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

║壹刊║2009/04/22

║壹刊║20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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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录

01.内蒙古男子发帖举报征地问题被判刑 重审再加刑 …京华时报
02.青年发帖举报遭追捕续:已获国家赔偿…………………人民网
03.青年发帖遭追捕事件损害公权力形象…………………人民日报
04.四川蓬溪青年网上发帖称领导是败类被刑拘………华西都市报
05.网上发帖频被抓呼唤完善自诉标准……………………法制日报
06.北理工教授博客称奥数教育比黄赌毒更可怕…………信息时报
07.北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杀 临终博文留悬念 ………广州日报
08.郑州村庄传言多个孩子被挖走器官………………………大河网
09.中国黑客威胁论,褒扬还是谴责?……………………潇湘晨报
10.“告密档案”与对一个时代的反省……………………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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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为非赢利性电子杂志,当中所言谨供参考思索
◎创刊:杨银波[独立作家],2008年五四青年节创刊
◎宗旨:以公民之力,推动维权公益,追求民主自由
◎备注:转载须注明作者及原载媒体,关注堪比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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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一]个人的刊,一个[人]的刊║
║刊║║一种热血的刊,一种奋进的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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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男子发帖举报征地问题被判刑 重审再加刑

来源: 京华时报

核心提示:2007年和2008年,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因网上发帖举报征地问题两度被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重审后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因为网上发帖而被抓的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已在牢狱中被羁押1年。2007年和2008年,他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鄂尔多斯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首次发帖:拘留

  他帮朋友发帖,朋友同样被拘留10天

  吴保全今年39岁,内蒙古乌海市人。十几年前做服装生意时,与鄂尔多斯的康树林相识。后来,吴保全迁家至青岛,但两人常有联系。

  2007年9月6日,吴保全在与康树林电话聊天中得知,康树林的农村老家被政府强行征地,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村民们苦诉无门。

  吴保全建议把这些情况发到网上,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但康树林不会上网,吴主动提出帮忙发帖。

  第二天,题为《领导:你要杀你的农民姐弟?》的帖子出现在网上。

  帖子里说道,鄂尔多斯市郊哈巴格希村和邻近的寨子塔村,5万多亩土地被强行征收,政府以最低250元/亩的低价征收,以最高82万元/亩的高价拍卖。而给农民的承诺,没有完全兑现。为此,村民连年多次上访,没有结果。

  几天过去,跟帖寥寥。

  9月16日,3名鄂尔多斯警察出现在吴保全面前,当晚将其带离青岛。到鄂尔多斯后,吴保全连夜受审,被告知因在互联网上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罪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第二天,康树林也被抓,同样被行政拘留10天。

  二次发帖:逮捕

  吴保全调查后再次发帖披露征地内情,被捕获释后,吴保全没有离开鄂尔多斯,而是进村调查,想把征地事件弄清楚。

  哈巴格希村和寨子塔村的村民争相向吴保全大吐苦水。吴保全发现自己不是说过头了,而是说得还远远不够,他决定继续帮村民。

  2007年10月到11月,吴保全以网名“找我吗”,在大律师网、文学博客网、记者网等发表题为《鄂尔多斯市浮华背后的真实情况——一些不敢公示的秘密》的帖子,抖出一串问题:鄂市以建设鄂市市府所在地东胜区的康巴什新区为名征地,共征地约48000亩,只有内蒙古自治区的批准文件,而没有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其合法性还在争议中;

  相关征地文件规定,水浇地每亩补偿2.5万元,旱地每亩2万元,荒草地每亩1万元。而哈巴格希村和寨子塔村村民实际得到的是:水浇地5757元/亩,旱地800元/亩,荒草地250元/亩;

  政府原本答应无偿给村民每人2亩水浇地,并配备水库。水浇地落实了,水库也建好了,但水库被卖掉,村民拿钱才能浇水。结果,水浇地变旱地,村民损失巨大;

  政府原本答应无偿给每户农民搭建0.5亩温室大棚。大棚建好后,没分给村民,而是被拍卖掉。

  和第一次发帖一样,该帖并未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吴保全没有气馁,几次前往鄂尔多斯调查取证,并鼓励村民齐心协力,把该得的各项补偿拿回来。他四处联系律师,将希望寄托于法律。最后,村民们委托他把村民筹集的20万元交给律师事务所。

  2008年4月27日,正在沈阳办事的吴保全被抓,理由是他捏造事实发布帖子,侮辱、诽谤他人及政府。

  2008年6月4日,吴保全被正式逮捕。

  一审:诽谤政府

  法院认为发帖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

  8月20日,吴保全被提起公诉。9月4日,在东胜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因检方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公诉人没有到场。由于无法应答吴及其辩护律师赵鹏的无罪辩护,法官裁定择日按普通程序审理。9月23日,第二次开庭审理。

  律师赵鹏以诽谤罪构成要件不全辩护,公诉方则只是围绕征地是否合法、补偿款是否合理、承诺是否兑现等问题进行陈述、举证,力证吴保全捏造事实。

  2008年10月17日,一审判决结果宣布: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法院认为,吴在没有全面了解康巴什新区开发情况的前提下,只听信少数人言语就公然在网上捏造事实发布帖子辱骂诽谤他人及政府,给个人及本地区造成恶劣影响,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

  重审:加刑1年

  重审判决书没有对吴保全新的指控罪名和证据

  拿到一审判决后,吴保全作出决定:上诉。

  今年1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保全犯诽谤罪事实不清”。

  2月19日,案件在东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前来旁听的40多名失地村民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吴保全。当天,被关押了10个月的吴保全获取保候审,他以为无罪获释近在咫尺。

  第二天,吴保全第三次被关押。

  3月10日,重审判决书转到吴保全手中: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

  重审判决书中,没有看出对吴保全新的指控罪名和证据。

  吴再次上诉。4月17日,他得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对于两份事实依据大体相同、结果却不一样的判决书,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第一次裁定为“事实不清”,第二次则裁定为“维持原判”,间接承认“事实清楚”,原因何在?

