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刊║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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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刊(One Magazine)本期目录
01.中国更需要韩寒,而不是成龙…………………………猫眼看人
02.像成龙一样学会揣摩圣意………………………………新浪博客
03.中国人只有学会自律才不需要被管……………………关天茶舍
04.什么样的中国人最需要“管”?………………………锐思评论
05.香港太放纵“新闻自由”了吗?………………………天益社区
06.计划生育与厕吏逻辑……………………………………关天茶舍
06.诽谤政府既非犯罪也未侵权…………………………南方都市报
07.《南京!南京!》:群兽胯下的受难众生……………锐思评论
09.从需求的角度看大学生就业难…………………………天益社区
10.变“截访”为“接访”…………………………………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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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为非赢利性电子杂志,当中所言谨供参考思索
◎创刊:杨银波[独立作家],2008年五四青年节创刊
◎宗旨:以公民之力,推动维权公益,追求民主自由
◎备注:转载须注明作者及原载媒体,关注堪比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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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一]个人的刊,一个[人]的刊║
║刊║║一种热血的刊,一种奋进的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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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更需要韩寒,而不是成龙
作者:张雪忠
今天在网上偶然看到47岁的Susan Boyle在Britain’s Got Talent节目中的表演,竟连着看了好几遍,深感她以一种让人震撼的方式淋漓尽致地彰显了籍籍无名者的力量与尊严。
不知何故,她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长久以来的信念:每个人在最根本的意义上都是平等的。
有一位网友曾在我的博客中说我是一名“民主原教旨主义者”,他的这一用语可能略带贬义,但我却愿将之视为一种褒奖。
最近成龙表示,“中国人需要有人管”。
如果他是认为中国人不能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我当然会同意他的看法。
如果他认为中国人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而需要别国的人来管,我肯定不能认同。
如果他认为中国人应该由一部分人来管着另一部分人,我也不能认同。因为,我们很难分清哪些人适合管别人,哪些人适合被别人管。这就有可能导致大家为了争得管人的资格而斗得血流成河。
我一直相信,中国人并不比其他国家的人更低贱,所有中国人都完全应该享有平等参与自我管理的权利。其实,几千年以来,中国人一直都是自由太少,而不是自由太多。历史带给人的教训是,那些一直管着别人的人所造成的恶果,远较被管之人为甚。最需要被管住的,恰恰是那些管人的人。
我一直很喜欢成龙的电影。但在民主问题上,坦率地说,我很难认同他的看法。
一种现象一直让我感到有所遗憾:有些人工作非常刻苦,也做出了不同寻常的成就,甚至乐于从事慈善事业以帮助那些处境不好的人。但这些人却常常流露出对有权者的逢迎,对无权者(或权力稍小者)的不屑。
这样说,并不代表我在批评他们。实际上我比他们做得更加不够,可能也比他们更加缺乏勇气。我只是觉得,以这些人的成就和影响,如果在给予他人物质帮助的同时,也能努力捍卫他人的平等与尊严,这些人就一定能够攀登上新的人格高峰。一些人本来可以变得伟大,但却选择了萎缩,这不能不让人引为憾事。
在我个人看来,中国更需要韩寒,而不是成龙。
因为我坚信人的平等,所以我从来就不会崇拜他人。但对于为了捍卫普通人的尊严而敢于直面强权的人,我绝不会吝啬自己的钦佩。正是在这些人的激励下,我才决定将追求包括自己在内的普通人的平等政治权利(只有通过民主政治才有可能),作为一种永不放弃的志业。
在无权者屡屡被有权者侮辱和损害的中国,成龙以其巨大的影响力所发表的一些政治性言论,无疑会让有权者感到鼓舞,也可能使他们显得更为强大。但在事关普通人的权利与尊严的问题上,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接受内心良知的指引,而不是考虑现实力量的对比。
▓像成龙一样学会揣摩圣意
作者:韩寒
成龙说,“有自由好还是没有自由好……真的我们现在已经混乱了、太自由了,就变成像香港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而且变成台湾这个样子也很乱,我慢慢觉得,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
我觉得成龙这句话看似简单随口,但有着其逻辑上的不可反驳性,也是我写文章这么久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首先,我不能说,中国人不需要管理。对于政府和人民的关系,我们通常有两种认识,一种就是成龙说的“管理“,一种就是一小撮人说的“服务”,政府自然愿意做老板而不愿意做服务员,因为服务员只能按照行业惯例来收费,而老板可以自定义收费,服务员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而老板可以制定法律。赞同需要管理和赞同需要服务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是你到底是能成龙还是成不法分子。
我认为,在这个太自由的地方,我如果认为中国人不需要管,我就会出问题,所以我只能赞同成龙的观点,并且认为应该严加管理,从文化上来讲,我们应该重新开始避讳,比如说,领导人的名字是不能出现的,必须找个其他字代替,比较可喜的是,在很多论坛里我们已经实施了这种先进的管理制度。
所以,在这点上,说成龙胡说的人,都得抓起来,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成龙思想是和上次两会领导的最后讲话其实是高度统一的,另外一个是,你没有避讳。
其次,成龙说,台湾现在这个样子很乱。
首先,我不能说,台湾现在的XXXX很好,因为我们要会揣摩圣意,《环球时报》是一份揣摩圣意的非常好的报纸,所以,当说起台湾的华人民主时,有些学生会说,哈哈哈哈,这算什么民主啊,互相骂来骂去的还打架,就是个笑话。
