了,这一年的光景走的是何其地匆忙,何等的悲壮!5*12后的一个礼拜自己基本没有出门,整个身心完全沉浸在悲痛之中。被救出的每一个人都让我揪心不已,每一个忙碌在地震灾区的身影都使自己落泪,每一个失去亲人哭泣的面孔都让自己失声悲戚…

此后平日不喜言笑的自己更加沉默。人这一生活着究竟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活着?是人性高于一切?人权高于一切?还是所谓的‘爱国’高于一切?

每个从母亲肚子里走出来的人,在离开母亲子宫的那一刻就和死亡签了归途的契约,这张契约在人活着的一生中时刻被人所毁约,作为人的我们刻意地回避这个无法逃避的归途,可最终没有一个人能做到长生,虽然知道这一切挣扎都是徒劳。

生在这个把虚荣的颜面看做高于一切的政权里,我们的生命就已不再属于自己。一句慷慨高昂的口号,‘我的生命属于你’就决定了你生命被无限奴役地事实的存在。从你懵懂时被强制灌输无条件忠于高于一切,在‘爱国’‘民族’这个虚妄的紧箍咒下,你只有盲从而无法选择!我常常在想,国不就等于家吗?家在普众的心中为什么那么的温暖,就是因为家能给你遮风挡雨,家能在你感觉饥饿时给你一碗饱肚的饭食,家能在你生病时给你休憩疗养的空间。家在给予你这一切时从没向你索取过什么,家给予你时是没有私欲的存在。

家散了。这个散是因为家长的私欲太重,对家庭成员没有了爱的呵护所至,既然这个冷漠的家已不爱你,你爱它作甚?这个散催生了无数个新家的诞生,而人类换代的历程也就是在这散和生中繁衍至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自古以来家从来没有真正地散过,只是家长在频繁地更迭而已。

那么国呢?换句话说,国还是这个国,地还是这块地,从来不曾更改过,亡的只不过是腐败的政权,倒的只不过是贪得无厌视民众若草芥的纨绔子孙!

主流在多数情况下是强调生的重要,也以身作则使人们只盲从物质的贪婪,生活的奢侈无度。随着自己身安逸稳定的需要,适时地告戒你为他们舍身是应该和必须的,如同‘纵做鬼也风流’这样惨绝人寰的话语,随口说来如戏言。这种自相矛盾,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伎俩使用无数而从不觉赧颜。

这一年来死亡学生的具体数字成了国家高度机密,虽然最近有了个数字上的概念,可这个概念因为没有籍贯姓名的明示而变的诡异而令人难服。我不知道在这一年里,有多少个失去孩子的父亲和母亲走向了不归路,有多少个失去亲人我的同类不堪重压而精神崩溃,我不知道。因为,这属于国家机密。

含辛茹苦把孩子从尺把养成惹人怜爱的大孩子,地震来了,学校周遭陈旧的房屋完好无埙,而惟独学校教室坍塌。失去孩子父母亲的心在滴血,为了天堂的孩子没有遗憾,为了寻找真相他们一直没有停止追寻的脚步。可,学校建筑图纸也在瞬间升格为国家机密。

夫妇双方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国策,让那些已年近半百而失去孩子的父母该怎样面对他们(她们)的后半生?而震后因为板房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导致的大量再孕妇女流产的事件,又因为一个必须‘正面报道’而被掩盖。

老子说,‘天地不仁,视万物为邹狗’这句话在我耳边瞬间地炸响!天地不仁?何止是天地不仁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没有了精神追求的我们还配称做人吗?被套上思想桎梏的我们还敢无知地叫嚣吗….

周年祭日的临近让我的心揪的更紧,对于那些无私帮助过灾区人民的志愿者和善心人士,我是心存感激的,也心怀虔诚的敬意,他们(她们)悲悯的人性情怀无时不在感动着我。而对于那些先我而走的人们,我真切地问声:你们在那边还好吗?……(2009.5.10)

▓汶川地震一周年祭

作者:金丛林 来源:1510部落

汶川地震,每当我想起,都恍惚是昨日。而昨日是黑色的,是被漆黑笼罩的!我不敢凝视电视的镜头!我不敢观想失去亲人或者亡者不能照顾幼儿时,那死前的一瞬间撕心裂肺的哭声!

前几天,有朋友去四川,也去地震现场(大部分已经围起来,不允许观看)。我问他的感受,我的朋友说,新的房子已经建起来,人们都忙来忙去,看不到表情的伤心以及地震的迹象。我的朋友仿佛有一些淡淡的失望。因为他和我们一样,心中一直惦记沉沉的汶川。当他到汶川,到地震的现场,他看不到悲伤,看不到白花,他有一些失望是在情理之中的。

我未能亲自去灾区。只是,当我听到朋友的诉说,我心中反倒增添几许平静。逝者已逝!哭也哭过,痛也痛过!悲都悲过!我们现在不哭泣,不代表我们忘记我们亲爱的人,我们的小孩、我们的爱人、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若在天有灵!也必然不希望我们悲啼度日!

对于生者,我们活着!努力的活着,更好的活着,坚强的活着!是对亡者最好的纪念与交代!

我的朋友只是在街头匆匆的看过,而在生还者的心中——失去亲人、失去爱人的人都明白,纵使白天眼中无泪,当夜深人静,当月上柳梢,还是会痛苦,还是会在梦中哭醒!世界上最痛苦的莫过于此,还没有与亲人说上一句话,还没有与爱人道别,就阴阳两隔路迢迢!

曾经美丽的汶川,被地震吞噬的同胞们!我们每一个人会永远记住你们,会年年的为你们祈福!我们不知道天堂是否存在,可我们宁愿相信天堂是存在的,亲爱的兄弟姐妹,你们都在天堂!人间有春夏秋冬,我们希望天堂永远是春天,温暖的阳光照耀你们,你们离开人间的每一天都百花争艳、天蓝云白、泉水潺潺!亲爱的同胞们,哭泣的方式有很多,流泪是一种,不流泪也是一种,当我们哭尽眼泪,我们只有哭声而没有眼泪的时候,我们的心在淌血啊……

去年512地震中,从地震瓦砾中爬出来的学生邓茜说:“能幸运活下来,就更应该把握住现在的每刻每分,努力学习、开心生活,对得起自己和周围关爱我们的人。”

“不想再多谈地震,也不想谈困难,我们已经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上。”北川中学常务副校长刘亚春说,要做出相当的成绩,才能对得起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

在震区,已经处处奉承这样的精神:痛楚往事已不再多谈,美好前景天天期待!

只是,任何一位经历地震的人,任何一位失去亲人与爱人的人!愈是要忘记!愈是忘不了!你去凝视她(他),虽然他们的眼睛没有明显的痛楚,可是那思念与爱恋的丰碑是存在的啊!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他们忙碌之外,并不曾真的忘记他们的亲人,他们的爱人!他们选择将痛苦深藏,他们不愿意对外界哭诉他们的思念,他们的苦痛……我们也决不能残忍的剖开他们的心灵!在他们的心门之外,让我们尊敬他们,尊敬他们将痛苦藏起,尊敬他们勇敢活着。

如果你在街头,看见他们表情漠然!请不要责怪他们忘记地震,忘记亲人!
他们怎么会忘记?他们将亲人珍藏在心中,他们不在白天思念,他们也必然在夜里哀思!