  参与合议过吴案的该院刑事庭副庭长刘银福称“这个没法说”。他一再重复,裁定是审判委员会做出的,吴如果不服判决,可以走法律程序。面对记者一行几人的追问,他多数时间保持沉默。

▓青年发帖举报遭追捕续:已获国家赔偿

来源: 人民网

核心提示:16日下午,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谈及青年发帖举报遭跨省追捕事件时称,公安机关在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秦玉海称感谢网友对河南公安工作的监督并道歉。

今天下午,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就河南公安大走访成效和省内公安工作情况,接受本网记者采访并与网友交流互动。秦玉海详细介绍了河南公安大走访采取的措施和经验。

在谈及灵宝事件时,秦玉海指出,公安机关在王帅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如果定诽谤罪,按王帅这个情况又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有两个要件,一个是自诉案件,第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这个事情都够不上。

秦玉海指出,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这个事情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法制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查找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应该吸取什么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我看到很多网友对王帅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和自己的观点,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河南公安工作的监督。作为河南省的公安厅长,在我们省出了这种问题,在工作上我也有责任,在这里我也向大家道歉。

新闻回顾:上海青年发帖举报家乡河南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

摘要:08年5月,河南灵宝市政府“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上海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网上发帖,因言获罪,被灵宝市网警跨省抓捕。

青年发帖举报遭追捕续:官方称对领导干部伤害很大

摘要:上海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河南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被关8天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4月10日,河南灵宝党政公众网上出现一篇管理员发出的帖子,称网帖和报道给灵宝造成了不良影响,对党政部门及干部造成很大的伤害。

▓青年发帖遭追捕事件损害公权力形象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李泓冰 

眼下,对网络爱恨交加的人不计其数。但谁也不像青年王帅这样有切肤之痛——仅仅因为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批评家乡非法征地的一些做法,便惹上飞来横祸:家乡警察远赴上海千里追捕,他被拘留了8天。

  这则新“拍案惊奇”,着实令人难以置信。

  从记者调查看,王帅帖子里所披露的,似乎挨不上“诽谤”的边儿。一个公民对地方政府的举措有意见,多方投诉无果,在网络上正常表达自己的意见——本是合理合法的举动,竟被视同“犯罪”。相反,身处公权力一方的地方官员,倒有诸多过分举动:且不说千里追捕师出无名,单说抓了人以后,强迫承认莫须有的“照片是移花接木”,让其家人“砍了地里的果树就放人”,都明显于法无据。

  与王帅此前向当地国土部门举报,被置之不理长达半年左右相比,这一回的“处理”速度相当快。从王帅2月12日发帖,到3月6日王帅被拘留,不过20多天。从重庆“彭水诗案”、陕西“志丹短信案”等到这一次“网帖获囚案”,一些基层官员“处理”信息时代他们不喜欢的舆情时,手段如出一辙:迅速出动,抓人、关人。

  如果只是个别地方也就罢了,让人费解的是,何以如此众多的基层官员,一碰到让自己“不高兴”的舆情,便“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呢!

  曾经听过一说法,“那时候好管啊!哪像现在,什么人什么话都敢在网上说,管也管不住!”

  在有些人眼中,如果没有网络,王帅们的常规举报最合理的结局,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于是政绩与形象不受影响。如今,这个“管不住”的网络,令一些人极不适应,极为愤懑。何况不少腐败案就是从网络上的“星星之火”,燎原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们不能不生出惕惧之心。

  然而,他们的惕惧,不是迅速改掉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而是“你说我就抓你”,竟是顾不得之前已经有人为此声名狼藉,也要前仆后继。

  且住!

  王帅们手中,有着“尚方宝剑”,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岂可随意剥夺?建议那些地方官员改变那种陈旧过时的思想观念,学会在网络时代如何与时俱进,不要再让公权力的形象、基层政府的形象屡受伤害……

▓四川蓬溪青年网上发帖称领导是败类被刑拘

来源: 华西都市报

核心提示:遂宁市蓬溪县青年邓永固因在网上发布帖子,称“高升乡在退耕还林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称遂宁市、蓬溪县及县林业局有关领导是“败类”,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拘,昨日上午公开审理。

遂宁市蓬溪县青年邓永固在网上用真名发布帖子,称“高升乡在退耕还林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称遂宁市、蓬溪县及县林业局有关领导是“败类”。去年10月17日,邓永固因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拘。12月31日,蓬溪县检察院正式向蓬溪县法院提起公诉。昨日上午,蓬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永固涉嫌诽谤罪一案。

被告出庭受审笑言“我没罪”

昨日上午8时50分,蓬溪县法院某审判厅座无虚席。9时许,一个穿着囚衣、戴着眼镜的年轻人被押上审判席。“他就是在网上发举报帖的邓永固,他已被关押了半年!为了办理他的案子,蓬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出动了。”知情人说。邓永固刚进入法庭时,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人微微一笑,还举手打招呼:“我没罪!我没犯什么罪!”

邓永固今年34岁,是蓬溪县高升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去年10月17日,因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拘。10月30日,蓬溪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14日,蓬溪县公安局将邓永固涉嫌诽谤罪一案移送蓬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31日,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指控构成诽谤罪

邓永固被关进大牢、被送上审判席,是他在网上发布的一篇帖子给他惹的祸。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说,2007年6月6日,邓永固在其博客中,发布了一篇名为《铁证举报遂宁×××的腐败》的帖子,在没有任何组织对何某、朱某、曾某、张某等4位领导干部作出违法违纪结论的情况下,邓永固称4人是“败类”,并将4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在网络上公布,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邓永固故意捏造事实,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诽谤,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声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应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永固在这篇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姓名、电话、电子信箱。

焦点之一:程序是否违法

在庭上,国家公诉机关同邓永固的辩护律师郑其银展开唇枪舌剑。郑其银以此案办案程序违法、邓永固不具备构成诽谤罪的要件为由,为邓永固作无罪辩护。“办案程序是否违法”成为双方争论的第一个焦点。

郑其银认为,犯诽谤罪是自诉案子,不应该成为国家公诉案件。自诉案子即“告诉的才处理”,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邓永固涉嫌诽谤的案子怎么成为公诉案件了?怎么能动用国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公诉机关表示,辩方断章取义,我国刑法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对此,郑其银认为,邓永固帖子措辞尽管有些偏颇,但根本没有严重危害蓬溪的社会秩序,更没有危害国家利益。因此,何某、朱某、曾某、张某如认为被邓诽谤,完全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公诉机关不该介入。

焦点之二:是否构成诽谤罪要件

邓永固的帖子是否构成诽谤罪的要件,成为双方争论的第二个焦点。

公诉机关表示,没有任何组织对何某、朱某、曾某、张某等4位领导干部作出违法违纪结论,然而邓发帖称何某、朱某、曾某、张某是“败类”,并将4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在网络上公布,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损害了何某、朱某、曾某、张某的个人名誉,给何等4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郑其银认为,诽谤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邓的帖子只是举报何等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只是针对他们的“官格”,并没有侵犯他们的人格尊严。并且,公诉机关也没有证据证明邓公布他们的姓名、手机号码给他们究竟带来什么损失。

公诉机关表示,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邓在帖子中,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说何等人是“败类”。

郑其银说,邓在帖子中说何等人是“败类”,这只是网民偏激“评价”,不能视为捏造事实。“不能用偏激的话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庭经过调查、质证、辩论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网上发帖频被抓呼唤完善自诉标准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邹云翔