你别以为这些学生在讲笑话,他们代表的态度就是圣意,成龙也属于揣摩的非常成功的,虽然在智商上,他们失败了,但是在政治上,他们成功了。
所以,在这点上,成龙又说对了,台湾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这十个字,是上头一直想说但是憋着不好意思说的话,如果成龙能再接再厉,继续说出“朝鲜现在这个样子很好”“金正日的世袭制度符合朝鲜人民的利益”等话,那就是彻底揣摩到家了。对不起,家是不能说的,忘记避讳了。
成龙又说,香港现在这个样子很乱。这句话貌似不对啊,一直揣摩的那么准的成龙为什么犯错误了呢,香港已经收回了啊,应该很好才对啊。这普通人就不懂了,这属于深度揣摩。香港在1997收回了没错,但因为英国的残酷殖民和文化封锁,两个凡是,三个代表,七不规范等先进思想并没有影响到香港,而因为文化差异巨大,所以我们实行了一国两制,两制就是两个制度,必须要分出好坏来,成龙的意思是说,香港也不够好,太自由,大家都在虎说八道(避讳),是XXXX的遗毒,如果香港能够和大陆使用一样的制度,那么明天会更好。成龙意在向政府提供决心,香港你们该管一管了。
成龙一直以大哥的形象示人,也象征着他很喜欢管理,从成龙思想和他出席的一些活动,也可以看出成龙其实对大陆的政坛是有一定的追求的,而且要比艺术追求更大,这就是为什么成龙在新电影刚被大陆禁了还能说出我们过度自由这样的话,这是何等的忍辱负重。从他揣摩功力来讲,我觉得他有这个能力,但是很遗憾,我并不认为成龙能够做到□□部部长文化部部长等职务,揣摩的再好也只能到文化部仁义大哥的级别。
为什么呢,因为成龙的名字起的不好,作为艺人,这是个好名字,作为官人,这会影响了他的仕途。成龙这个名字在封建社会,是反动的,在现代社会,又是封建的,这真是个头大的问题,当今圣上也不会允许身边有一个高官的名字叫成龙的,这也太虎视眈眈了,所以至于成龙,他继续拍好看的电影,他的很多电影我也很喜欢看,这就完全可以了。
至于有些网友认为,中国人的确需要管理,要不然真的会很乱,我认为这是在偷换概念。任何国家任何星球的人都需要管理,但管理他们的,不是思想,不是制度,不是文化,不是宗教,不是意识形态,不是上级部门,而是合理的法律和尽量的公正。人民需要的是被服务而不是被管理,而官员最需要的是被管理而不是被服务,我们很多地方不和谐是因为我们不小心给整反了。不需要管理不是说让你随便杀人放火,看中一个女人就上去强奸,而是说,当一个极其有权有势的人烧了你的房子杀了你的亲人强奸了你的女人的时候,你可以让他得到应得的下场,而不是在上访的路上被相关部门管理了,并且把你说成是精神病,你找媒体曝光,结果新闻得到了管制,消息全部被封锁,然后你被官方描述成一个虐妻的妄想症,后来在看守所跳橡皮筋摔死了,最后还把你当成丧心病狂的典范写进历史书里。
▓中国人只有学会自律才不需要被管
作者:王世保
成龙先生近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针对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的现状发出了一番感慨,“我慢慢觉得原来我们中国人是要管的。如果一不管,一开放,我们就会为所欲为。”无疑,成龙先生针对中国地区的现状作出这样的判断也是无可厚非的。在一个自由主义思潮泛滥的时代,在一个约束中国人心灵的固有道德体系早已土崩瓦解的时代,在一个已经不知廉耻和人性为何物的时代,除了采取外在的强制性地被动管束,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维持现有的正常的社会秩序呢?
“管”是一个及物动词,它需要管的主体,也需要被管的客体,其本意就是主体对客体的言行施加一种外在的约束,使其处在既定的社会秩序所规范的状态。对于一个社会而言,管的主体就是公共机关,而被管的是作为个人的每一个社会个体(包括公共机关的人员在内)。对于主体而言,要能施加管的行为,就必须有暴力机关能够对每一个客体施加威慑与可能的惩罚;对于客体而言,被管制是来自外在的强力约束,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行为。那么什么样的人需要被管制,什么样的人才不需要被管制呢?
我个人认为恰是那些处在低级的自由状态的人是需要管制的,而那些处在自律的高级自由状态的人是不需要管制的。这就好比一个还未成年的小孩,他的言行是不受自我约束的,是随心所欲的,那么他就很容易犯错,甚至做有损社会的事情。这种还是处在本能原欲的没有任何自控能力的状态的个体,其言行要想得到有序的规范就需要对其进行外力的管束,通过外力的强制性约束,使其遵守正常的社会秩序。随着这个孩子的成长,其心智也逐渐成熟,开始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既定的社会秩序,不去做法规不允许的事情的时候,那么他也就自由了。这就是建立在自律基础上的高级的自由状态,正像孔子所言“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由此可见,没有自律就不会有真正的自由。被外在的暴力约束的自由只是一种低级的被动的自由状态,而基于人性自醒和自觉去控制自己原欲而形成的自律的自由状态,则是一种高级的积极的存在状态,它不仅是身体上的自由,也是心灵的完全自由。
在一个自由主义文化主导的社会,每一个社会个体与一般的动物状态没有多少区别,其言行都是听从自己内在原欲的倾向。于是在这个处在低级自由状态的社会里只有个人,没有社会。正常的社会秩序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的关系上的,因此,在这个只有个人没有别人的个人主义社会里,要想有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就必须通过外在的暴力去管制每一个处在低级的自由状态的社会个体才能保证每一个社会个体的自由存在。这就是说,恰是一个崇奉自由主义的社会才需要加强外在的管制,才需要更庞大的暴力机关。每一个社会个体在享受原欲的放纵的同时,也处在一种被外在暴力所约束的消极的管制状态。因此,在一个崇奉自由主义的社会里,只有用更多更强大的暴力去管制每一个社会个体的低级自由状态,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的运行。与此相反的是,在一个崇尚道德自律的社会,那些学会自律的社会个体不需要外在的暴力强制,就能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良好的社会秩序;于是建立庞大的暴力机关就是多余的,只要少许的暴力去惩罚那些违反法纪和社会伦常的个体就能维持社会稳定。
一个崇奉自由主义的社会,要想保证每一个人的自由,就必须有外在于每一个社会个体的强大的暴力机关去管制;而一个崇尚道德自律的社会,每一个人基于人性的自醒与自觉形成的和谐与优良的社会秩序保证了每一个人自由的实现,强大的暴力机关对于这样的社会是多余的。
中国的老百姓必须学会自律,否则,就会被法规来管制;中国的政府官员们也必须学会自律,否则,就会被党纪国法管,如果党纪国法管不了,迟早是要全体老百姓合力来管的。因此,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平民百姓,都需要学会自律,才能享受真正的自由与和谐。
自由主义在中国必须得到有效地批判和清理,才能营建一个崇尚道德自律的文化氛围。中国人只有在这种崇尚道德自律的文化氛围里才能走向成熟,才能去积极地塑造自己基于自律之上的更高层次的自由状态;只有处在更高层次的自由状态,才能不再需要被更多的暴力去管制!