如果你在镜头,看见他们轻轻微笑,请不要批评他们忘记512,忘记爱人!
他们绝不会忘记!他们将爱人放在心中,他们不会写出哀痛的、思念的诗,但他们有血有肉!他们在心灵的深处,为爱人种一棵玫瑰,在每一个黎明,当他们睁开眼睛,那玫瑰就绽放……

1957年,毛泽东在《蝶恋花•答李淑一》写道:
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
寂寞嫦娥舒广袖,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

人世间所有的痛、所有的悲,并不一定以我们熟知的方式表达!在地震中幸免于难的同胞们,我们对他们,无须说什么安慰的语言,让我们转过身,还他们安静,就是给他们最好的祝福!我们若想帮助他们,安静的进行就好!千万莫在敲锣打鼓的帮助他们,安静的帮助就好!

▓纪念汶川地震的意义何在

作者:乐若鱼 来源:1510部落

  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北川县城开放,祭奠的人们群拥而至,哀思弥漫,天地动容。
  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某些人自然不甘寂寞,要跳出来发表一些高论。余秋雨先生在5月11日准时跳将出来,再次用一篇博文描述了他“泪流满面”的菩萨心肠,和“大爱、至善的王国”这样的伟大发现。
  余秋雨在博客中说, 5•12改变了他对中华民族、中国人、中国文化的基本认识,在中国文化几千年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时一地把“生命”、“大爱”、“至善”、“以人为本”这些最重大的人文命题凸现得那么鲜明,并由亿万民众一起投入实践。……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内心深处,还都隐藏着一个大爱、至善的王国,平日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
  可见,在地震一年后,余秋雨先生还沉浸在感动中,还迷恋于自己的“伟大发现”中。不过,中华民族从来都是善良、勤劳、能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的民族,余秋雨先生博多学闻,如果连这一点都不知道,那真不知道他的学问是怎么做的,是从哪个角度做的。余秋雨先生看来做学问都是盯着庙堂的,没有盯着民众。不深入民众,不愿放下身段,天天只想着上电视,当然看不到民间的大爱。这也不奇怪,余秋雨先生从来都是做庙堂学问的,也算是庙堂中人,对普通小民不了解好像也情有可原。但是,你把普通的常识说成是你的“伟大发现”这就让人恶心倒胃了。
  更让人疑惑的是,难道在纪念大地震一周年之际,余秋雨蹦出来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感动吗?这是纪念地震,还是纪念余秋雨自己的伟大发现?
  我认为,纪念汶川大地震的意义,一是缅怀死者,纪念阴阳相隔的亲人,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让他们安息。要体现对死者的尊重,要真正地纪念他们,就要把他们当作纪念的主体。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份完整的地震遇难者名单。但这个工作已经有人在做,包括艾未未这样志愿者。但余秋雨这样的聪明人是看不到逝者的,他的眼里只有“大爱”。
  还有,要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也需要反思因为校舍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无谓伤亡。这既是对死者的抚慰,也是对生者的保障。所以,纪念地震的第二个意义就是,让活着的人活得更好,更有希望,更有尊严,更有未来,更有保障。
  灾后重建是件极为浩大的工程,在这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肯定还有很多很多没有做到的地方。灾区的人们吃得好吗?住得安全吗?板房有没有污染?对孕妇的身体有没有伤害?灾民以后的生活来源靠什么?这里面肯定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个时候,远不是自我表扬、邀功请赏的时候。否则,只会让灾民寒心。
  可惜,余秋雨先生仍老调重弹,再次重申他对追究危劣校舍的绝对不支持。他的理由有二:一是“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将带来很多法律麻烦,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二是“那些跪着的家长需要立即获得精神救助、心理干预,因此必须立即采用各种方式阻断他们的行为。”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因为追究责任的过程漫长就可以不追究了吗?这么重大的责任都不追究,谁来保证以后建筑质量的安全?就凭余秋雨式的感动就可以?我们建设民主富强的中国也需要漫长的过程,按照余秋雨的逻辑,那现在也可以停止了,重回奴隶社会算了。余秋雨一再强调自己看到了“大爱和至善”,那么,难道危劣校舍砸死学生也算是大爱?建造这种校舍的人、允许建造这种校舍的人也是至善?人们常说屁股决定脑袋,我看余秋雨是“屁股决定眼睛”,他只看他想看的,其他的都看不到。
  那些跪着的家长需要精神救助当是实情,但如何救助值得研究。就像余秋雨那样的“含泪劝告”就可以救助他们吗?我看不行,它只会让家长们更加精神崩溃。家长们之所以下跪,正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公道的结论,他们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他们精神出现问题正是因为这种起码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甚至没有人告诉他们会去调查。余秋雨先生连这一点都不明白,那真是糊涂得可以。当然,我不相信他是真糊涂,他是选择性地糊涂,他的屁股决定了他在哪方面糊涂。
  所以,余秋雨在地震一周年之际搞的这个“感动”加“劝告”式的纪念毫无意义。我们不需要这样的纪念,这不光是对幸存者的不尊重,也是对逝者的亵渎,更对灾区以后的建设是个干扰。
  柏杨曾把有些文人称为“文化打手”,照我看,余秋雨先生是“打手”中的“高手”了。

▓公布调查结果 公祭遇难学生
——政府应该发布有关震区每一所校舍垮塌学校建筑质量调查报告并公祭遇难学生

作者:艾晓明 来源:1510部落

今年4月14日,国新办发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保障,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这一行动包括“高质量地恢复、重建中小学校”以及“尊重遇难者,对地震中遇难和失踪人员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布。”

我对国家人权行动中这些庄严的承诺充满期待,我认为,去年5·12大地震发生之后,面对大量校舍倒塌、成千上万儿童遇难,国务院以及中央政府表现出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震区多次亲临垮塌学校,包括北川县北川中学、都江堰新建小学、聚源中学、青川县木鱼中学等;对学校建筑质量存在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是第一现场的目击证人。也正因为如此,媒体向全国人民一而再、再而三地传达出这样的信息:第一、国家已经派出专家,对垮塌学校的建筑质量进行调查;第二、对于倒塌校舍背后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将从严查处,决不姑息;第三、会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待。

5·12 地震过去即将一周年,人们遗憾地看到,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一份有关灾区垮塌学校建筑质量的专家调查报告得到公布;公众不仅难以查询到某一学校垮塌原因的详细信息和鉴定结论,而且也不了解这一调查过程到底持续了多久、经过了怎样的程序、是由哪些单位以及责任人实施的。

5·12 地震中校舍倒塌,学生遇难,这场景惨绝人寰,是中华民族在2008年经历的一场大悲剧,经由电视画面的直播,令所有人刻骨铭心,至哀至痛。为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为给灾区校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为避免悲剧的重演,公布每一个垮塌学校的调查结果,至关重要;它是给所有遇难学生亡灵的一个交代,是对遇难学生家长内心创痛的舒解(甚至有可能预防如董玉飞、冯翔等家长不堪丧子之痛而自杀这类震亡次生灾害),它更是一个警示:中国将切实杜绝、永远杜绝校舍建设的豆腐渣工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郑重要求,有关部门公布以下信息:

政府各部门一共派出了多少专家去灾区调查垮塌校舍的建筑质量?