  2007年和2008年,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因网上发帖举报征地问题两度被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重审后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4月20日《京华时报》)。

  长期以来,总有一个怪象困扰着人们,法律上写得明明白白的自诉犯罪,时不时地被人作为公诉犯罪来处理,这样程序上的法律虚无主义告诉我们,对于类似的发帖被抓现象,不能满足于个案的纠正,我们应该有着一体化的解决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护公民的权利。

  首先,程序上应明确自诉转化为公诉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刑法规定的自诉案件,作为公诉案件立案的,其立案权应该上提一级,防止地方势力影响司法程序。检察机关对于此类案件审查批捕的应当统一由省级院批准。其实我们心知肚明的一个事实,就是之所以大量的类似案件存在的根源,在于司法过程受到了干扰,在现行的体制下,我们必须借助于上级司法机关的相对超脱,来实现在此类案件上的公正,防止地方司法机关“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现有机制下实现最大限度的公正。

  其次,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侮辱罪、诽谤罪应当由自诉案转化为公诉案的实体条件。侮辱罪、诽谤罪,除侵犯重大公益的,在刑法上为自诉案件,但是在实践中因为种种对于刑法不正确的理解,将并不涉及国家社会重大公益的相关涉案行为,如涉及一地县委书记等官员,甚至私营厂长等社会人士侮辱诽谤行为,这些本质上属于自诉的案件,作为公诉案件处理,由公安机关拘留、检察机关批捕,法院判处实刑。除已经曝光并得到严肃处理的案件外,各地尚有一些未曝光的案件,这些自诉转公诉的案件有损于法律的严肃性,无助于对真正侵犯公益必须进行公诉的案件的处理,影响了对于此类犯罪刑事公诉的威慑力。

  最后,还希望在必要的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起诉主体的不适格的诉讼,作为无罪处理、从司法上予以制约,明确凡是违反法律规定,不合乎自诉案件转化为公诉案件条件的,因为控告主体不适格、检察机关应一律不起诉,法院也应一律作无罪判决。虽然时不时暴露出类似的案件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但无论怎样,人们都应努力保持着对于法律的敬畏,希望通过一体化的解决机制,来克服当前严重损害法治形象的类似案件。

▓北理工教授博客称奥数教育比黄赌毒更可怕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张志超 梁健敏 王玉

“全民奥数”似乎成为这个时代学生读书的重要符号。近日,广州市奥校等机构开始招生报名,又引发新一轮的奥校热。为何奥数这样热?原来民校小升初考试在即,不少家长把奥数作为择校利器。然而“奥数”对学生智力是否有用?教师和家长却莫衷一是。

与此同时,北京理工大学文学院教授、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在其个人博客(blog)上发表文章,称要“打倒万恶的奥数教育”,并称奥数教育对少年的毒害比“黄赌毒”还厉害。杨教授的言论,立刻在互联网上引起广泛关注。

教授炮轰

“奥数教育完全违背教育规律”

4月15日,北京理工大学文学院教授、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打倒万恶的奥数教育》。在文中,杨东平认为,目前奥数教育的泛滥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不仅损害了青少年的休息健康,更让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是完全违反教育规律的。

杨东平甚至称,奥数对少年儿童的摧残之烈,远甚于黄、毒、赌,远甚于网瘾网迷,说它“祸国殃民”毫不过分,“青少年正被少数人的物欲所绑架,他们打着‘智力开发’、‘优质教育’、‘培优’的美丽旗号,内外勾结,在牟取私己的暴利!”

4月19日,杨东平又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我为什么反对奥数》。在该博文中,杨东平解释了为什么称奥数对少年儿童的伤害远远大于黄赌毒甚至网瘾, “原因很简单,因为黄赌毒之类受害者少,影响的是极少数所谓的‘问题学生’;而奥数班、培优班之类,大面积覆盖学校教育,堂而皇之地绑架了大多数学生、尤其是所谓的好学生,贻误、伤害着整整一代少年儿童,当然情节更为严重、性质更为恶劣。”

杨东平的博文发表后,立即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记者看到,截至昨日,该博文的点击率已经超过45万,评论则有6329条。记者浏览网友们的意见看到,不少网友对杨东平的意见均是持支持态度,并有网友希望杨东平能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在社会上降低学习奥数的热度。

广州现状

一个班近半学生“挤”奥校

4月20日,与广州市小学数学奥林匹克培训学校(简称市奥校)联合招考的飞翔奥林匹克教育培训中心(简称飞翔奥校)公布招生简章, 并开始接受报名,对象为小学五年级学生,5月下旬即举行联合招考。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广州奥校种类繁多。在小学有市奥校、区奥校;在中学则有华附的省奥校,以及其他中学的奥数特长班,此外还有民办的奥数培训机构。

穗数学老师过半教奥数

记者在培正小学、华师附小、东风西路小学、朝天路小学等学校调查发现,在三、四年级的班级里,每班读奥数的学生将近一半。东风西路小学班主任李娟称,在46人一个班里,有约20名学生都会去报考市奥校,已经形成了千军万马挤奥校的场面。

据记者了解,以市奥校为例,每年招生1000人,可是报考人数众多。一个班20人报考能够考进的只有3~4人,竞争比例达到1∶5。而中学阶段的省奥校更不用说了,每年全省报名的人数近2000人,可是招生数不到100人,竞争比例可谓高达20∶1。在不少家长眼中,考上省市奥校成为荣誉的标志,即便考不上,也会让孩子继续在区奥校“修炼”。另外,据相关人士识透露,目前多所小学的数学老师过半都是奥数老师,他们通过培训考核已具备辅导奥数学生的资格。作为家教的奥数老师一般为三四个人的小班上课,1小时收费约为100到150元。有学校的语文老师感叹,现在奥数老师真吃香,一周七天都能兼职赚钱。

为何奥校这么热?记者了解到,不少家长都是冲着民办16校联考而来。一年一度的民校联考将至,在必考的语数英三科中,惟有数学是120分。广州育才实验学校有关负责人就称,除了100分基本题之外,剩下的20分就是选拔性的难题。虽然该负责人多次强调不一定考奥数,但是在家长普遍认为,读过“奥数”才有机会解决难题,因此纷纷未雨绸缪。据称,以往从三、四年级才开设的奥数班已经提前至一年级,更有甚者,幼儿园也增设“趣味数学班”为小学读奥数作铺垫。

子女读奥数家长很矛盾

挤进“奥校”,对学生而言可能是兴趣也可能是压力,可是对于家长而言就是花钱花时间的劳累活。一位小学生的妈妈向记者埋怨,让孩子参加奥数班是迫于无奈,“其实有时间我真的宁愿让孩子多休息,或者培养其他兴趣,但是孩子说班上其他学生都去参加了,不让孩子去学奥数又怕会影响他的数学成绩,所以我们作为家长有时候也很无奈啊。”