▓什么样的中国人最需要“管”?
来源:锐思评论 作者:王淼
著名影星成龙的“香港、台湾太自由、太乱”、“中国人是需要管的”言论已经发烧、蔓延。伟大的电影明星的一句话,将其几十年来苦心经营的形象几欲毁于一旦。
其实,成大哥的话也不全错,在我看来,起码有些中国人确实是需要“管”的,而且是管得越严厉越好。
腐败的中国官员是需要严加管教的。君不见,近年来爆发的贪腐案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达到了一个让人悲哀让人扼腕的高度,贪的钱动辄以千万、以亿计,给社会造成的危害难以估量。大陆的陈良宇、台湾的陈水扁都榜上有名,属于领军人物。许多腐败官员落马后,都有共同的感受,就是“太缺乏监督了”。这样一些人,他们利用公权力为个人和小团体谋私利,说不好听的,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如果不管,必然有更多前赴后继的追随者,必然有离心离德、亡党亡国之危。
不法的中国商人是需要严厉制裁的。现在是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提到管教不法商人,说不定会触动某些人的神经,但是,不法商人对改革发展之害,已经渗透到社会的许多层面,已经危及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近来爆发的黄光裕案,牵扯了一大批高官,引发了一场非同寻常的官场地震,以其为代表,非法圈地、圈钱,官商勾结、巧取豪夺,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的桎梏,吞噬改革发展成果的蛀虫。这样的人如果不严厉制裁,怎么对得起千千万万艰苦奋斗、流血流汗的建设者、守卫者?
堕落的中国艺人是需要严格约束的。在演艺圈,潜规则横行,堕落风盛行。许多堕落的艺人没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成大哥例外),吸毒的有之,涉黑的有之,制造下三滥新闻哗众取宠的更是不胜枚举。他们本来应该是道德的制高点,而事实上却成为败坏社会风气的助推器,如果不好好约束他们的行为,杀杀他们的臭架子,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当然,在还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需要“管”的人太多,大家都可以有自己的见解,不过,说一千道一万,中国最需要“管”的,肯定不是普通老百姓,因为他们,也只有他们,才是遵纪守法、纯朴善良的典范。
▓香港太放纵“新闻自由”了吗?
作者:红卫兵66
我观察大陆同胞有个怪现象,就是都比较关注台湾新闻,而不怎么关注香港新闻。要说,两岸三地都是同胞,血浓于水,也不应该厚此薄彼啊。我反而比较关注香港新闻,而不怎么关注台湾新闻。
为什么我宁愿关注香港新闻呢?因为,我所在的广州能收看香港电视。这样,我大致能了解新闻事件的全貌和背景,有比较充足的信息来源保证自己做出合理判断。
广东却不能收看台湾电视。所以,关于台湾的新闻话题,我大多只能从CCTV4获得。由于信息来源可疑,就基本能确定,我无法依据这些被肢解了的信息做出任何合理的判断。所以,我不喜欢谈论台湾的事情,这倒不是我不爱台湾同胞,而实在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最近,香港有个头条新闻,且已经连续占据头条几天了。我却一直没有在大陆的网络上见到对新闻的追踪和评论。这是令我十分奇怪的现象,感觉不正常,所以,就只好自己来评评了。
“周刊偷拍女艺人事件”是香港最近的热点新闻。事件其实很简单,就是《一本便利》杂志刊登了明星钟欣桐(阿娇)的更衣室换装照片,照片是杂志记者(狗仔队?)偷拍的。据说,刊登照片的这期杂志还加印了不少,都卖光了。后来,还额外加大了发行量才满足了市场需求。
《一本便利》杂志大概是本八卦杂志,靠暴光公众人物的隐私来吸引读者眼球。这本杂志和香港著名报纸《苹果日报》属于一家集团公司。根据《苹果日报》公布的采编方针,就是他们信奉自由主义,推崇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我相信,他们没有说假话,其中一个证据是这份报纸非常不受大陆官方喜欢,基本上把它视为反动报刊了。你只要登陆《苹果日报》网站,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没有错,因为你根本登陆不了。
还有一个证据是,《苹果日报》与另外一个大陆官方非常讨厌的媒体《喂鸡百科》结了盟,而《喂鸡百科》刚刚获得了个推进“言论自由”的全球大奖。“喂鸡”只是谐音的别字,因为正字是不能在大陆网络上出现的,就是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屏蔽词。