这些专家来自哪些部门?例如,每所垮塌学校的专家组是由哪些部门、哪些专家组成的?

这些专家在具体工作的垮塌学校考察了几天?全部调查过程为多少工作日?

调查结果是什么?具体到每所垮塌学校,其导致垮塌的原因是什么、与地震烈度、建筑结构、质量是什么关系?

提出这些问题的依据如下——

第一,据报道,地震开始后不久,国家和四川省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700多位专家,对震后的房屋损毁进行全面调查,其中对学校的垮塌调查被列为重中之重。建设部高层官员于5月28日探视了从灾区回来的专家,听取汇报后,为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即将派遣的第二批专家主要任务是对倒塌房屋进行科学鉴定。到2008年9月4日, 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主任马宗晋院士在国新办答记者问时说:建设部门专门派出了两千多位专家到灾区进行考察。仅建设部一个部门就派了这么多专家去考察, 可以说,这个调研工作有广泛的专家参与的;那么,作为公民,我们有权利要求政府,敦促这两千多位专家,对他们所调研的每所学校其垮塌原因做出具体解释。

第二,人们也看到,四川地方媒体数家报纸在2008年6月25日同一天登出了同样内容的报道,标题为 《地震是毁房罪魁 幸存者应理性看未来》,对于校舍垮塌的原因,这是一篇定调文章,代表了政府部门认同的结论性意见。然而,出席6月24日由成都市社科院召开的“ 地震灾害与房屋建筑安全”研讨会的只有二十余位专家,除去其中的地震学、法学专家外,建筑学专家不足二十人。那么,这二十人的意见足以代表建设部门派出的两千多位专家吗?他们的意见,能够作为这次垮塌学校建筑质量的结论性意见吗?如果可以的话,他们的代表性是如何产生的、经历了什么样的程序呢?

第三, 就在这次关键性的研讨会召开的一天之前,即6月23日, 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駇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一切结论要产生于调查研究之后。这次地震造成学校垮塌,原因是比较复杂的,但我想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学校在设计或者施工当中存在着违法问题,一定会依法作出处理。对背后涉及到的贪污贿赂问题,我们也将严惩不贷。”如果四川方面明显已有专家结论,为什么没有及时向中央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而在之后9月4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主任马宗晋院士就有关校舍垮塌对记者的回答依然是:“我们还在仔细地思考和调查这个问题。调查的目的,就是想要在重新建设学校,以及其他公益性的建筑,应当提高我们对它的认识。”那也就是说,直到地震发生的三个多月之后,调查也并没有结束。那么,对每所学校垮塌教学楼的调查究竟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呢?一共持续了多久?所有的调查报告,打算何时公布于众呢?

近期在艾未未先生发起的公民调查网上,我看到《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关于遇难伤残学生家长上访反映问题的解答意见》,其中,就家长们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教学楼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要求进行鉴定”,政府部门做出的解答是这样的——

“5.12” 汶川地震发生后,省政府书面邀请了清华大学建筑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以及省内的一些权威部门,对地震灾区的一些学校和其他重要设施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研究,调查分析后的结论性意见是:这次“5.12”汶川特大地震,地震级别高,强度大,是造成学校受损和其他一些设施受损的主要和最重要的原因,地震灾害带来的实际破坏烈度普遍大于当时所有灾区学校设防烈度的1到2度。根据专家测定,北川地震烈度高达11烈度强,超过了当时建筑设防7度以上5度,破坏程度可想而知。

由于有些设施的地理位置不一样,地震在不同地区的作用方式不一样,一些学校、医院和公共文化设施受损程度不一样,但是科学研究部门和权威部门的结论意见是一致的:地震是造成这次灾害,包括学校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工矿企业等受损最主要的原因。为此,四川省建设厅已有明确规定,对“5.12”地震垮塌房屋一律不进行质量鉴定,只对未垮塌的房屋进行“可以使用”、“不能使用”、“加固使用”等鉴定。

看到最后两行,我大吃一惊,冒出一身冷汗。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政府以及四川省政府官员对外发布消息时一致说,垮塌校舍的情况正在经历调查;但从未对外发布说:“对‘5.12’地震垮塌房屋一律不进行质量鉴定,”那么,这里说的四川省建设厅的这一“不鉴定”的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发布和实施的?它是否经过国务院、建设部、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预防腐败局等一系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来说,不鉴定意味着什么?是指调查结束已有结论、还是不必调查、不做结论?如果调查已有结论,为什么一直未向公众公示,并接受公众的讨论和质询呢?

值得注意的还有,上面说到的“一些权威部门”,对地震灾区的“一些学校和其他重要设施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研究”;我要问的是,仅仅对“一些学校”受损情况的调查,是否能说明所有学校受损情况和原因?换句话说,对“一些学校”建筑质量的调查意见,如何能适用所有学校垮塌建筑?

提出上述问题的原因还在于,地震部门目前已经公开了5·12大地震的烈度图,而四川全省的垮塌学校分布,并非都集中在地震烈度最高的地区;更不必说,即使在垮塌学校内,同样有屹立不倒的校舍。这表明,每栋教学楼倒塌原因是不一样的,即使都和地震有关,也不能一概而论。仅以什邡市部分垮塌校舍的情况为例,根据《财经》记者报道:“此次地震中发生垮塌的红白小学教学楼、蓥华仁和小学教学楼均为市教育局计财股自行找人设计;湔氐中学使用的是通用图,具体哪一套图纸不详;由于上述教学楼均系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工程,教育系统为节约经费,均未作地质勘查。”

这里的“未作地质勘察”,任何一个略有建筑学训练的专业工作者都知道,后果何其严重。在完全不考虑地质条件的情况下建房,它与校舍倒塌的结果是什么关系?它与进行了地质勘察的校舍建筑,可以不加区别吗?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混淆是非,灾后重建如何确保实施《国家建筑管理条例》之“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我希望公布每一所发生了教学楼垮塌(包括学生宿舍楼垮塌)的学校其建筑质量调查报告。为什么呢?让我以前述北川县县委县政府文件为例。在这份给遇难学生家长的解答里,引述的答复与家长所提问题明显是有出入的——

答复里说的是:专家们对“地震灾区的一些学校”的“调查分析结论性意见”;但是,请注意,北川家长所要求的不是地震其他灾区、不是这些地区的“一些学校”,也不是其他任何学校,而是 对北川中学垮塌教学楼进行质量鉴定。毋庸置疑,北川震害严重;由此可以推论,北川中学的垮塌教学楼,纯粹是由地震引起,其中不存在任何有关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的问题;但是,假设与推测不能代替事实,也不等同于调查结果。惟有公开、公正和科学的调查研究,上述推测才能得到论证,形成有科学价值的结论,并且产生公信力。

然而,根据这份文件的回答,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可能隐藏着一个我不敢相信的、危险的、甚至是爆炸性的结论:北川中学的垮塌教学楼,没有经过任何建筑专家的质量鉴定!并且,根据四川省建设厅“不鉴定”的规定,它也不可能再得到质量鉴定!我接下来的一个推论是,建设部派出两千专家到四川调查房屋倒塌,居然没有一位专家去过北川中学做鉴定?!如果连北川中学这个造成了一千三百多学生遇难的特大校舍垮塌个案都没有得到调研,专家们“地震是毁房罪魁”的结论,究竟是怎么得出来的?