网友辩论

反对: 让教育投机者大发考试财

网友“netfocus”认为,就小学而言,“奥数狂热”源于小升初升学理念及制度同资源畸形格局的无奈冲突,“奥数学习从上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的积重难返,三令五申也不管用,就像政府部门多次要求下令保证中小学生睡眠小时数一样,不是一般的扯淡。睡眠时间能以控制,但只要国家一纸令下,严禁举办各种奥数比赛,或者禁止因为参加过奥数比赛而获得升学加分,这样奥数热很快就会消褪。”

新浪一匿名网友就认为,家长们乐此不疲地送孩子去参加奥数比赛,正是国人急功近利的表现,“国人急功近利,要现报的畸形思维的表现,也让那些教育投机商有了大发考试财的机会。现在很多老师的表现就像在搞传销,只注意自己的荷包,决不管儿童的身心健康。”

支持: 能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

虽然大部分网友认为奥数应该取消,但也有部分网友对奥数是持支持意见的。“举办奥数班,举行奥数比赛,其实是为了开发学生们的逻辑思维,更好地辅助学生们对其他科目的学习。”新浪一匿名网友如此留言。

此外,一ID为“翻越心灵的刀锋”的网友也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反驳杨东平“打倒万恶的奥数教育”之说。“首先,奥数本来就是一种竞赛,就像奥林匹克运动会,总会有非比寻常的游戏玩家,自然就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参加。”网友“翻越心灵的刀锋”说,“另外,参加一个高水平游戏,必定是要接受严格训练的。”

中立: 是应试教育模式下的缩影

此外,还有网友认为,奥数教育只是中国应试教育模式下的一个缩影,“经过几年的死板的、高强度的学习,谋杀了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孩子考试成绩不如中国的孩子,但创新能力却远远高于中国的孩子,教育“科举制度”不改,教育的现状永远不会得到改善!

评论员金婕也发表评论,称“‘潜规则’不根除 ‘奥数热’难降温”。金婕认为,目前“奥数热”难以降温,主要是因为很多升学考试都很看重是否参加过奥数比赛,是否获奖等。金婕说,在现实的情况下,“奥数”被叫停了,“后奥数”们还会卷土重来,“与其寄希望于‘游戏规则’的改变,家长们还不如先转变自己的观念,因为对孩子的步步紧逼,最终只会挫伤他们的求知欲望和发展潜力。家长们不妨把眼光放远一点,因为即使一路过关斩将考进了名牌大学,那也并不意味着孩子将来都能步步领先、终身领先。”

专家点评

“社会上的奥数班已经开始变味”

在数学教育领域颇有建树的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张敏强表示,小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兴趣多,而且随着年龄的不同兴趣爱好也会改变。如果孩子喜欢某一种学习班,家长们就应该让他们学,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一味地强加在孩子的身上,培养孩子自身的兴趣才是关键。

张敏强认为,就目前而言,社会上的奥数班已经开始变味,其中有两点原因,其一就是因为目前奥数班跟高考已经挂钩,如果你的奥数成绩好就可以免试就读好的大学。另外就是奥数跟家长挂钩,家长认为孩子进入的奥数班就可有好的成绩,所以家长就让孩子去学习。

第二个原因就是舆论的引导,虽然学习奥数后也许能上一个好一点的初中,但是对以后未必会有帮助。像现在很多奥数学习班都有不正确的引导,其中类似一些“不要让你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等引导词,中间的意思就是说你的孩子不学奥数别的孩子学习了奥数,就说明你的孩子已经输了别人一截了吗?这样的引导是不正确的。

张敏强表示,除了引导和兴趣之外,就是现在社会上的奥数班需要规范化,奥数重在精而不在多,不是多多益善就好,也不是读了奥数就能成才。这就要有规范的教学,像现在社会上的一些英语班、奥数班等,一次上课100多人,能够做到精、细、准么?肯定做不到。他建议,地方的教育部门应该对奥数有一种好的管理方式,来规范现在的奥数班。张敏强说,像现在小学生都是针对一些奥数的课程去复习,这些对孩子没有太多的帮助,建议家长们要针对孩子自己喜好,来激发孩子自身的潜在力量。只有扬长避短,才能因材施教。

▓北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杀 临终博文留悬念

来源: 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北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冯翔于昨日凌晨2:00左右在位于绵阳现代花园的家中去世,现年33岁。据公安部门初步勘验系自缢身亡。其生前的博客中多次提到儿子的遇难与悲痛心情,此外博文中有“我的存在,是他们的恐惧”等字眼,疑曾受人逼迫。

昨天凌晨2时,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冯翔在绵阳家中去世,现年33岁。据公安部门初步勘验系自缢身亡,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昨日下午,一股压抑的气氛笼罩在安昌镇北川县党政机关临时办公大楼内,干部们都对冯翔的离世不愿评说。几经周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但与冯翔非常要好,堪称“哥们”的钱先生(化名)向记者透露,冯翔是一个内心世界非常丰富的人,但却往往会钻“死胡同”。钱先生称,冯翔这一年来经常开导妻子不要为儿子的离去太过悲伤,最近他妻子情绪已经渐渐好转,他们还计划再要一个孩子,没想到冯翔竟先离妻子而去。

钱先生说,地震后,冯翔像变了一个人。“地震前他与我们这帮哥们经常出来喝酒打牌,地震后就很难约他出来吃饭,他每天一下班就会回绵阳的家陪他妻子。”

钱先生说,冯翔的孪生哥哥在绵阳买了套房,给了冯翔与妻子住。冯翔的妻子在绵阳市某部队小学当老师,那里的学生都来自曲山小学,每天下班他都拒绝饭局,开着“奥拓”赶回绵阳,从安昌到绵阳有四五十公里,他每天都这样来回。“有时约他出来,他经常提到‘死亡’,挂在口头上的一句就是‘人死了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摘自冯翔博客

他在0时53分写下最后一篇日记——《很多假如》;

他在1时12分在博客中跟网友作最后的道别:呵呵,再见,再见,下辈子相逢吧……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他说,他所有的快乐、幸福、憧憬、梦想和未来,都被在地震中痛失的爱儿带走了;

这个叫冯翔的羌族男子,北川县宣传部副部长,于昨日凌晨2时,将死神的手揽到了自己的颈上,结束了年仅33岁的生命。

他另一篇临终博文《我只告诉您三点》,又给后人留下了不尽的悬念。是他无法承受地震中的丧子之痛,还是另有隐情?