《苹果日报》虽然属于自由主义的刊物,但这份报纸和它的姐妹杂志等刊物,也不总是讨人喜欢,因为他们的报道太过挑战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的道德底线了,也太过挑战香港本地法律了。
《苹果日报》被许多人认为是黄色报纸,甚至可能比认为它是右派报纸的人都还多。而《一本便利》杂志更是曾经14次被判违法。不过,都属于轻微违法,就是罚款在1000~50000元港币之类的违法。所以,报纸和杂志的销量虽然不错,但声誉并不算好,都在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上行走,不时,还要踩过界。如果我们用金镛小说中的主角人物来类比,《苹果日报》大致可以算为令狐冲,而〈一本便利〉就只能算是韦小宝了。
钟欣桐这个名字我一点都不熟悉,阿娇也同样。我开始还以为是成龙的老婆林凤娇呢,后来,我女儿才给我传递了正确的概念,钟欣桐就是TWINS之一,我在此也顺便为大家普及一点明星知识,TWINS的另外一个明星叫蔡卓妍,她们并不是双胞胎。
要说钟欣桐、蔡卓妍我不熟悉,但要说TWINS,我就非常熟悉了。确实算得上香港最当红的明星,走的是清纯靓丽的玉女路线,很可爱。这下不好彩,给狗仔队偷拍到了更衣照,并登在了杂志上。我没有看到照片,但估计应该是裸体或者半裸体的吧?得,这一下可把玉女形象给全破坏了啊,难道要逼迫TWINS去走三级艳星的性感路线了?
无论如何,我看这次事件都不会是TWINS的炒作,“在记者会中,被偷拍的阿娇忍不住哭诉,现在全世界都知道她被人偷拍,影响形象,她说:‘对于大批的小朋友,我现在不知道如何面对他们,希望市民能够罢买同类型的杂志,并爱护自己喜爱的艺人,懂得选择良好的刊物。’”
香港演艺界的大哥,巨星成龙还组织了上百名明星艺人一起游行、集会、示威、请愿,“呼吁政府尽快立法,禁止传媒滥用新闻自由,张学友及吴君如亦表示,如传媒风气继续如此,下一代的思想将会被汚染。其它出席的艺人亦纷纷发言,而除谴责外,也呼吁市民罢买该刊物。”
这段报道估计会引起大陆同胞的惊诧,怎么?这样的事情在香港居然不违法?那么,香港的“新闻自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自由啊?香港是不是太过放纵“新闻自由”了呢?“新闻自由”的底线到底该在哪里呢?
我想,如果有大陆同胞真的了解了新闻自由的真谛,大致就能回答上面的疑问了。
限于帖子篇幅,更限于我对“新闻自由”的理解,我也不能在此回答这些问题。不过,可以告诉大家一点,香港社会维护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比我们维护自己的眼睛还敏感和仔细。
▓计划生育与厕吏逻辑
作者:杨支柱
大约两年前,邓亚萍把孩子生在法国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网络风暴,舟木先生写了篇《为邓亚萍把孩子生在法国叫好》,雄辩地证明了邓亚萍把孩子生在鼓励生育的法国而不是强制计划生育的中国是一件于孩子、于母亲、于家人、于中国、于法国都有利的大好事。
今天上网,又看到凯迪网“猫眼看人”论坛上有篇帖子《郎平为什么加入美国国籍?》,并旁及他人,连自己生了一个男孩后又到福利院收养了一个女孩的蒋雯丽都不放过,指责“这些名人都名正言顺地逃过了计划生育的限制”,说他们口口声声爱国是假的。
我不知道郎平、蒋雯丽是不是加入了外国国籍,或者他们的孩子是否不再是中国人了。就算是吧,可这能证明她们逃避计划生育吗?我觉得正好相反。计划生育不就是要减少中国大地上孩子的数量吗?她们把孩子生在外国,养在外国,学在国外,让孩子成为外国公民,应该说响应了国家的计划生育号召才对。此外,根据孩子是包袱的逻辑,郎平把孩子生在美国,增加美国的国家负担,应该说正是反美爱(中)国的表现。
最近一年多来政府、媒体、网民都高度重视所谓富人、名人超生问题,说他们依仗自己钱多不怕罚实质上享受了生育特权,大大提高了对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许多地方还采取了剥夺评奖资格和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在大众传媒上点名批判等新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不就是为了阻止富人、名人把孩子生在国内降低中国土地上的人均资源占有率吗?那么她们把孩子生在国外,降低的是外国的人均资源占有率,外国人没意见,你中国人急什么?你想在全球推行强制计划生育么?这不是干涉他国内政吗?