目睹北川中学垮塌悲剧,四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林强在去年的5月23日上书四川省委宣传部及2008奥 运火炬传递四川组委会,请求转让其火炬手及观摩北京奥运会资格;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他说:“时至今日,我们还没有积极对校舍倒塌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还没有积极对悲剧责任主动调查取证,更没有积极对死难者家属道歉”……“孩子们的亡灵需要一个说法,家长和整个社会期待一个说法。”

时间过去了整整11个月,5·12周年祭即将来临。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已经公布实施的今天,在垮塌校舍建筑质量开始调查即将一周年之际,我想重申林强的观点,真相比荣誉更珍贵。不久前,什邡市政府提出,将要在5月11日发起“地震宝宝抓周祈福活动”,同时倡议成立“国际受灾儿童纪念日”。响应这一倡议,并且,和这一倡议更为契合的活动应该是,在这一天,公布每一所有垮塌校舍学校的建筑质量调查报告,并公祭遇难学生。

2009年4月23日

▓我们该如何纪念5.12

作者:何仁勇 来源:1510部落

2009-04-26 23:12 | 阅读(904) | 标签: 我们该如何纪念5, 12 | 字号:大 中 小

去年5.12大地震发生的时候我还在重庆老家,与汶川相去数百公里,与那场惊世大浩劫擦肩而过。当然,受惊是在所难免。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吓得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下办公楼——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习惯了在电脑旁放一杯水。这段难忘的经历我还写了两篇文章,其中一篇在《南方周末》刊出。

眼下,随着5.12的临近,可以预料对大地震的纪念活动又将充斥各大报纸、各大网站的头版位置。我相信,当我敲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已经有经验丰富的记者在去汶川的路上了。汶川、北川,及其他地震重灾区的政府部门也开始忙碌起来——他们甚至可能要暂时停下灾区重建工作,来迎接来自上级的领导,来自远方的记者和游客。

会有大型文艺演出的。他们可能是央视的心连心或者同一首歌,也可能是各大电视台联手准备的纪念晚会。领导们会在晚会进行到高潮的时候发言,跟主持人一唱一和的讲述灾区重建的故事,会有受灾群众代表上台,结结巴巴的用四川普通话“感谢党和政府“,也会有小朋友被歌星们牵着手,用他们稚嫩的嗓音唱《感恩的心》;

会有现场采访的。虽然凤凰卫视的记者闾丘露薇在博文里表示“犹豫”。“因为这些日子,我不断地在问自己,作为一个记者,到哪里,为了什麽?可以做什麽?”但会有更多的摄像机和话筒出现在现场,出现在那些在废墟里拔地而起的楼房身上,出现在那些抗震救灾的“英雄”身上。至于那些废墟里还掩埋着多少躯体,他们都叫些什么名字,无人会去关心。因为这不但对收视率毫无帮助,还会冒很大的风险。

会有很多的动人故事。抗震救灾的故事已经过时了,现在需要的是灾区重建的故事。通过这些故事我们可以了解到: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这个可以有),但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这个必须有),所有困难都迎刃而解(这个也必须有)。如此,坐在电视机前面的观众才会在潸然泪下之余觉得心安。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之后呢?灾区又将恢复平静,灾区的群众又将恢复平静的日子。日子,是自己的,还得一步一步的往前走。

但这样的纪念是我们需要的吗?我们会有一点反思和叩问吗?对于这一场百年不遇的大地震,我们只能简单的归于“天灾”然后就心安理得的看热闹吗?

去年,文化大师余秋雨发表大作,含泪劝告请愿灾民,“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的事情要缓一缓,因为这需要一个“过程”。现在一年过去了,这个“过程”似乎还没有走完。被“含泪劝告”的灾民们的声音还在被压制,他们的案件法院仍然不受理。

诗人艾青的儿子艾未未,用自己和志愿者的努力,冲破官方的封锁和有意识的“遗忘”,搜集到了死于“5·12”地震的4855个孩子的名字,为唤起全社会的记忆,为鞭策政府履行责任,为推进全民的公民意识教育做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而这种事情,本应该由官方来完成的。

就在4月20日凌晨2时,北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冯翔在家中自缢身亡。冯翔因其敏感的政治身份而备受关注,不过,在广阔的四川、甘肃和陕西灾区,还有多少类似的案例呢?谁是下一个冯翔呢?当我们的一周年纪念活动在灾区轰轰烈烈进行的时候,会不会把灾民们已经愈合的伤口在一次残忍的撕开呢?

我们不妨看看美国人是如何纪念他们的9.11吧。

美国的9.11已经过去7个年头了。每年从8月底开始,美国媒体就把焦点慢慢转移到9.11上来。各色人物和团体都要陆续亮相,你方唱罢我登场,每个人都成了受害者,每个人都要说话。从总统对灾难的反应到救火器材的质量,侃侃而谈。所有媒体的指向都只有一个:彻查灾难和事故原因。

一个普通美国人不可能独立完成调查和反思(与中国恰恰相反),但他们有足够畅通的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可以追问“为什么”,接下来把“为什么”传下去的就是美国的媒体。在这样的追问之下,任何意图隐瞒真相的做法都难以得逞。

在天灾人祸面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所不同的是处理灾难的方法和态度。我们看到,在信息透明、表达渠道畅通的美国,公众和媒体对灾难锲而不舍的追问,把灾难变成了教科书,让公众和政府都受益良多。其实,我们对灾难反思和叩问得越深,越彻底,越能有助于避免类似灾难重复发生。这才是最好的纪念方式。