痛失爱子:

他一度对生命和未来绝望

翻读冯翔的博文,每一篇都可以读出他对远在天国的爱儿的泣血之痛。从文章里可以看出,他在地震前是北川县宣传部新闻办的宣传干事,也是《绵阳日报》的驻县记者。

他说:“于我而言,在5·12之前的日子,可以用充实、恬淡、幸福等诸多祥和无比的词汇来形容。我对自己的工作喜爱并且胜任,妻子温柔贤惠,儿子乖巧无比,刚刚上一年级……两年前,我东挪西借花费15万元,在县城老街的十字口旁边买下一套14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我把所有的热情,都交给了逐步小康的生活。”

可是,那场地震,摧毁了他的家,更夺走了他视为生命的儿子,还有另外7名他至爱的亲人。

他于2008年9月26日重开的QQ空间里写道:“5·12大地震之后,丧子之痛不分白天黑夜,不管晴天雨天,总是无休止地折磨着我。我永远停用了我以前的博客,我永远停用了一个曾经用了7年的QQ号码,并把它送给远在天堂的儿子。”

重新坚强:

计划再生个孩子叫“冯想墨”

但在后来的日子里,他看上去战胜了丧子之痛。在去年9月重开的空间里,他详细记录了他的心理路程。他说:“虽然步履维艰,虽然伤痛满怀,我还是得坚强起来。”

他开始进行“坚强的回忆”,撰文回忆地震中的人与事,包括自己的儿子。他开始拿起笔,书写这场灾难。

3个月内,他写的20万字的第一部羌族乡土风情小说《策马羌寨》完成了初稿。他的另一部反映北川大地震的纪实文学作品《天堂或者人间父母或者宝贝》也进入了写作程序。

他还给儿子在网上建了一个纪念馆。他甚至还为未来的孩子起好了名字。他说:“以后我的孩子,将取名为冯想墨、冯念墨,以此纪念我的爱子,我的天使。”

一个自称是冯翔挚友、网名叫老党的网友提到,去年10月,他与冯翔就北川农办主任董玉飞自杀事件聊天。冯翔连续发了几个开心的QQ表情说:“党哥,放心!我不会自杀,我会很好地活着,看看北川的未来!”

一切迹象表明,冯翔似乎走出了阴影。

再次抑郁:

让爱子在天堂门口等他

然而,从2008年10月5日他的一篇博文里可以看出,董玉飞的死给他的影响并不像他说的那样。他在博文里写道:“从某个角度而言,玉飞兄的故去提供了一个范本。找到自己的爱子,照顾着他、爱护着他,不弃不离。”

在纪念儿子的文章里,他不断地回味着亲吻儿子时儿子身上尚存的奶香;他不断地回想儿子留给他的最后的背影……

他在一篇文章里对逝去的儿子说:“瀚墨,你要记住,一定在天堂的入口处等着我们,我们要补偿曾经未曾给予你的幸福和快乐……”

有人对他“下手”不留情?

如果没有冯翔临终前的两篇博文,可能所有对他死因的猜测都会归结到他因丧子之痛和灾难阴影而产生的抑郁症。

可是,在《我只告诉您三点》这篇博文中,冯翔说:“我本苟且偷生,不要逼我……请您手下留情,不要让我无路可走……”

在发表于死前一小时的题为《很多假如》的日记中,冯翔写道:“……假如,某一天,我死了,儿子,那是我最幸福的事,我会让你妈妈,把我的骨灰,撒在曲山小学的皂角树下,爸爸将永远地陪着你,不弃不离……”

他又说:“假如,某一天,我死了,亲爱的朋友,请你们不要忧郁,我的离去,让很多人快乐,让很多人舒服,我的存在,是他们的恐惧……”

在日记后的留言中,有一段他跟名叫“未来不是梦”的网友的对话。

“未来不是梦”:你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你不能让你的敌人高兴!

冯翔回复:(QQ表情“握手”图案)下辈子相见,再见了。

“未来不是梦”:我生性倔强,在敌人面前我绝对不会低头……求求你,不要让我们伤心行不?还有许多人在关注你。

冯翔回复:(QQ表情“再见”图案)再见吧,永恒吧……

这是冯翔最后的回复,时间是1时16分。这个名叫“未来不是梦”的网友可能是与冯翔最后对话的人。

▓郑州村庄传言多个孩子被挖走器官

来源: 大河网

核心提示:近一个月来,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一村流传一个说法:有多个孩子被挖走器官。家长提心吊胆,当地小学下发通知请家长及时接送孩子。经调查,不存在孩子被挖走器官之事。学校称因确有一学生上学途中险被绑所以建议家长接送孩子。当地公安局和政府表示要防止传言蔓延。

近一个月来,在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须水村,村民中流传一个说法:有多个孩子被挖走器官。该说法散开后,当地许多家长提心吊胆,当地小学也为此下发通知请家长及时接送孩子以防意外。

这一说法属实吗?警方称纯属子虚乌有,下一步他们将对散布谣言者展开调查。

谣言:须水七八个孩子遇害 有的被挖去了器官

昨日上午11时许,须水镇中心小学外的大桥旁,聚集了一批家长。离放学还有半个多小时,他们都已准备接孩子回家了。而在一个多月前,他们中有些人甚至不知道孩子几点放学,更别说接送了。

这一改变,要从一个传言和一封告知书说起。

传言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没人能说清。来接孩子的张女士只记得,某一天,突然听到大街小巷的人都在议论一件事:公安局说了,3月4号走失的6岁小女孩文文的尸体,在荥阳二十里铺村被人发现了。小女孩的眼角膜、心脏等器官被人挖去了。

之后,又有了新的传言。1月份东门坡淹死在水坑里的两个孩子,器官也被人割走了……有人大白天闯入须水镇中心小学,试图用麻袋装走一个孩子,被老师制止了……已经有七八个孩子遇害……。

此后不久,家长就收到了须水镇中心小学给家长的告知书,说街上丢了孩子,请家长及时接送孩子上下学。传言愈演愈烈。

从那之后,须水镇中心小学门外的家长越聚越多,无人接送的孩子们也开始结伴回家。须水村的一些孩子再不敢随意出来玩了,更不敢接近学校附近的臭河沟。

调查:俩3岁小孩意外去世被误传“挖心”

传言包括王家台海艳敏的孩子。总有人问她:“你孩子咋了?听说器官被摘走了?”