何况现在又不搞“共产主义”了,虽然你的房子很容易因为政府的一纸文件而被强制扒掉,但多少还是有些补偿的;国外对于财产权的保护还要周全些。你不让她们养孩子,她们还可以养各种名贵的宠物或汽车、飞机,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并不比多养一个孩子少。
即使认为狗比孩子好,资源又不会随人口增加而增加或提高利用效率、找到替代产品,计生爱国主义者也还是无法做到中华大地上的人均资源不减少;因为强制计划生育只是针对中国人的,对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并不适用。让中国人少生点孩子给外国人腾出“生存空间”,这是什么爱国主义?当然这种“华人不如狗”的主义也不是什么国际主义,它只配叫自残主义。
人家把孩子生在国内,你骂她破坏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爱国;生在国外,你又骂她逃避计划生育,还是不爱国。左右都是不爱国,这跟“厕吏”的逻辑差不多。
“一吏人贪婪无厌,遇物必取,人无不被害者。友人戏之曰:‘观汝所为,他日出身除是管厕所斯混耳’。吏曰:‘我若司厕,一般有钱欲登厕者,禁之不许,彼必赂我;本不登厕者,逼之登厕,彼无奈何,岂患不赂我耶?’”(明•冯梦龙《广笑府》)
“厕吏”的目的,无非是要实现搞钱的目标,为此而不讲道理、不择手段。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同样为了减少出生人口而不讲道理、不择手段。好在它只是建立在中国人太多的假定上的,是以力求少生为目的的。如果计划生育的逻辑不改,目标调整为不多生也不少生(恐怕已经为期不远了),“厕吏”逻辑的用武之地就更大了。生在国内要罚你,生在国外要骂你;按这个逻辑只需调整国家计划生育目标,就走到“生多了,要罚你;生少了,也要罚你”了;甚至走到“生,要罚你;不生,也要罚你”,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主张“废除强制”,而不是“准许二胎”,正是基于这样的担忧。
▓诽谤政府既非犯罪也未侵权
作者:杨支柱
据人民网消息,4月16日下午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称王帅不构成诽谤罪,三门峡公安局已经撤销案件,并对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
王帅是幸运的。同样在网上发帖、同样是揭露非法征地的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因为同样的“辱骂诽谤他人及政府”理由,同样被跨省抓捕,已经在牢狱中被羁押整整1年,妻离女散,而且还将继续在监狱里度过1年时光。(南方都市报2009年4月19日)
我不知道中国到底还有多少个吴保全,但是我怀疑,如果没有上级党政机关的高调介入,灵宝官方对王帅“诽谤案”的处理恐怕是另一番结果。网络舆论只有在“碰巧”引起上级或中央政府重视的时候,才可能对个案发生影响。
4月10日,“灵宝市信息中心”在灵宝党政公众网上发布《关于<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一稿有关情况的回复》。文章称,王帅在多个网站发布《网友揭开灵宝抗旱黑幕》、《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等帖子,歪曲事实真相,损害灵宝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导致市抗旱办、市水利局的一些负责人受到众多电话质问或谩骂;抓捕王帅符合《刑法》第246条第二款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与他举报家乡“非法征地”毫无关系;《中国青年报》文章的副标题“一青年举报家乡非法征地遭遇跨省追捕”的说法严重失实,“给灵宝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已经有不少评论文章指出,诽谤罪的受害人不应该包括政府(广义,不仅仅是行政机关,下同),因为检举、批评政府不符合事实而受诽谤罪的追诉不利于鼓励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的言论自由(第三十五条)和批评、申诉、控告、检举权利(第四十一条)。这个理由其实只有跟另一个理由结合起来才足够有力,就是政府拥有足够的手段及时发现对政府的诽谤并公开辟谣,而普通个人很少有这种能力。政府的这一能力使得追究个人诽谤政府的刑事没有必要,不应该为此付出阻遏个人批评政府的代价。
灵宝官方可以对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予以澄清,为什么就不能对王帅的帖子用同样的手段澄清事实真相呢?任何看过王帅帖子的人都可以看出,王帅发帖的目的虽然是为了引起舆论和上级政府对灵宝“非法征地”的重视,但他的帖子本身并不是在举报“非法征地”,而是在指控灵宝政府拿了财政拨款不抗旱,《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的记者和中国青年报的值班总编会看不出来?所以副标题“一青年举报家乡非法征地遭遇跨省追捕”完全可以定性为诽谤。何况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各大门户网站都在首页显著位置转载,影响比王帅的帖子要大千百倍!如果王帅犯了诽谤罪,那么中国青年报就同样犯了诽谤罪,而且后果更严重!灵宝官方对中国青年报可以就地澄清,为什么对于后果轻得多的王帅网络发帖诽谤不惜千里追寻跨省抓捕呢?这不是浪费公款并且欺侮弱小吗?
从法律技术上还可以用更简单的方法证明政府不能成为诽谤罪的受害者。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罪(侮辱或诽谤),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但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所在位置是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依体系解释方法,必须是公民个人受诽谤产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后果才能成为公诉案件。再考虑刑法制定的立法背景和立法意图,这一款的用意其实是用来保护党和国家领导人免受诽谤。现在不少县委、县政府或其党政领导人因为自己受到诽谤而动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对诽谤人启用公诉程序,实在是妄自尊大,把自己当作党和国家领导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本身的合理性也有问题。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需要公诉,那么言论本身是否真实及是否属于事实判断并不重要,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故意和后果才是重要的;相应的罪名应该是扰乱社会秩序罪或者煽动颠覆政府罪,而不应该是诽谤罪。诽谤作为刑事自诉案件或民事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时原则上应该不告不理,例外地转变为公诉案件或国家支持起诉的前提应该是受害人欠缺行为能力而又没有监护人,或者受害人处于被强制、被胁迫的境地,总之应该是弱势群体的成员,因其弱势无助而需要政府给与特殊帮助。党和国家领导人澄清事实真相的能力远比普通人强,不但没必要对诽谤者予以公诉,甚至连自诉也不必要。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把党和国家领导人当作像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一样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客观上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侮辱,也与世界各国为保障表达自由而限制公众人物名誉权的立法精神相悖,应当废除。但这不是执法机关的职责范围。
像诽谤这种同时构成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罪名,构成民事侵权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有构成侵权而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那么政府能否成为名誉侵权的受害人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民法通则在“人身权”这一节中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原因是因为法人的名誉权也表现为对法人的社会评价,而且侵犯法人名誉权的手段跟侵犯自然人名誉权的手段相同。其实法人既无人身,何来人身权?法人不可能有心灵痛苦,何来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解释和判决中要求法人主张名誉侵权必须证明财产损失,否定对侵犯法人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正确的。法人名誉权性质上属于财产权的另一证据是商誉可以转让,而自然人的名誉是没有办法转让也不允许转让的。正因为法人的名誉权属于财产权,所以能够享有名誉权的法人只限于企业法人,国家机关和公益法人不享有名誉权。民法通则在“人身权”部分不加区分地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在立法技术上犯了双重错误,所以最高法院不得不纠偏。
▓《南京!南京!》:群兽胯下的受难众生
作者:有肉吃跟着你
一流的国产电影制作水准
《南京!南京!》的整体水平在国产电影中堪称一流,开篇起自日本兵的“苏醒”,用他在战场上的活动带出大战中的南京城的全景。坦克的轰鸣声低沉浑厚,移动中的方位感清晰明确,此后的炮火爆炸、大鼓齐鸣,异常有力,颇有撼动人心的气势。枪声与狗叫是主要的背景声音,后者生生不息,前者一鸣惊人。
本片的大景辽阔,小景细腻,构图比较精巧,看得出是用心的设计。值得一提的是镜头的运用,前段的战争场面绝对力压“一晃到底”的《集结号》,动静相宜,生猛激烈;后面的祭礼拍得很有感觉,让人想起《黄土地》中的腰鼓段落,前者靠近缅怀的记忆,后者逼向深藏的灵魂。此外,许多长镜头让人印象深刻,比如唐先生被杀的那处,一气呵成,浑然天成,着实可圈可点!