▓论当前农村股份固化运动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4年12月13日

现在我手上拿着的资料,是一叠倍受争议和关注的《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简报》、《要求重新表决<章程>签名(按手印)呼吁书》、《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章程》(简称《章程》)。在佛山、东莞、广州、顺德、温州、大连、长沙、浏阳、新乡(河南)、武义(浙江)等部分发达农村的村民手中,诸位均可拿到这样的资料。这种《章程》的内容一般包括八项:总则、资产界定和分配原则、配股细则、股红分配、限制性规定、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组织机构、附则。这些内容是否得以通过,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投票表决。现在的问题是许多农村出现了比较大的纠纷和不满,法院、政府、村委会三者所面对的股份权益纠纷案已经不是一起两起,而是数以万计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信访、上访等。这些纠纷和不满的焦点,便是今天我想说的农村股份固化运动。
农村股份固化,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便开始酝酿。90年代初期,广东第一个改革试验地是在南海市(今佛山市南海区),当时的主要做法是:把农村土地划分为农田保护区、工业发展区和商业住宅区;把集体资产的净值和土地、鱼塘折价入股,以有社区农村户籍的农民为配股对象,按设定的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并按《章程》规定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行使相应职能。自1996年起,南海市的部分村社开始按照“固化股权、出资购股、合理流动”或“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允许股权在社区范围内流转、继承、赠送、抵押。这个最初的模式,一直延续到今日。不过,细致对比之后会发现,市与市、区与区、镇与镇、村与村、社与社在具体措施方面都有异处,各个地方的民政、司法、经营、妇联、计生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章程」初稿也各有不同。
实事求是地说,这场运动的本身有利于推进工业化、商业化、城镇化、城市化。它首先改变的是土地制度。诸位知道,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个漫长而复杂的历程:1950年~1952年的土改,使农民个体成为土地的所有者。1953年的初级农业社,使农民结成了既有劳动合作也有资本合作的紧密型合作。1950年代末和1960年代初的合作社、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使农民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转变,这个时期其实是剥夺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初的农村经济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把所有权还给了农民,又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国家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的分享或侵袭。而且长期以来,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只是意味着是一种生活生产的保障。至于今天的大部分农村,无非是增加了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土地本身对于农民而言,其价值并未得到足够的体现。
一些发达地区在此例之外,土地更成为致富的工具,尤其是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该地区土地大幅升值,有些地方农民自愿地把土地集中起来,由集体集中开发(如房产开发、物业经营、租赁承包等),获得了极大的级差地租收益,农民拥有的土地资源变成了参与生产、分配、收益的资本。同时,由于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大部分村社有能力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在此基础之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合作社体制便亟须更改,转变为股份合作制,而且在将来还会走向公司制。股份固化,乃是这个过程中的关键过渡环节,它会深化、延伸、具体,将从最初改变土地制度、福利制度、生産分配制度等,一直到最后改变户籍制度、行政制度、公共管理制度等。
此过渡一旦顺利,农民便成为股东和居民,村委会便成为居民委员会,产权得以重组和置换,股权得以量化并明晰到人,失地农民有权益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保险、托幼、治安、卫生、保健也有保障,公司法人制度、合理的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及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都将建立、实施、运转。政与企也将分开,亦即:农村社区将成立具有民政性质的社会服务部门,其经费来源采取部分有偿服务的方式获得,政府和股份企业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抑或,社区进行企业化管理,甚至企业可以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实现跨村、区域之间的合并重组,在优化股权结构的同时实现资本扩张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在未来的农村将扮演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它既承担着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职能,又承担着社区公共管理的职能。因此我预计,《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法》必将出台,且必载此项职能。
下面我再谈三个具体的问题。

一、分配的股红
股份组织集体资产,不仅包括土地,还包括地上物财产,行政、福利事业设施(如办公楼、学校、幼稚园、敬老院、公共卫生设施等固定资产),以及上级政府、社会团体、个人对股份组织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捐助的财物及其形成的资产。具体到总收入,就是土地、鱼塘的发包收入,厂房、商铺、仓库等的出租收入,集体所属企业上交的利润,自营企业的税后利润,合资、合作企业的管理费收入,自有资金和征地款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投资收益等。总收入再扣除经营性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税金、经营性贷款利益、管理费、福利费,才是可以分配的总股红。个人分配股占总股红的80%,按固化后的个人股份份额进行分配;集体积累股占20%,用于股份组织的扩大再生产及基建性投资等专案的开支。另外,土地发包收益的95%是个人分配股;其余5%作为集体收入,用于农业设施保养及管理费。
这里有四个问题:(1)股份组织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量化、折值,往往被某些村委会故意忽略,因为一旦严肃清查,其历史腐败问题(如集体资产流失)便会浮出水面。(2)总收入扣除上述费用之外,某些村的村两委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竟然还要拿“报酬”,报酬之外才是可以分配的总股红。这笔报酬究竟有多少?诸多《章程》根本未予明晰,遭到各村村民强烈抗议。(3)原则上不能直接参与任何经济经营活动的村两委成员,几乎全部代替了股份组织:村民代表便是股东代表,村民代表大会便是股东代表大会,村两委成员便是董事,村委会主任便是董事长兼股份组织总经理,村民理财小组便是监事会。这一切的前提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事长由村党支部提出建议名单。这是严重的政企合一,使所谓的股份组织几乎形同虚设。(4)集体积累股的比例在有朝一日必然会被减少,乃至被根本取消,从而使农民获得对全部集体财产的股份及其完备产权。

二、股东的资格
这里不能不提到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诸多《村规民约》。例如:“妇女外嫁必须马上或在一定期限内(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迁走户口,过后不再允许参加分红。”单是这一句,就引来今天数以万计的官司和纠葛,亦即媒体时常报导的“外嫁女现象”。以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为例: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碧桂园”、“中山雅居乐”、“珠江投资房地産公司”等房地产公司在南村镇开发十几个大型楼盘,征用了大片土地,给付了相当数额的征地款,加上集体经济的大力发展,集体收益分配额越来越大,就引发了大量外嫁女纠纷,目前行政机关已处理67宗、法院已处理30宗。再者,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统计:仅广州市番禺区就有8,000多名外嫁女,加上子女,总数达19,000人之巨。
这些嫁出去的妇女,不能再在原村享受到土地承包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宅基地分配权、股份分红权、集体福利。当富裕村的妇女外嫁到穷困村,她们不愿意迁移户口;或者,即便户口迁移到穷困村,其户口也只是空挂户或寄挂户、自理口粮户、城镇集体户、蓝印户等,穷困村仍然会限制乃至完全剥夺她们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好似“外人”。不过有的《章程》也规定:“已从外县将户口迁入本村农业户口的村民,向本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交纳社员入股金后,并依照本村集体经济股份组织社员股东的规定,则成为社员股东,有权享受本村集体经济股份分配和福利待遇。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不得享有征地补偿款分配。”其实,以上所述仍是以“获得本村常住在册户口”为条件进行配股。我认为,还应考虑年龄和贡献等因素。广东部分法学专家也建议:除“获得本村常住在册户口”之外,还应加上“与非农业人口结婚”、“履行村民义务”。