面对传言,海艳敏显得无奈且悲伤。

海艳敏清楚地记得,1月4日下午4点,她在家洗衣服,都是3岁的儿子巴宇航和侄子巴子豪不见了,出去找了一圈没找到,急了。赶紧发动村子里的人帮忙找。直到凌晨1点多,才在离家500多米远的河沟里发现了两个孩子。一个仰面躺着,一个趴着,已经去世了。

孩子们究竟是怎么死的,海艳敏和嫂子至今仍不清楚,“俩孩子从没去那儿玩过,而且,从我家到那儿去还要拐个弯”。

海艳敏表示,自己和嫂子家并未得罪过什么人,觉得意外的可能性比较大。“两个孩子溺水身亡后,身体器官并没有像村民说的那样被挖走。就连分局刑警都说是意外事件。”

如今的海艳敏,虽然知道关于孩子的那部分传言并不属实,但她本人,也对另一些传言半信半疑,“到处听人说一个6岁女孩的尸体在一个河沟里找到了,一些器官都被人挖去卖了。”

6岁女孩家长辟谣:女儿只是走失了

今年35岁的卢丽和丈夫赫东峰在须水开了一家手机专卖店。传言中,卢丽6岁女儿赫某的尸体在荥阳二十里铺村被发现,多数器官被挖走。

面对传言,昨日卢丽说:“我女儿只是走失了,这些谣言,我也不知道是从哪儿传出来的。”

卢丽说,今年3月1日晚7时许,她给两个女儿买牙刷,回来后因一个牙刷上带有小兔子图案,两个女儿争抢起来。后来,6岁的二女儿看姐姐哭了,就把带图案的牙刷给了她,自己到对面商店换去了。

那会儿店内特别忙。等卢丽回过神来时,发现二女儿已出去一段时间了,到处找都没有找到。

4月14日,一名外省男子给赫东峰发短信说,他在网上看到寻人启事了。在他所在的小区门口,经常看到一名女子领着一个女孩,长相非常像赫东峰的女儿。后来男子通过手机彩信发来了照片,“看到照片,我一眼就看出是俺女儿”。

卢丽说她十分肯定,她的二女儿只是被骗到了外地。4月18日上午9时30分,赫东峰和须水镇派出所两名民警一起赶赴发现女儿的城市。

学校:确有学生上学途中险被绑所以发通知建议家长接送孩子

传言流传之快,让须水镇中心小学的李校长很惊讶。偶尔,有家长会问起是不是有开车男子,公然闯入学校试图绑走学生?李校长十分无奈又十分坚决地告诉他,根本没这事儿。

不过,学校确有一名女生在上学途中险些被绑走。事发当日早7时30分许,教师陈伟在去学校途中,见几名学生正在劝说一个女孩,让她从路边一猪圈出来。陈伟认出她是四三班学生。

女孩告诉陈伟,早上6点多她从家沿河边往学校走时,突然出现一名男子,让她一起去做个试验,她不肯,男子突然一把抱住她就往前走。

女孩说,她拼命挣扎,不知道男子是不是听到有人来了,就把她放在了猪圈的石棉瓦上,她一不小心掉了下去。裤腿下半截、脚上沾满了泥巴。

事情发生后,传言更甚了。到处流传着,外地犯罪分子到须水来了,专门挖了小孩的器官。顾及学生的安全,学校就发通知建议家长接送孩子。

李校长强调,直到今天,学校再没发生过学生被绑的事,“校门平时都锁着,还有门卫看着,根本不可能发生有人闯入学校绑人的事。”

说法:荥阳市刑警四中队:辖区内无孩童被害

6岁女孩赫某在二十里铺遇害,被传得神乎其神。

昨日中午12时许,荥阳市公安局刑警四中队任姓教导员“很负责任地”说,这事绝对没有,“从3月1日至今,我们辖区内从未发生过孩童被害案件,也没有接到过要求协查的文件。”

对于须水的传言,该教导员表示,根据200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治安处罚法,如调查确属谣言,完全可以以“散布恐怖信息罪”处罚散布谣言者。

须水镇政府:召开会议防止传言蔓延

对于须水村传言一事,与村子相隔不远的须水镇政府称并不知情。

昨日中午,镇政府宣传委员李豫昆表示,1月份小孩被淹死的事他知道,但关于传言的事他并不知情。

须水村有十七个村民组,七八千名村民,是须水镇最大的一个行政村。李豫昆说,以传言的流传速度,如果不尽快处理,也许很快就传到周边行政村去,“我会马上跟书记、镇长汇报。如果核实确实有谣言,就马上协调召开须水村两委会,跟村民组长澄清谣言”。

对于镇政府的表态,一些不大相信流言的村民认为,镇政府离村子不远,怎么会不知道传言?如果“上面”能即时出面澄清,流言大概就不会满天飞了。

至于要不要按照村民所建议的在村内张贴通知,李豫昆认为没有必要,“像村民组长澄清就可以了。本来就是子虚乌有的事,贴通知反而利大于弊。有些事往往政府越重视,村民就越觉得是真的。”

当地警方:将对传言展开调查

与镇政府相同,须水派出所副所长高雷表示,派出所也没有听到过传言,“小孩丢失跟器官被挖没关系。我们没接到跟器官被割相关的报警。”

高雷表示,听记者反映之后,派出所将安排民警对此事展开调查,“一旦查实有村民散布这种恐怖言论,我们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昨日下午2时许,中原公安分局宣传科一负责人称,须水镇传出孩子被挖器官的消息是根本没有的事。“两名3岁的孩子溺水死亡属于意外事件,而另一名6岁女孩走失,派出所民警已找到线索,现在已赶赴外地营救。”

对此,该负责人提醒当地村民,根据法律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被判刑。

▓中国黑客威胁论,褒扬还是谴责?

来源: 潇湘晨报 作者:长平

上周有一家电视台的编导约我去谈中国黑客威胁论,节目播出时我大吃一惊,原来他们在这件事情上的基本看法和我完全相反,他们热情洋溢地赞扬中国黑客的“爱国主义行动”,称他们为勇敢而智慧的网络战士。

事发于G20伦敦峰会前夕,有一位英国高级情报官员称,由于中国华为公司为英国电信公司的网络提供设备,中国可能有能力通过切断英国的通信和公用事业使英国陷入瘫痪。随后,加拿大研究人员也声称,最近两年内,全球103个国家至少有1295台政府和民间机构计算机曾遭间谍网络“鬼网”渗透,并指责称控制“鬼网”的计算机几乎全部设在中国。

华为公司并不想邀功请赏,立即予以否认。对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来说,这个问题实在是不新鲜。他们的回答一以贯之,把黑客行为视为网络犯罪活动,认为中国是黑客攻击的受害者,希望有关国家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和解决这个问题。

就这一次而言,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的话说得更重了,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并且严厉打击”包括黑客行为在内的任何破坏互联网及电脑网络系统的犯罪行为。