本片在表演方面,总体上十分过硬,细节上亮点不断。作为群戏,每一个演员在角色的塑造上,都相对集中在有限的几场戏之中。日本兵方面,两个队长一刚一柔,一个冷血一个温情,对比鲜明,寓意深刻。国人方面,士兵、平民、妓女则聚焦在了人性的软弱与刚毅、卑微与高尚之间的融合。“外援”方面,外国演员的戏虽不惊艳,但也扎实。在众多演员中,范伟绝对是最出彩的。唐先生(范伟饰)在女儿被扔出窗外后的崩溃一幕,直击人心,绝对的经典表演样本!
客观的说,在当下的国产电影中,综合音画效果、电影语言、表演水准等诸方面,本片具有绝对的一流品质。
八分经典,两分遗憾
若果给《南京!南京!》打分,那么给出比较理性的分数应该是八分经典、两分遗憾。
八分经典源自片子的整体的质量与气度,优良的制作,精彩的表演,以及本片一定是迄今为止内地观众在大银幕上看到尺度最大的电影!本片对于角川、江小姐与唐先生的设置堪称独到、巧妙、深刻。比如江小姐在舍己为人时毅然第一个举手,在她的带动下一只只手举起来,光芒中的手充满了崇高感!再以角川为例,这一个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士兵空寂的灵魂,在慰安妇百合子那里得到了莫大的“安慰”。而当他得知百合子的过世,他才会万念俱灰。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角川与百合子的毁灭并不直接源自战争,而是因为战争的“附带影响”,必须承认:在此处,作者对于战争的反思显得异常独到而且深刻。
两分遗憾,一个片子的节奏问题。一部商业片是不应该使用文艺片的节奏的,此外,用长镜头来过分的挤压“情绪”也容易适得其反,消解了“力量”。比如刘烨扮演的降兵走向“屠场”一节,作者使用绵延的、缓慢的运镜来表现士兵们心理的恐惧,我以为倒不如直接摇一个“尸横遍野”的大景在摇(或切)士兵们脸的特写,或许更为直接能够展现出杀戮对于生命的强烈震慑感。再有,如果把刘烨的角色延伸到片子后面,应该可能出现拧麻花似的多人物关系,或许这样可以使本片向杰作更进一步!结尾时,小豆的笑处理得有点模糊,如果让小豆在死里逃生后大笑到莫名的哭泣——那本片必定无敌了!对战争的反思也必将被挖掘到更深处!
几个关键词:屈辱、杀戮、奸淫、拯救、毁灭
导演陆川在片子上映前强调本片是在说抵抗、绝望、希望等主题,但在片子的字幕升起时,本片给人留下的印象与感觉却难以用导演的那几个关键词进行概括。屈辱、杀戮、奸淫、拯救、毁灭则深深地撒布在了这部电影的毛孔里。
屈辱感弥漫在城破之后的任何一个细节之中,日军进城之后的大规模屠杀与奸淫,构成了一副兽行泛滥的全景画。拉贝等人杯水车薪的解救对于全城的灾难显得那么的无力。尽管我们能看到巷战中的螳臂当车,尽管我们能看到一个战败的俘虏从容赴死,尽管我们能看到一个妓女用自己的身体去解救他人,尽管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翻译用“我老婆又怀孕了”来对抗“杀人魔王”,尽管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女教师宁可被杀也不可被辱……但是我们更能看到的是无数的生灵被群兽们骑在胯下,任意凌辱、尽情屠宰!
《南京!南京!》没有任何说教,没有任何批判,只有尽量百分百的对于真实的还原——在银幕上呈现出一个个在群兽胯下受难众生!
七十年前的无数生灵在屈辱中苟活、在屈辱中被蹂躏、在屈辱中被毁灭……
今天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是在走出黑暗的电影院之后,依然铭记真正属于我们的伤疤!