三、必要的警惕
我手上的其中一份《章程》是这样写的:“2004年12月31日24时正,本村常住在册户口,且享受本村集体经济分配和福利待遇的村民符合股东资格,纳入确认股权范围,享有股份分配”,“2005年6月30日24时前,本村社员合法收养的子女、合法生育的婴儿和合法登记结婚且办理随夫迁入本村手续的妇女享有股份分配”,“2005年6月30日24时正后,新生和新迁入的人口不再配股,确权后的个人股东在截止时间内不限年龄一次性配断”。既然如此,有些情况便是必然的:(1)本村村民的亲朋戚友大量入迁,尽快买户口,尽快结婚,尽快生育;(2)本村村民大搞违章建筑(即“抢建”),再设法获得合法证明,以待国家征用补偿或经营、出租、转让。这里的“本村村民”,依我看很可能就是一些村两委干部(实际上应被视为国家公务员),以及一些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我曾具体了解一场盛况空前的村民大会,会上村民大声追问村党支部书记:“为什么外省、外籍是书记的亲朋戚友就可以迁户进来,而本村半工、半农的子女就用钱都不可以?为什么村民向村购买的土地建房是非法、违法建筑,而书记就可以买1,100多平方米的地来建用2,800多平方米的厂房和几层洋楼?”我们应当警惕股份固化运动之中的特权利益,这种特权不仅仅由中国农村基层根深蒂固的腐败制度所造成,更由目前的村两委直接代替村股份组织所加固,若不予在股份制上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审查监督《村规民约》的进一步改革,将来的腐败还将更严重。我认为,村委会的主要职责应该只是履行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和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股份组织方面,村应当按《公司法》另外成立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公司,行使集体资産管理和运营职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使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立志书——2005年第一稿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1月10日

刚刚向北京寄送“2004年影响中国社会转型的十大事项”推荐项目,前八项我分别推荐的是:人权入宪,违宪审查,审计风暴,50名公共知识分子的评选,陕西、四川、重庆等地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540个民间组织受奖,台湾选举,印度洋发生海啸。同时我又特别增加了两项:一是政府当局继续加强对言论、新闻、思想及意识形态领域的钳制,民间舆论反弹强烈,敢言知识分子仍然面临包括文字狱在内的迫害和威胁;二是2004年足以震撼全世界的中国矿难。我们告别2004年,应告别罪恶和灾难之中的社会逆流,迎接绝非粉饰太平而是呼唤权利的文明主流。
所谓“新年新气象”,时光飞逝,万物变革,昨日之我不可留,明日之我则必得有个起码的超越。人越长一岁,便越感觉来日无多,迫于时局、因于敏锐,可做之事太多,甚至在内心深处因渴望的滋长而显得有些疯狂。新的一年,不可更改的是我依旧会继续我的社会活动和媒体活动,著文访谈亦然,毕竟这是早已行成于思的习惯和信念。面向公众,面对同道,面临今日中国所处的这个境地,我不可有丝毫的停歇。大凡有志于为这个社会做些公益工作的人,都请勇敢地站出来,锐意进取,积一沙一石而成庞大建筑。凭我等公民之奋斗,为绝望的弱势者换得几许看得见的希望,为藏污纳垢之地洒去几许亮堂堂的光明。天宽地阔,道路万条,请诸位群策群力。
在此,我为新的一年立志,与诸位共勉,请予监督。

第一,力求专业水准,乃为促进民权。

我常分析一些著名论著,再对比复杂深刻的现实,发现一个问题:许多言论中看、中听,但不中用。这是从实用的角度出发。任不寐讲“沉默有罪,说话无功”,这八个字一针见血,尤其是对于我这种人而言,是说到了要害。比如说表达某个事件,分析某个案例,甚至介入某个实际的社会活动,需要面对非常具体的各色人等,参与每个非常细致的历经环节,这便不是某个理念、某种言论或者某些法律就可以解释和推动的。我们在缺乏真正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法治传统的同时,现实也给言论、新闻和法律的实际作用打了折扣,常识、常理、常情的实际作用更不必提。
那么究竟什么是真正的专业呢?是深究现实、擅长介入现实,并超越现实局限的能力。能企及这一高度的人,顾则徐算一个。以我对他的认识,他的深厚而复杂的阅历(军、法、商、政、文),以及其连贯的思考历程起了很大的作用。2005年,中国将不断呈现一批堪称伟大的律师,他们也在我所说的专业之列。从我与一些高水平律师的接触来看,首先他们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相当智慧,能够在第一时间抓准问题的实质所在,这是职业范畴的素质。在此范畴之外,视一切政治敏感因素为无物,外人看来颇具道德勇气,但在他们而言只是寻常工作要求,慨然抹去一切不必要的光辉。
他们唯一感到吃力的,不是当局的事后算账或个人的生存发展,而是能否介入法律辩护程序或代理诉讼程序。每个案件,仿佛一件艺术作品,极力将之制作完美方才释念,然后又继续下一件艺术作品。我现在看张思之、莫少平、高智晟、周立太、郑恩宠、李建强、浦志强、郭国汀、唐荆陵等人的庭上发言,所感慨的唯有两个字:专业。现在的一批中年律师眼睛看得更远,他们认为前辈的努力已经到点,而后辈的专业水准更高—— 中年律师钦佩的竟是二三十岁的青年律师高手,这是时代之进步。
专业,并不一定因职业而具有,倒是很可能因社会角色转型而催化。如于建嵘、俞梅荪、李柏光、李智英等维权人物,均是从“言者”到“行者”的转型者,他们原本渊博的学识和经验,在直接深入现实的过程之中才真正走上专业水准。李健是个凭借互联网活跃起来的社会活动家,类似于他这样的专业维权者,今后还会更多,例如各民间网媒的主办人,倘有相当宽广的人际渠道和传播能力,均可成为新的李健。维权是民权与特权之间的抗争,常以宪法权利案例为媒介,普传公众,因而宪政研究也是当前要事。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如江平、陈安、陈光中、张晋藩、梁慧星、朱苏力、武树臣、贺卫方、刘军宁、周旺生、王利明等,足可影响未来中国优秀法官的形成。
以上专业所指,乃为有的放矢地促进民权。除与法律接轨的人士之外,另有新闻人和 NGO组织等,他们在社会转型过程之中也将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二,力求更进一步,虽知先易后难。