上述电视节目的编导无疑和外交部发言人一样爱国。有意思的是,在节目中,黑客行为不仅不被认为是给中国抹黑,反而是为国争光。更早时候,这个节目的一位评论员甚至说,我们应该对外国人的这种指责嗤之以鼻,要是没有黑客行动那才叫丢人呢。

我相信很多黑客认为,以国家的尊严和安全的名义,去攻击别的国家的电脑系统是一种值得公开赞赏的行为,甚至在国内进行一些试验也应该得到理解。黑客辩解的主要理由是,我们经常遭到外国人的感情伤害和利益侵害,甚至遭到外国黑客的进攻,因此我们必须掌握技术并进行还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理由是成立的。然而,黑客应该去说服国防部门,吸纳他们的人才或技术。如果战争的武器流落在民间,国家在紧急情况下既无法保证及时征用,也容易造成针对无辜的犯罪行为。

黑客们对攻击无辜的辩解是,为了战时少受伤,平时就应该挨点痛,这样才能够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假如这个理由成立的话,那么国家可以经常用导弹来轰炸一下民房了,让大家习惯战争。

同样奇怪的一个辩解是,黑客们认为他们推动了技术进步。民族主义者的一个理论就是,必须要有外部敌人,才能凝聚人心,发展技术。黑客们把这个理由扩大到内外不分。其实,两次世界大战都极大地促进了军事技术的进步,日常生活中的抢劫也提高了警察应变能力,但谁能因此就把它们说成是正义的行为呢?

很多人要求区分黑客,他们认为,黑客中有相当部分人只是技术爱好者,他们聪明智慧,精力旺盛,具有叛逆精神,并不一定去伤害别人。我赞同这样的区分,它让纯粹的技术爱好者免于被人利用。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只要以国家利益为名,这些区分并没有必要,甚至他们的真正的目的可能在于商业或者反腐。

▓“告密档案”与对一个时代的反省——划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作者: 林达 来源:南方周末

在法治社会中,假如有人报告领导说,聂绀弩批评了政府,领导会说,大家都在忙着挣钱,难得聂先生还在关心国家,批评得可有水平?有水平的话我们给发点奖金
 
一文激起千层浪
最近,看到有关于聂绀弩的评论文章在感慨当年聂绀弩是朋友们告密才被送进监狱。被点名的是一些文化名人,他们本身也长期受到政治迫害。然后,我才看到这些评论的根源——作者寓真写了一篇关于聂绀弩档案的长文。爆炸性的效应都是来自文中公布的档案材料。这些材料显示,他的罪名部分来自朋友对他言论的揭发。

关于道德的讨论冲在最前面,因为既然“告”的是“密”,告和被告之间总有比较亲密的关系,告密会有恶果,会带来惩罚。把对自己有亲密联系的人,送入一个受惩罚状态,是人之常情特别不能接受的事情。

这样的问题甚至是全球性的。前不久,在布拉格研究院负责管理历史档案的年轻历史学家,发现一份1950年的档案,有米兰·昆德拉的告密材料,也引起一场轩然大波。被告密的人差点被判死刑。最后被送到铀矿强制劳动14年。档案材料提到是大学生米兰·昆德拉的揭发,却没有留下他的笔迹。而米兰·昆德拉本人否认有过这样的事情。此案至今还是个谜。

另外,在东西德合并之后,东德档案公布也一度使得告密问题公开,涉及面之广,几乎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原有的人际关系要重新洗牌,维护最基本社会安定的家庭、朋友、同事和邻里关系等等,都处在崩裂的可能之中,当局不得不暂停公众对一些档案的查阅,或者在档案中隐去告密者的姓名。

因此,有作为“政治运动过来人”的学者指出,告密的根源是几十年严酷政治运动摧残扭曲着人性,而人性本身就是复杂的。这样的揭秘会带来许多难以料想的伤害,我们应该停止“揭疮疤”。也有学者认为,告密今天还在自己身边发生,所以,“揭”有警示作用,让大家知道,告密是坏事,做不得,做了之后,有一天可能会被揭示,会被大家所不齿。到底如何是好?

我想,首先要问:是社会制度的哪一个关键点在形成社会的告密之风?

告密的制度关键在哪里
大家注意到,在相似的社会机制下,会出现大量类似的告密,而在另外一种社会机制下,却不会形成一个告密社会。我想探究的是,所谓告密的要害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会在不同的社会机制下形成这样的本质差别。

我想,差别的关键不是一个社会机制比另一个社会机制具有更多的道德教育和警示警告,关键差别是社会的法治是否健全。

大家在讨论的时候,有一个概念时常是含混的。这里所说的“告密”,并不是说某人犯下刑事重罪,被亲近的人正当举报;而是指某人并没有触犯任何刑法,却被告发而带来惩罚。这就是说,关键不在于告发,而是“无罪惩罚”。换句话说,换在一个法治社会,哪怕被告发,也根本不会带来惩罚,因为这些言论行为本来就是“合法的”。告密就失去意义。

在一个告密流行的社会,“罪与非罪”界限不清,非罪行为会受到等同刑事犯罪的处理。这样,问题突然就简单了。制度在简化复杂的告密问题。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真正的刑事犯罪,对正当举报有种种法律规定,以避免诬陷。也尽可能对人之常情予以照顾。例如在美国,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可以有权不出庭提供对自己亲人不利的证词。可是,哪怕是亲人,你也不能帮助罪犯藏匿罪证、不能协助逃亡,否则就是共谋罪。美国也有亲属举报的,我最近还在报上看到一个实例。最出名的还是那个著名的校园炸弹手,专给人寄炸弹邮包,寄了多少个了,高额悬赏好多年也没有破案,最终是他弟弟从他的“宣言”里识破真相,告诉自己的母亲。两人商量下来,决定阻止亲人的犯罪行为,举报并谢绝了奖金。美国社会的大多数人体谅这对母子的内心煎熬,对他们还是很敬重。至于对犯罪集团布下“线民”,更是社会普遍接受的必要措施。因为这里讨论的是严重的刑事罪行。

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是以法律划出罪与非罪的明确界限。对罪行依法处置,鼓励正当举报。对非罪的言论行为依法保护。
在法治社会中,假如有人去报告说,聂绀弩写了什么文章,警察会说,对不起,出版社在隔壁,你走错门了。假如有人报告领导说,聂绀弩批评了政府,领导会说,大家都在忙着挣钱,难得聂先生还在关心国家,批评得可有水平?有水平的话我们给发点奖金。这样,自然就杜绝了我们在讨论的、充满贬义的所谓“告密”。

在我们曾经经历的多次政治运动中,有层出不穷的聂绀弩事件发生,说明社会在那个阶段,“罪与非罪”严重不分。这种不分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无罪公民受到严酷惩罚,一方面是社会假借法律名义严重犯罪、甚至谋杀无辜者。告密者只是病态制度运作中必然会发生的一环。