▓从需求的角度看大学生就业难
作者:俗士
无论对大学生就业的问题持什么观点,但有一点是都认可的,那就是一个字:难。其实大学生就业难并不是今年才有的现象,这个问题已有一段时间了。前两年广为关注的“啃老族”现象,虽然没有明确指说大学生,但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大学生就业难。
几年过去了,这个问题非但没能解决或者好转,反而更厉害了。今年3月2日《深圳特区报》报道说:“到目前为止应届生整体就业率为35.6%”,另据4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今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了610万,此外,2007年~2008年约有250万人没找到工作,因此估计2009年的大学生就业人数为860万人。”大学生就业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现在,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终于发展到有高中毕业生放弃高考了——“今年重庆有上万名高中毕业生放弃高考”。
高考,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到开始有人放弃,这一转变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深远影响,现在还很难断言,也不是本文要讨论的。
对于大学生就业难,有人说受经济危机影响、有人认为是高校扩招造成的、有人认为是学校课程设置和教材跟不上发展等等,当然也有人认为原因在大学生自身,眼高手低、吃不起苦,甚至有人认为是现在的大学生上学不好好读书,上网、泡妞、打游戏……
我认为,这些观点都有道理,但也偏颇,只是一些表面得现象。我想,撇开制度层面的问题讨论这个话题多少有些肤浅和力不从心,虽然如此,还是可以深一步的探究一下的。
我们知道,商品是否好销取决于商品本身的价值和市场供需情况。如果把大学生看作特殊“商品”,那么大学生就业的问题也就受本身价值和市场供需情况影响。
首先,我不打算从大学生自身价值来谈。因为,这么多年来,大学毕业生在工作中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虽然,由于这几年扩招速度过快,可能出现大学生素质下降的可能,但完全否认是不客观的,也就是说,总体上大学生自身价值是应该肯定的。
其次,也不打算从供给方面来谈。因为供给是不足的。在西方发达国家,从业的劳动者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占4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50%,而我国的情况是5%不到。另外,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学生毛入学率也在50%以上,而我国的情况是,扩招后的2008年也才刚到25%,供给应该是不足的。况且,一个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未完全普及的国家,谈大学生过剩岂非可笑!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需求不旺,原因简述如下(说明一下,这里所说的都是大致的情况,并不是绝对的,所以难免疏漏,不过,毕竟不是论文,仅仅是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投资最大的项目所需人才有限
首先,什么是投资最大的项目?我认为,在中国投资最大的项目非“行政管理”莫属。
据报道:“行政管理经费25年增长了87倍,目前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25%。而其他国家行政管理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日本为2.38%,韩国为5.06%,美国为9.9%,印度为6.3%。”(《经济参考》2008.3.28.)。
而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公务员人数是:“中国的‘公务员’,按照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的界定,大体上是通常所说的‘党政干部’,包括了‘党、政、群’三大领域,即国家行政机关干部(近650万人)、党派机关专职干部和主要人民团体的专职干部之和,近三年规模约为1100万人。”显然这个规模对于每年600多万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太小了,根本无法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力量。
并且,公务员的人数已经很庞大,已到必须削减的地步了(不过,实际情况是越减越多,这里不讨论这个问题),政府已不可能再大规模招收大学毕业生了。据报道:“从经济视角考察,财政供养人员与GDP之比看,我国为39人/百万美元,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目前美国为2.31人/百万美元,日本为1.38人/百万美元。我国公务员‘超标’近20倍。”(《人民网》2006年02月10日)
而且,如果政府大规模增加招收大学生的人数,虽然会解决一些就业压力,但又会造成,公务员人数的膨胀,致使行政管理经费大幅攀升,还有公务员也并不一定都需要大学生。所以,行政管理这个“投资最大的项目”所需人才却是很有限的。
二、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既难容下真正的人才,又安置不了多少等待就业的大学生
原本,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应该是大学生就业的首选。因为到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工作,既稳定又可发挥自己的所学,充分体现自身价值。但是现在这些单位大都本身人员早已超编,即使需求,对人员的要求也很高,大学本科基本不收(有关系的是另一回事,这里也不讨论),至少得硕士。
而“每年国家统计的数万项科研成果中,90%以上无实际价值,大量的‘科技泡沫’导致我国在国际科技总体实力竞争中长期处于弱势。”(《污染空气遗祸无穷 学术垃圾何以大量产生?》东方网2006年9月15日)的腐败现状,再加上这些单位的“衙门化”又必然会将真正的人才拒之门外,普通学子就更难进到这些单位。
至于其他事业单位,情况或大致相似、或与行政机关的情况差不多。总之,需求有限。
三、“垄断资源”的企业和“螺丝刀式的作坊”要大学生何用?