去年许多朋友和读者要来看我,我接纳了一部分,其余大多数都回绝了。我常说“对不起,我很忙”,恍惚回顾,的确很忙,再细致一算,我于心有愧——可以挤出来的时间仍有不少嘛。究竟是哪些事真是忙得不可开交呢?有时为了写出一篇有力量的评论,研究几十例个案;有时为了研究摇滚和政治的关系,花几天几夜的时间去整理国外摇滚街头运动的资料;有时为了一个案子调查,追踪几天;……。可到头来,仍然感到用力不足。浪费时间的时候也有,比如为了徐克的电影《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花一个星期连续三遍阅读金庸40章的《笑傲江湖》,搞得头昏脑涨。兴趣太广泛,想做的事情太多,分身乏术。
头脑里的信息量确实是每日剧增,紧紧跟进时代潮流,又不断反顾其历史,总是希望能够详尽了解其来龙去脉。世界无穷无尽,万物各有千秋,一颗心起荡跌伏,连睡觉时都在与人辩论或演讲,醒来时又匆匆记下无知的领域。还记得为了草拟一个拍摄独立电影的方案,我去专门研究独立电影史、DV电影制作方法,并特别研究70年代~90年代的香港电影史,结果方案没有写成功不说,反倒让已经看过上千部电影、收藏了几百部电影的自己觉得:“我竟然连一部电影都没认真看过!”即使是原先被视为普普通通的事物,也看出其非凡之处,始知其境界,所谓“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又是山”是也。
我的亲身体验告诉我,世间之事并非先难后易,而是先易后难。打个基础,走上几步路,方便之至;再往前走,便生出恐惧——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恐惧,这便是“本领危机” ;越往前走,哪怕只走一小步,也感到吃力。我现在所思考的焦点,就是这个最简单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效率。要如何避免无用功呢?答曰:需要高效率的交流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如广泛交际、行走四方、深入实际、吸收信息、整理信息等,都是一般的考虑,也是我过去的常态,时常奉行的是“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原则,就事论事,且深论其事,究其穷尽方才罢休。但是毕竟到了这新的一步,眼中的事情已不是往日那般常态,那么又当如何处理呢?这里,我突然想起我在少年时期自创的两个哲学观念。
其一,何为“脚踏实地”?“脚踏”,是用自己的脚亲自去踏,而不是用别人的脚;实地,与虚地相反,它不是空的、模糊的、幻想的,而是可以看到或预见的。这四个字,富含独立精神、自主精神和实干精神,是立世的原则。
其二,何为“进步”?进步是以无数个“进”为主要方向、以无数个“退”为必要准备的不断变化的艰难过程;其最高效率的全程道路,乃是一条笔直的直线。任何进步之中的“进”都是有限的,当你在已有基础上前进时,总有一刻难以再进一步,这表明你的资源已经不足或者用完,若此时你再执意按原有方向前进,则你只可能不断重复你的过去,难以出新。在这个关键时刻,你必须停下来,并退后一步,重新补足并增加、更新你的资源,然后再次直线前进——停下——退后一步——增加资源——直线前进,如此反复循环。
这两个哲学观念直到现在都还在影响着我,尤其是后者。它是我从爱因斯坦“相对论” 超越牛顿“三大定律”的艰难历程中得出的结论,类似于“螺旋循环理论”,又类似于 “中庸”,既可以解释“极端”的可能,又可以解释“自毁”的必要。但必须记住一点:你必须有一个足可贯穿一生的信念作为支点,将你自己稳稳支撑起来,以达到进步中的平衡。

▓深圳宝安 请你解决民工的艰难

作者:杨银波 首发日:2005年2月23日

今天所谈的宝安,如同诸位所知,它与龙岗一道,乃是深圳六区之首。宝安区于1993年1月1日挂牌成立,下辖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观澜、新安、光明十个街道办事处,其外来人口达至380万之多,几近全区户籍人口的11倍。此地南接深圳经济特区,北连东莞市,东濒大鹏湾,临望香港新界、元朗,堪称深圳的工业基地和西部中心。春节前后,我先后收得一批宝安民工资料,透过对这个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的关注,至今已是如梗在喉,不吐不足以释然。

一、宝安的劳务纠纷问题,首当其冲地出在监察力量渗透浅薄,扼杀了解决问题的最佳契机。

若从官方传媒的角度来看,如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方面,民工问题的确被宝安视为头等重点。《宝安日报》一直持续地关注着这一问题,但多是报喜不报忧,如劳动部法制司司长闫宝卿到宝安区督查、调研,宝安区劳动局累计追回欠薪3.4亿元,松岗劳动办仲裁派出庭结案率达99.4%等。然则从我的研究角度来看,这些报道也是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宝安劳务纠纷问题的突出与泛滥,而且他们这些新闻与服务还仅仅是敷衍塞责的浅薄报导。
劳务纠纷问题的严重性,也可以从宝安的治安状况之中得到明证。据悉,近年于宝安发生的刑事案件,98%以上皆是外来人口所为;而出租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如地下加工、窝赃分赃、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假售假、非法传销、杀人抢劫等,则约占全区刑事案件的30%,个别地方高达50%。这就是社会恶性循环。无论顾虑宝安的人口构成,还是顾虑宝安的人才构成,我们都应从彻底解决劳务纠纷问题——尤其是300多万外来工问题——开始,来整体上保障宝安的平衡发展。而第一线者,应是监察。
目前宝安监察不力的状况,可谓形形色色。我举四个临近春节的例子。
(一)宝安西乡凤凰岗连瑭富通电子厂。厂里有个打了三个月工的未成年民工,叫胡治,他要回四川老家上学。这个小民工的辞工书虽是被老板批了,但老板三番五次失信于他,不给他工资。那么这个民工就向宝安劳动局和西乡劳动站投诉,等待的结果就是劳动部门仅仅打了个电话给厂里,人又不来一个。而这个老板,似乎也并没有把劳动局打来的电话当一回事,小民工要工资回家上学的计划被迫取消。这种监察不力,叫做人浮于事,与作秀无异。
(二)宝安松岗潭头四工业区鸣达电子厂。厂里民工的工资低至极点,有的民工四个月加起来才1,000元左右,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一个月才只有十多天的班可上。很明显,即便是放假,也应得工资,这是法律所定。那么究竟是多少呢?好,部分民工跑到宝安劳动局,然后又跑到松岗劳动站,得到的答覆相差一倍。前者说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算,后者则说是40%。这种监察不力,叫做地方割据,各执一词,各行一政。
(三)宝安黄田岗贝工业区12栋林海电子厂。厂里每个月都是第二个月3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并且发工资又不出示工资单。该厂有两分工卡,一份是正常上班时间的卡,一份就是加班卡。厂方公然把民工用“卡钟”考勤出来的工卡,拿去涂改后,再来计算上班时间。无论加到多晚(下午6点~12点,有时赶货加通霄),厂方也只计算四个小时的加班时间,到月尾还用“涂改时间”这种手段来克扣民工的血汗钱。这下民工不服,跟厂方理论,说要到劳动局去告厂方,不料厂方的回答竟是:“我们在劳动局有熟人,每个月都有交钱给劳动局的,就算你们告了也不怕,也告不准的!”这批民工不信,偏要告,打了无数次电话,又跑去劳动局多次,但从来没有人亲自到工厂理会。民工于是绝望了,准备辞职,但老板不批,并且还说“要辞工就扣300多块钱”,然而这批民工的底薪只有350元。这种监察不力,叫做包庇袒护,且从中获利,是典型的官商同谋,沆瀣一气。
(四)更为常见的,如宝安公明第六工业区冠华科技公司。厂里拖欠民工工资好几个月了,没有发过,民工们就跑到公明劳动站,但该站不管。这种监察不力已经发展到了极端,叫做彻头彻尾的不闻不问。
许多时候,矛盾总在此时激化。若民工罢工、静坐、示威、游行等,问题就不仅仅是劳务纠纷问题了,而是政治冲突,刑事手段便赶紧从中插进来了。一个本来极其简单的小事情,经过设着层层关卡的办事障碍,最终民工彻底绝望,那便真的疯狂起来了,酝酿成一桩乃至几桩大事件,如此反覆,实际上是在严重吞噬社会的生命力——亦即互动可能和互动能力——,更遑论对当地治安的冲击?