历史警醒的落点

今天不论是寓真文章的发表,还是接下来的评论,都说明时代在进步。过去唯恐被告密的言论,现在居然公开讨论。这个进步就是我们从“文革”结束后,开始逐渐建立和推进的法治,在一个个不同领域,渐渐划出划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凡是经历“文革”的人都明白,这几乎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大家也看到,这个过程还在进行中,还远远没有完成。

没有完成的标志,仍然是留有“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灰色地带。法律界定应该非常清楚,有罪就是有罪,没罪就是没罪。三十年改革开放,“改革”的意思就是“突破原来的规矩”。有两种改法,一种是从改规则开始,也就是先制定新的法律,行动在后。而我们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往往是行动为先。假如“行”得通,规则的制定再跟上。这样顺序,摸石头的改革者就很悬。记得一个很聪明的女孩说过,“摸石头摸出一只乌龟来”,那是完全可能的事情。所以,一项改革受肯定的时候叫做勇于创新,被否定的时候就可以说是犯规违法——既然新规则还没出来,突破老规则自然就是违法、就可能受惩罚。

这也包括观念革新,它也和“罪与非罪”概念紧紧相连。在聂绀弩的时代,批评政府被划在“罪”的范畴,是大多数人无罪受罚的根源。在今天,划定这一类触及“政府”、“国家”的“罪名”界限时,鉴于历史教训,就理应特别谨慎。政府必须给出非常清晰的刑事罪行的范畴,出了这个范畴,就是合法的。政府不能随意把一些合法的议题划入“罪”或“类罪”加以惩罚。否则,历史进步就还没有突破本质的转折点:虽然今天在数量上聂绀弩们大大减少,却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人无罪受罚。这些人的存在,也在阻吓其他公民行使自己正当合法的公民权利。受阻吓的人群可能仍然是数量庞大的,社会也就不可能是真正健康的。

在这个状态下,不仅“告密者”不会减少,还可能会增加。国家没有正确界定“罪与非罪”,民众就不可能有清楚的判断。可能会有大量民众把“非罪”言论行为当作危害国家的罪行去告发举报。这个时候,说要把“历史警醒”落实到对告密者个人的道德教育或者耻辱阻吓,期待以此杜绝告密行为,都是不现实的。假如是糊涂的人,很可能认为自己的告密行为是道德的,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安定,虽“灭亲”却有“大义”在。而对于一些明明知道自己在做错事的告密者,也很方便就给自己提供着合理借口。

“罪与非罪”界限明确的法治社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第一步。否则,告密者盛行,无罪者可能受罚,和谐从哪里来?

建立公平善意的社会是我们的目标
再回到寓真文章,也就是再回顾聂绀弩时代。那个时代太残酷,“罪”的范围越划越大,惩治越来越严酷。现实已经像天气一样,无可更改地笼罩在所有人头上。很多人只是因为说错一句话而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一次次运动下来,社会普遍划分为“整人和被整”两大块,中间地带并不安全,社会在合理借口下鼓励告密者,中间地带就在不断被重新划分。出于各种原因,告密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在“文革”走向极端,民众处在极度惊恐不安的社会状态下,许多人 (包括未成年孩子)在逼迫、压力下屈服,或者被洗脑;尤其是孩子在无知状态下,扭曲原本正常的亲情伦理,自以为在行大义,待时过境迁,终生留下心理阴影难以摆脱。也有许多人在合理借口下释放了人性恶的一面。人性原本复杂,人原本集天使与魔鬼于一身。一个良性社会可以诱发人性善的一面,反之会激发人性恶。“文革”中一代学生都耳闻目睹甚至亲自参与了对老师的虐待、酷刑甚至谋杀,这种整一代人被扭曲的现实,在此后的社会生活中都在以不同形式呈现出来。

回顾这段历史,也许无法避免涉及一些个人,不论是著名历史人物,还是小人物。正因为那个时代残酷,正因为被告密的人可能受到严酷对待,聂绀弩就差点死在牢里,所以大家都明白,今天对告密者的揭露其实是非常严重的指控。因此,在涉及他们的时候,首先应该以谨慎、公正的态度来对待历史事实。

举个例子,对吴祖光,寓真文章提到,“关于聂绀弩焚诗一事,还有一些材料可资印证。这是吴祖光与聂的一次谈话,当时被有心人记录下来,后来也进入了档案。”并没有提到那个“有心人”是谁。

在别的文章里,我读到的聂绀弩案的检举人名单列有吴祖光。虽然说明,那是“在人身自由被限制的情况下,被迫写有交代检举材料”,那么吴祖光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写了些什么?他的行为是否可以被看作是告密者,这不应该是一个轻率处置的话题。

吴祖光父母的家离我小时候住的地方不远,读这些文字,我不可能不联想到那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不只是文章中的一个名字。

经历“文革”的人都知道,“文革”处处都是圈套。例如,在寓真文中提到:

从审讯情况看出,聂绀弩头脑是清醒的,胸怀是坦诚的,思维是睿智的。他不隐讳自己的观点,不隐讳自己对1957年“反右”斗争的不满,也不隐讳对毛主席的所谓“污蔑”。

于是,聂绀弩在交待中坦率承认自己议论了江青的私生活,这在当时可以成为是“恶攻”的死罪,他在交待中提到:
我是听戴某说是罗某的女儿说的,那女孩子可以出入中南海,能和首长接近。

又有:
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我认识一个叫戴某的医生,他给我讲,罗某女儿和他讲无产阶级司令部领导人之间的关系,这句话主要对无产阶级司令部领导人进行人身攻击,我对别人也讲过。

事实上,这些“胸怀坦诚”的交待,很可能又进入了戴某、罗某女儿的档案,成为聂绀弩“揭发”他们的材料,虽然他自己感觉可能只是襟怀坦白、无意伤害他人。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文革”整人和被整的复杂性。从寓真文章的档案材料来看,吴祖光和聂绀弩的谈话,相比聂绀弩交代的“议论中央领导人”,几乎不算什么。所以,即便真是吴祖光写的交待材料,完全可能是吴祖光无法逃脱的交待逼迫下,写的一些他自己认为是无关紧要的交待,写出来既应付了逼迫,对朋友也不会有什么伤害。可是,假如我们在今天草率对待历史,我们可能真正伤害一个并无过错的人,置无辜者于不义。

今天回顾历史,应该是为了建立一个更公平善意的社会。从根本上来说,我们可以通过法治社会的建立,对犯罪的明确界限,铲除告密者生长的土壤;同时,回顾历史的时候,我们理当不简化看待历史,不草率对待他人。否则,在我们批判着那个时代的同时,却还是不能在思维方式和行为上,和那个时代切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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