企业是招聘人员最多的,当然也是大学生就业最大的市场。但在中国,由于一部分企业其实是垄断企业,是靠“垄断资源”经营获利的,这里所说的“资源”有一般意义的矿产、森林等,还有电信、有线电视等消费者。这些企业由于产品和服务销售有保证、利润可期等因素,势必对产品研发、精细管理的投入的动力不大,也就自然造成对专业人才需求不旺。其招聘大学生,一方面是需求,比竟有一些岗位需要高素质的员工、另一方面是人才浪费,因为可能有些岗位职业学校的学生即可胜任。后一种情况还会造成,大学生相对职校生并无优势,甚至是劣势(毕竟大学和职校的教学目的和内容是不同的)的情况,有人会因此得出大学生眼高手低的结论。
“螺丝刀式的作坊”自然也不会大量需要大学生,这里讲的“螺丝刀式的作坊”,不仅指那些小企业、微型企业,也包括一些规模很大的企业。他们虽然很大,但形式上仍 “螺丝刀”式的组装,经营、管理上也没从根本上改变“作坊”的本质。所谓的研发,也不过是对产品进行简单的改型等工作,原创性的开发少得可怜。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原因很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由于国家对知识产权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制度,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款式很容易被模仿,所以在这些方面的投资常常是得不偿失,久而久之,企业自然不愿意在这些方面投入,因此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自然也就少了。
另外,由于国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场规则(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就会出现我们目前这种尴尬的状况。企业的竞争不是人才、技术、质量和管理等方面的竞争,而是简化为成本和价格的单一的、过度的竞争。这种过度的竞争,最终演化为道德底线的竞争,敢于率先突破道德底线的往往占得先机,得以生存,甚至发财。其反应在市场上就是:盗版、假冒伪劣。在此大环境下,人才自然无用武之地。
更糟糕的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这种“螺丝刀”式的企业也面临订单大幅下降的窘迫,许多企业不得不收缩、裁员,甚至关门,本就严峻的就业问题如雪上加霜。
四、自主创业,看上去是美妙的
或许,所有现成的需求都不可求时,自身努力去创业就成了新的增加需求的途径。对此,政府也进行了大力宣传和有限的资金投入,又是从观念上开导(近来就有领导说:“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不要把大学毕业的第一步看得那么重’,‘养猪也能养出状元来’”)、又是讲述成功的事例,当然也为一些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了小额贷款(少数几万元,大多的是几千元,不过能申请得到者都只是些幸运儿)。退一步说,即使得到,这样少的资金也难有大的作用。
创业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既有资金、技术、经验和渠道等方面的不足,与竞争者相比较也不会因“知识多”而产生的优势,有时这还是一种劣势。况且,在这些年,受“抓大放小”政策的影响、垄断企业的压迫、同行过度竞争的排挤,许多有经验、有资金、有渠道的老商家都在苦苦支撑,甚至倒闭关张,让大学毕业生去争这口食,能令人信服吗?
因为受资金的限制(有些大学生还是借债读大学的),大学生创业的项目也只能在开小店,甚至摆摊儿这些方面。政府的宣传也有意向这方面靠,什么大学生卖猪肉致富了、什么大学生养猪成亿万富豪了、最近又搞出一个美女大学生擦皮鞋的事例来,好像只要大学生转变观念,马上就可做上成为盖茨、戴尔,或者杨致远的春秋大梦了。受此影响,民间也有很多人认为大学生就业难是因为他们挑剔、不切实际,只想找舒适和待遇好的工作……
这样的说法如果成立,那么我们会问:既然养猪、卖肉能体现自己的价值,那么为什么要读大学,甚至借钱读大学,而不是留在家里养猪、卖肉呢?那样至少可少花几年的学杂费,多做几年生意呢!当年,韩信如果也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即使不能成为有一手游刃有余绝技的好屠夫,至少不会因胯下之辱而被耻笑千年,不过也就不会成为败霸王于垓下的大将军。
我认为,政府这种舆论导向是非常错误和不负责任的。自己不能为广大学子提供适合他们学业的工作机会,却拿所谓“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来说事。多读书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为了实现更大的志向,说得再直白一点,就是为了做更体面、更舒适的工作。
所以,让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仅仅是看上去美妙,实际上却是艰辛和无奈之举,注定不能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方法。
综上所诉,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情况是需求不旺所致,并不是大学毕业生太多的原因。而这种需求不旺,甚至出现新的“读书无用论”则是因为政府在国家整体发展决策中的“功利”和“短视”,是过于看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的必然结果。我想,解决大学生就业这一难题,还需要政府担起责任尽更多的义务。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力争招聘人数不低于去年。”一方面我不知道去年的招聘人数是多少,无法比较判断;另一方面,去年这个招聘数量没能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今年除了新增的大学毕业生,还有往年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估计作用有限。政府这样做,或许提振信心的姿态大于实际作用,毕竟就业岗位不是靠领导下硬命令就能大量产生的。因此,我们只能祈祷这一要求能产生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变“截访”为“接访”
作者:朱波 来源:人民日报
“接访”与“截访”截然不同。“接访”,即接待上访的人;“截访”,是追堵越级上访的人。
现实生活中,一些群众在当地逐级反映问题,常因干部敷衍了事被置之不理,或者因为错综复杂的关系网而不了了之。笔者曾和一位越级上访者聊天,他说中央的政策是部“好经”,可下面的干部有些却“念歪了经”。有
时候基层的干部也接访,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是一拖再拖、不给答复,就是推来推去、不予解决。
群众为了讨个“说法”,就不得不越级上访。可是,群众的越级上访,常常被基层干部视为“影响稳定”。有的地方甚至用“越级上访就是违法”的标语来“震慑”上访者,致使群众积怨越来越深,干群关系非常紧张。
有媒体曾报道,近年来,有的村镇会派出干部跟随“越级上访者”,一次耗时半个多月。每年单是稳住一个上访户的费用就花不少钱,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宁愿为了“截访”而不惜血本,也不愿对上访者的诉求正面回应,这一现象让人深思。
建立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让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有个反映问题的渠道,有个倾诉委屈的地方,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接待群众来访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对群众的上访给予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才能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谁也不会没事找事地把上访当游戏来玩,群众费时、费力地上访,多是心有不平,有冤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政府更应对上访者的诉求悉心倾听,认真求解。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有的地方把上访者看成了“麻烦和刺头”的代名词,不但不为上访者分忧解难,还制造障碍。把“接访”变为“截访”,倒成了个别地方最关注的事情。这种所谓的“规范信访行为”的做法,至少说明一些地方法治意识的淡薄。
近日,中办、国办转发了《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3个文件。《意见》要求市、县领导定期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希望这3个文件能够更好地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让不惜血本“截访”的怪事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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