二、宝安的劳务纠纷问题,出在企业和劳动中介机构无孔不入的盘剥与欺诈,以及由此导致的反作用。

这是十分明显的。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今天,廉价劳动力无论从社会资源、活动能力,还是从信息来源、传播媒介、维权渠道等诸多角度来看,他们都是最可能、也最容易受害的弱势群体。从这种几乎处于绝对弱势的位置仔细观察过去,诸位看到的是他们心有不甘地丢弃劳动果实,听到的是无助、彷徨,以及来自底层的报复的呐喊。这些声音,至少我本人已经听到,并且已听过无数次了。请听最近这些最真实的声音。——
(一)宝安石岩第一工业区兰博玩具厂。一名民工说:“我们真的是受不了啦!快过年了,我们都要回家。可是老板不给我们结工资,我很气,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啊。好多的员工因为辞不到工,都是自离的,都把工资丢在了这个兰博厂。老板赚黑心钱,他该死。我明天就要回家,最迟也就是明天早上要拿到钱,不给的话我连路费也没有了。我是一个比较冲动的人,他要是不给我们钱的话,后果我也不知道怎么样。”
(二)宝安公明长圳裕同印刷厂。一名民工说:“难到国家的法律是‘只讲,不执行’的晃子吗?我们真的好累,我们需要公平、公理,我们需要休息!厂里生产忙,我们能理解。但是我们的老板、管理者,他们有没有考虑过‘我们是人,不是机器’?所谓的‘人性’就是这样的吗?21世纪的中国是这样的吗?21世纪的特区就是‘特’在这里吗?我们好可怜!”
(三)宝安福永津润声实业有限公司。一名民工说:“都快过年了,我该怎么办呢?难道在这个公司里工作了一年,到最后的1,080元钱还是领不到吗?打工妹的钱就那么的无所谓吗?这个春节我还以为我会开心地过呢,没想到辛勤工作了一年,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为什么呢?我想不明白一个公司也不可能多了这1,080元钱,他们就会有多开心。可是我们打工妹们呢?那可是我的报酬啊,是我们应该得到的啊!”
(四)宝安福永某电子厂。一名民工说:“前几天我的一个手指因工受伤,被机器压了一下,去医院花了300多块钱,要求老板报销,老板不肯,说我是自作自受的。我请假一个星期养伤,老板不肯给我算工资,还说我误工那么多天,把我上个月的工资都扣住不放。就快要过年了,我好想回家啊,可是连车费都没有。帮帮我啊,我该怎么办?”
(五)宝安沙井旺纬音箱厂。一名在生产部工作的民工说:“他没有权力说打我就打我啊。我胆小,当时什么都没有说。第二天,我就递交了辞工书,是急辞工。作为一个打工妹,我不知道怎么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六)宝安公明世通职业介绍所。一名求职民工说:“我是一个残疾人,来自广西。经世通介绍了一个星期,可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我要求退钱,就是220元的手续费。以前说没有找到工作,全部退还的,可现在他们只退10%。我要求退150元,他们不退,还打人。结果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签字退还了我30块。那时候我身上就只有这30块了,而我朋友又刚刚回家了。几天过后钱用完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到最后,我抢劫了一个女孩子,看到她在地上哭喊,其实我也不想啊,我也是被逼的。”
(七)宝安沙井威昂职业介绍所。一名求职民工说:“我是一个受骗者,希望其他的工友不要再被骗啦。每天看见人一个一个地进来,我的心就好辛酸。”

三、后记

据我所知,宝安现有9,000多家企业。在我视野范围之内,确切地知道侵犯民工权益的企业起码已到100家的上线,如:宝安公明永盛塑胶五金玩具厂、西乡卓易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西乡勒竹角村三胜电子厂、沙井捷德电子厂、沙井林坡坑工业区卓亚士电子厂、松岗塘下涌工业区扬丰机电厂、松岗东方大田洋工业区区6栋公司、福永新和村耀基印刷厂、田寮怡景工业区凯杨模具厂、鹤州万邦电子厂等。一个接一个的真实案例堆积如山,实在难以在此一一赘述。不同的是,有的企业是针对个别民工或部分民工,有的企业则是多年以来一黑到底,几乎所有在厂民工,皆是无力回天、哭天无路,可谓“顽劣之极”。
其手段,除上述之外,另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类型。比如:民工要辞工,可老板说要等招到新人才能批准。比如:正常辞工后,民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要被压几个月,还要签一个合约,内容是民工在此几个月内不得从事同样的工作,否则这些工资老板就不发给民工。更恶劣的是工作之中的劳累与艰苦。比如:每天加班四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超过100小时,日日月月如此,根本就没有加不加班的区别,而且加班费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1:1.5来发,每个月必须上足29天班,而剩下一天是白夜班中转。一般请假不批,国庆节、劳动节,各一天,偶而还没有,春节顶多也就五天,也就是说,每年民工最多只享受了七天的休息时间。至于“合同”一项,那就更是企业玩手段的强项。最寻常的是出了劳务纠纷之后,民工必须依靠搜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证据,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庭提出申请……
曾记得我与一位杂志主编交流,席间他发自肺腑地对我说:“上面根本就没有看到下面嘛。他们就像什么呢?就像被云层死死地封住了似的。所谓下情上达,基本上只有万分之一的把握,这就是既丑恶又无能的官僚主义,他们已经彻底丧失了真正的政治能力!”此兄台信息广泛,又是激烈性情,不料最后却补上一句,“关键要看你能不能影响到伴随在他们左右的那些人”,奴性不改,半煞风景。我的个人意见嘛,是首先要做到对劳动部门行政操作的强有力监督,这个监督有它的重要标准,那就是看这些劳动局、劳动站是否尽力做到了信息的透明化和深入化,以及被看得见的实际效率又是如何。这里面,媒体的独立、教育的接轨、交流的畅通、法治的深入,以及民工自身的团结与奋斗,都是这个强有力监督体系的重要成员。
想起去年两会的时候,宝安人大代表张建国从社会治安的角度,拿出过一份提案,其核心是“加强外来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公平地讲,张建国先生只讲到问题的一个侧面,而且还只是一个既传统又强硬的一面。我想做一个补充,那就是作为政府,更应发挥出来的、且能“可视”的另一个更大的面:服务。在我看来,实实在在、认认真真、“言必行,行必果”地化解外来人口的矛盾——尤其是他们的劳务纠纷——,乃是一项更具前瞻性的高尚服务事业,比之打击犯罪,其意更深,其面更广,且更治源头。
如若不然,数千亿张纸也装不下宝安民工的血泪史,其艰难疾苦之成功解决,将遥之远兮,不可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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